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

波音747客機呼嘯著降落在昆明國際機場。

艙門打開,戴著墨鏡的苗處第一個出現,匆匆走下舷梯。

那輛豐田陸地巡洋艦警車已經旋轉警燈在等待他,孫守江站在車下面,臉上充滿內疚。他走過去伸手去接苗處手裏的公文包,苗處一把把公文包摔到他的臉上。孫守江不敢吭聲,彎腰撿起公文包。

苗處看都不看他,匆匆走向警車。

孫守江在後面跟著,小心地:“菜刀……在看守所的生活得到了邊防總隊的照顧……他的身體沒事,精神狀態也還好……”

苗處轉身摘下墨鏡,唯一的右眼怒視他:“你毀了他!明白嗎?!你毀了他,毀了警察趙小柱的一生!”

孫守江不敢說話。

“誰讓你批準他去邊境參戰的?!”苗處瞪著他,“你有這個權力嗎?你有這個資格嗎?你知道不知道,你毀了一個孩子的一生!不管處理的結果是什麽,他都不能再穿警服了!他不再是個警察了!他的警察生涯,完了!”

孫守江低下頭,恨不得自己一頭撞死。

苗處長出一口氣:“給我聯系家裏,我要找最好的律師!最好的,不管花多少錢!經費裏面如果不出,我自己出!”

“是……”

苗處不再說話,面色冷峻地上了副駕駛的座位。孫守江轉身上車,開動警車。陸地巡洋艦旋轉著警燈,高速離開機場。

苗處注視著春城昆明的街道,臉上是悔恨的表情。他萬萬沒想到,自己剛剛去巴黎幾天就會出現這樣的事情。而且這個事情是那麽的麻煩,已經超出了自己能夠解決的範圍。他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老緝毒警察,而且是從邊境緝毒隊伍基層調上去的,所以非常清楚出現這樣的事情會如何處理。

趙小柱……難逃法庭的審判。

此事被邊防總隊寫了詳細的報告,各級領導都沒有表態。於是一級一級上報到高層,某位主管政法的領導在認真看完整個報告以後,久久不能作聲。第二天,邊防總隊的報告被轉送回來。那位領導用紅色的筆只寫了八個字:

“情有可原罪無可恕”。

沒有任何標點符號,誰也不知道那位領導在寫下這八個字的時候是什麽心情。但是力透紙背,顯然內心也是波瀾起伏。我們的邊防官兵在流血犧牲,在被販毒武裝屠殺,但是,那道邊境線是不可逾越的,那是每一個中國警察和邊防武警內心的紅線。換句話說,我們必須尊重鄰國的主權,發生在別人國土上的任何事情我們都不能幹涉。

是的,我們是中國警察。

我們是中國法律的捍衛者,同時也是國際法的義務保護者。

我們不能知法犯法,執法犯法。

如果趙小柱越界作戰的行為不得到嚴懲,那麽豈不是表示我們支持這種越界作戰行為?那麽以後我們的邊防武警執行緝毒緝私任務,那道紅線還要不要考慮?是不是說,鄰國警察也可以跨越我們的邊境線,到我們的境內執法?我們是不是也認可這種行為?

趙小柱是國際刑警的特別情報員不假,但是他當時是在執行國際刑警交付的任務嗎?他是在臥底嗎?誰給了他命令和許可,可以進行越界作戰?可以到鄰國的領土上大開殺戒?最後還帶了一顆人頭回來!

這已經不能說是違規執法了,而是濫用私刑!

退一萬步說,就算你得到了國際刑警的許可,可以采取跨國界行動去抓捕高雲春,但是誰給了你權力,讓你砍下高雲春的人頭帶回來?他就算是國際刑警組織和中國警方、緬甸警方的通緝要犯,上了國際毒梟排行榜前100名的大毒梟,夠判100次死刑的,也必須按照法律進行制裁!否則還要法律幹什麽?還要警察幹什麽?還要國際刑警幹什麽?幹脆大家殺來殺去好了,都當黑幫得了!還要什麽法律的公正和道義呢?還要《警察法》和人民公安誓言幹什麽?

現在緬甸警方還在調查此事,並且對中國警方表示了理解的態度,兩國警方在緝毒問題上一直合作很好。所以這個小事並不能影響兩國警方的關系,警察都是理解警察的,但是……一旦緬甸政府正式提出引渡,趙小柱死定了!

所以,苗處的心裏不能不沉甸甸的,也不能不懊悔。他是真的懊悔,為什麽非得把趙小柱招來當特情?為什麽非要破壞那個小片警的幸福生活?為什麽非要把他從一個天使訓練成一個魔鬼?……如果趙小柱沒有被他招募,雖然可能生活很平淡,沒有這種緊張和刺激,但是卻是一種求之不得的平淡幸福!他還有那麽漂亮的一個老婆……

想到蓋曉嵐,苗處心裏就一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