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2章 秀才舉人爭進士

“士農工商,科舉考試當是士人的考試!”門下侍郎陳叔達依然堅持,陳家過去是帝王家,如今也是士族名門,這位宰相自然在殿上極力為士族代言。

侯莫陳乂這位出身於關隴貴族的鮮卑族宰相,則認為只要是良籍之人,都可以參加考試。良籍對應的便是賤籍奴,賤籍為從事娼優行業者,還有比如東南沿海一帶的疍戶,這些人以船為家,從事漁業、采珠、水運等,歷朝歷代,這群人都被官府歧視,禁止登陸,也不允許他們在陸上建房買屋,一輩子只能呆在水上船上。

雖然不知道為何而來這種歧視傳統,但千百年來這群疍戶確實就這樣存在著。

而奴籍與賤籍不同,奴籍專指奴隸。

不論奴籍還是賤籍,都不在士農工商四民之列。

在過去有的朝代,商人中也有商籍,這種商籍並不是指所有經商之人,而是專門在市場經營的那些,比如掌櫃、夥計等,而商鋪商行的東家,自然是不算商人的。有的朝代,在商經營者必須列入商籍,也算是賤籍一種。

不過大秦興工商,不管是市場裏經營的掌櫃、夥計還是商鋪的東家,都並不列籍。就連大秦的三衙軍士,也沒有獨立的軍籍,都是民籍。

大秦沒有專門的士籍農籍工籍商籍,不會有軍戶匠戶商戶之分,只要不是奴籍賤籍那都是良籍。

皇帝咳嗽一聲。

“凡良籍之民,又何來士農工商之分?朕曾為鐵匠,難道說按陳侍郎之言,要劃入匠戶?不得為官,不得入仕?”

陳叔達只得無奈道,“臣絕無此意。”

羅成繼續道,“朕在前朝之時,也能入仕為官,那為何本朝卻還要倒退?”

不過陳叔達卻還是很堅持的認為,商人很特殊,就算不抑制工商,可也不能讓商人參與科舉,進入仕途,成為朝廷官府的官員。他的理由是無奸不商,而商人經商有錢,若是讓他們入仕,難免不會資本與官場掛鉤。

其它幾位宰相也支持這個理由。

雖然羅成認為這個理由其實並不成立,皆因為論有錢,這年代哪個商人比的上那些貴族和大士族,這些人既有影響力又有資本,才是真正的有錢人。

很明顯,這些人只是不想讓這些商人來搶奪他們的利益而已。

以前商人雖有錢,但商人沒地位,於是只能依附於那些貴族官員或士族,於是貴族官僚士族輕松的維持著自己的利益同時,還能輕松的從商人那裏奪取很大一部份好處。

如果讓商人可能入仕為官,那麽他們以後為何還要依附他們,為何還要在朝中找代言人和靠山呢?

“我大秦只有良籍賤籍奴籍之分,有良賤不婚之律令,但絕無軍戶匠戶商戶農戶士戶官戶之分,凡我大秦之良籍百姓,只要身家清白,皆可參加科舉。”皇帝跟大臣們力爭。

今天又是一場艱苦的爭論。

爭論到黃昏之時,這場爭論才終於暫時告一段落。

皇帝並沒有爭贏,但大臣們也向皇帝退讓了一些,最後關於科舉的考試參與資格,劃出了詳細規定。

第一條,女人不得參與科舉考試。

第二條,僧道、藩人不能參與科舉。

第三條,犯罪之人不能參與科舉,且同居大功以上親有犯罪者,也不能參與科舉。

其四,丁憂守孝者不得參與科舉。

第五,非良籍子弟不得參與科舉。

第六,本人及同居大功以上親,自執工商、家專其業,皆不得參與科舉。

最後一條,皇帝開始不同意,而眾臣則堅持。最後相互妥協了點,大臣們原本認為家中三代有專執工商業的,就不能參與科舉考試。但後來改成本人或父祖兄弟自執工商、家專其業者不得參與科舉。

這裏只限父祖和兄弟,相當於是同居的一家人,然後點明是家專其業,就是專業幹這個的,如果是種地的農民平時做點小商小販之類的,並不算,你得是家專其業,才算。

本來大臣們還提出,倡、優、皂、卒、丐都不入參加科舉。倡優,便是從事青樓以及表演這行來的人家子弟,而皂卒,則是胥吏和士兵。

羅成最後只同意是倡優不入科舉,但皂與卒,只要不有違反其它禁止參加科舉的條例,那還是一樣可以參與的。

總的來說,女人、僧道倡優、罪犯、賤籍奴籍的,正在守喪的這幾類不能參與,其它的都是沒問題的。

“科舉每年一科,所有國子監、郡學、縣學之學生,皆可直接報名參加,是為生員。而非官學之學生,則先到郡縣官學參加一場考試,由郡縣考核通過後,既為鄉貢,由郡縣提名參與考試。”

“所有生員、鄉貢,各按其籍貫,每年春,在本縣參加縣試,縣試通過者,授為童生。然後童生在郡中參與郡試,郡試通過者,授為秀才。待秋後,秀才前往本道首城朝廷考試,通過者則為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