第七卷 誰與爭鋒 第八章 我只能活到三十八歲!(上)(第3/3頁)

他們需要我這種在軍校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又擁有偵察兵身手的高素質成員!

我堅信這一點。

但是,命運之神,在我即將踏出軍校大門,去圓了一個自己從小的夢時,和我開了一個天大的玩笑。在參加考核前,我接受了一次全方位體檢,檢驗報告說,我生病了,雖然我覺得自己的身體很好,壯得好像是一頭牛,但是那該死的高科技儀器說,我病了,而且病得很嚴重,甚至有專家斷言,以我的狀況,不可能活過三十八歲!

我到現在都搞不清,什麽隔代遺傳,什麽基因的東西,我只記住了一句話,我不可能活過三十八歲了!

我他媽的就是不明白了,我爺爺沒事,我爸沒事,我那些天天泡妞喝酒吸大麻的叔叔沒事,為什麽就我,眼看著美夢要成真的時候,就有事了?!

得到通知的那一天,我幾乎要瘋了,我找遍了曾經偷偷給我塞情書的女學員,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抱住她們就親,當天晚上,我就帶著一個沒有當場翻臉打我耳光的女學員,在外面的賓館裏上了床。

第二天我又換了一個。

第三天,我繼續換。

第四天,我用自己的厚顏無恥,外加紈絝子弟的天性,拉著兩個女學員,陪我一起上了床。

第五天……我畢業了!

五天的放縱,我終於看開了,我他媽的當不了特種兵了,反正也活不過三十八歲,不如壯烈一點,當一個烈士算了。這樣也總好過,最終全身幹癟脫水的死在病床上,成為醫院裏,又一個病例。

所以,別人都是削尖了腦袋,往機關調,就我反其道而行,想方設法,把自己弄到了邊境線,在西藏,當了一名光榮的邊防軍人。由於我的“高尚”,由於我的“無私”,由於我的“自我奉獻”精神,再加上我出色的軍事技術,我一到邊境線,就被提拔為一毛三的連長,手下管了一百多號兵。

從踏上那片土地時開始,我就已經盤算著,要犧牲,要披著國旗,在所有戰友的低唱送行中,死得幹幹凈凈。所以,我是整個團,不,是整個師,公認的超級狂人。

我在訓練時,比任何人都玩命,遇到恐怖分子襲擊,我單槍匹馬就敢追殺他們十幾號人,我就不明白了,他們不是恐怖分子嗎,他們不是見到軍人就殺嗎,他們當時明明人人手裏都握著家夥,怎麽我一個人沖出來,只是吼了一聲“殺啊”,他們就一個個跑得比兔子還快,最終讓我一個人,從隊尾一直殺到了隊首?

最終我因為作戰“勇敢”,敢打敢沖,得了個一等軍功,師首長在把獎章戴到我的衣襟上時,還語重心長的告訴我,勇敢也要注意自我保護,下回不要這麽沖動了。

我當時鼻子真的那麽一酸……我追到最後一個恐怖分子身後時,我可故意放慢了腳步,就等著他回頭給我一槍了,那樣的話,我可能又是烈士,一等軍功,也會因為我的死,變成特等軍功了!

好可惜,那個家夥到死,不要說回頭給我一槍,他就連頭都沒敢回!

最後法醫說,他死於心肌梗塞,說白了,就是被活活嚇死的,聽到這個消息,我對著鏡子端詳了自己很久,我長得有那麽恐怖嗎?!

後來在我們的防區附近,出現了一點點小事。有一只不知道從哪裏蹦跶出來的狼,不停的襲擊路人,連繼咬死七八個人了。

西藏狼多,這是你知,我知,大家皆知。狼餓了,想捕獵,結果它沒獵兔子,卻獵了人,這是它的錯,不是我們的錯啊!可是就有人說了,狼吃人,是共產黨搞得天怒人怨,是真神降下的神罰。就連那些見人就咬的狼,也成了他們嘴裏,真神的使者!

這種宣傳,在我們聽來當然是扯淡,但是,畢竟還是有人信,有一次帶兵巡邏時,一個藏族同胞大媽,直接把一顆雞蛋砸到了我的臉上。我身邊的兵都嚇壞了,誰不知道,我笑小小,就是一個脾氣上來,就我是老大,天是老二的主?所有人都拼命拉著我,我甩開他們的手,用僵硬的動作,走到那位西藏同胞的面前,對她露出一個笑臉,微笑著道:“大媽,這裏雞蛋多貴啊,下次砸我,用土豆好嗎,又硬又結實,好使啊!”

我手下的兵,賭咒發誓,我當時的笑容,要多假有多假,臉皮要多僵有多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