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4/6頁)

吳江海仗著和麻生少佐在聚龍島上的一次狼狽為奸,腰杆硬了許多,他沖著趙洪勝就嚷:“道理個屁!讓你深山裏砍柴,汪洋裏打魚試試,你還有心思唱秧歌?告訴你吧,窮鬼們唱秧歌,那是自己給自己壯膽!”

趙洪勝不想和吳江海爭寵,所以並不計較吳江海的狗仗人勢,只顧自順著自己的思路說:“你說的這一點也不無道理,海陽大秧歌粗獷豪放,隨心所欲,不拘於形式,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

麻生少佐對趙洪勝肅然起敬:“趙縣長不愧是海陽最有文化的人,對大秧歌有研究,有見識,非常地了解。”

趙洪勝有點忘乎所以:“那是當然,虎頭灣的大秧歌在海陽是頭份的,我們趙家的大秧歌隊在虎頭灣也是頭份的,遠近聞名。”

麻生少佐豎起大拇指:“趙桑,你的好,太好了!藤田指揮官親臨海陽看大秧歌,請你出面組織,現場就定在虎頭灣,好不好?”

趙洪勝沒有想到自己給自己惹了麻煩,一時間愣了。吳江海卻樂了。

海神廟在朝陽的光輝中顯得無比的宏偉。寬闊的廣場上有孩童玩耍,他們有玩抽皮猴的,還有玩捉迷藏的。趙香月的弟弟趙發正跟人玩“打皇帝”,這個遊戲規定四人參與,其中設“皇帝”和“犯人”各一人,“衙役”兩人。其規則是:將假“皇帝”的磚頭置於最難以擊中處,“衙役”則放在較易擊中的地方。最終,凡是既打不倒“皇帝”,也打不倒“衙役”者,便是倒黴的“犯人”了。

遊戲開始前,先以“手心手背”和“石頭、剪刀、布”的方法決定比賽次序。當名次決定後,那些平素保守又膽小的參賽者,往往采取保險系數最大的做法,首先去擊打“衙役”的磚頭,如此是擔心一時的失手而淪為“犯人”。

但趙發從來不這樣做。不管按名次排序先打或後打,每次出手只打“皇帝”,只要做了“皇帝”,他便按遊戲規則,充分施展自己的權力,常把“犯人”折騰得大呼小叫,連連告饒才作罷。當然,有時海螺嫂的女兒吳海霞會出面替“犯人”求情,趙發也常大赦天下,免除對“犯人”的刑罰。

孩童們彼此不分姓吳還是姓趙,童言無忌,正玩得高興,忽然就聽得鑼聲響起,只見趙家的兩個族人敲著鑼奔跑而來。正在灶口燒火做飯的趙香月一愣神,只聽族人喊著族長大老爺從縣城派管家回來傳口信了。

鑼聲和喊聲也同時傳到吳乾坤的耳邊,他扭頭問站在身旁的管家怎麽回事。吳管家告訴吳乾坤,趙洪勝從城裏為他的族人謀了一份好差事,正召集他們訓示。

吳乾坤冷笑道:“好差事?哈哈,給小鬼子幹事,能有什麽好差事?走,叫上老八看看熱鬧去。”

正在睡夢中的海貓也被鑼聲和喊叫聲驚醒,他一骨碌爬起身,急忙走出撚匠鋪。海貓追上一個敲鑼的趙姓族人問:“哎,這位大哥,請問啥事啊?”

那人瞥一眼海貓:“趙管家召集趙姓族人訓話,跟你個孽障沒關系。”

“嘿!你怎麽說話呢?我可告訴你,你別一口一個孽障的,你們族長可是我親舅舅,我回頭跟我舅舅說了,他非打碎你的腦袋不可!”那人毫不理會,敲著鑼轉身走了。海貓望著他的背影,一時間陷於沉思。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趙姓一族的男女老幼便被召集到了虎頭灣廣場。按平日的規矩,他們站在約定俗成的趙姓區域,聽趙管家站在高台上訓話。

趙管家開門見山,張口就說:“藤田指揮官要親自來海陽視察了,他非常喜歡咱們的大秧歌。你們也都知道,海陽的秧歌隊村村都有,那可不是誰都能演給皇軍看的,要不是因為族長大老爺是一縣之長,這麽美的差事可落不到咱們頭上!縣長大老爺說了,咱們趙姓族人露臉的機會到了。只要把大秧歌扭好了,唱好了,藤田指揮官高興了,趙姓族人有一戶算一戶,族長大老爺挨家挨戶賞!”就像油鍋裏撒了一把鹽,趙姓族人高一聲,低一聲,七嘴八舌,議論紛紛。

站在吳家高台的吳乾坤仰天大笑:“哈哈!我當什麽美差呢,原來是給小日本賣唱啊!”

吳八爺說得更直接:“什麽賣唱?我看就是給小日本舔屁股!”

趙姓九老爺聽了,臉上頓時掛不住了,但他又沒理由反駁,只好沖著趙管家大聲嚷道:“吃根燈草,放屁輕巧,你以為秧歌就那麽好扭的啊?”

“我知道扭場秧歌不容易,族長大老爺說了,這次秧歌唱哪幾出,都由誰來扮演樂大夫,大夥都要好好議一議。”

趙大櫓忽然在人群中大吼:“沒什麽好議的,這場秧歌不能演!”

趙管家嚇了一跳:“趙大櫓,你想幹什麽,你想造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