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七章 我的地盤我做主

黑心資本家是肯定不能做的……

當然,聖人也不能做。

所以銀行還是得有的,行業壟斷權也一樣得有,甚至針對性的行業重稅也一樣必不可少。

楊信的經濟改革第一步就是提升守誠錢莊為銀行,而且獲得授權擁有唯一鑄幣權,唯一發鈔權。

這個該發還是得發,反正他不發也是便宜了那些錢莊。

目前為止銀票在大額交易中已經成為主要手段,甚至已經開始小額化,所以要說錢莊不偷偷多印幾張,這個是完全高估金融資本家節操的。那麽楊信幹脆由他的銀行壟斷,銀票不受保護,能否兌現只看錢莊的商業信譽,換句話說就是錢莊倒閉兌現不了,這個持有者也只能自認倒黴。

但銀行不一樣。

銀行不是政府性,而是依舊算作楊家的私營產業,也就是說楊家不倒台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所以大家在大宗交易時候攜帶白銀不方便,那就用鈔票吧!

但銀幣仍舊是主要貨幣。

而且計劃中鈔票也沒有小額,一百元是起步的,也就是一百兩銀子,自由兌換是肯定的,剩下就是偽鈔問題,這個只能用科技解決,新的造紙技術新的油墨等等……

實際上這一直不是問題。

別說楊家,就是那些普通錢莊都有自己的防偽手段。

而且很高超。

畢竟偽鈔大家都懂。

南宋時候就已經很泛濫了。

總之用銀行完成金融控制,錢莊當然不是不能有,但錢莊不能發鈔不能鑄幣,最後想要正常經營,只能向銀行以白銀來換。

銅錢也是一個道理。

金融體系控制了,糧食通過余糧收購和專營制度同樣控制在手,剩下還有鹽業。

雖然現代鹽業專營被無數人詬病,但事實上這真有必要。

楊信並沒有改變鹽商制度,只不過把鹽場控制在手,因為鹽戶同樣是民兵,兩淮鹽場所有產出的鹽都只能賣給他鹽業公司。然後由他賣給鹽商,這樣就可以保證鹽戶的利益,同樣通過控制糧食供應,確保食鹽收購價始終保證鹽戶的溫飽,剩下就是曬的越多賺的越多了。

至於銷售……

放開鹽引就行。

誰有本事誰就販賣,只不過改成供應端的鹽稅。

在販鹽時候交稅,然後運輸途中不用再交任何稅,地方上的土商也就是銷售商該交的商業稅與運輸商沒什麽關系,而且地方上也不再是指定土商銷售……

誰都可以賣。

就是鹽商運輸到地方,自己搞個鋪子賣也行。

明朝的鹽業制度在朱元璋時候其實很科學的,鹽戶某種意義上也就是國營鹽場工人,每戶交多少鹽有正課標準,交鹽換糧食,交完就愛幹什麽幹什麽,願意多曬的叫余鹽,同樣余鹽也是鹽場糧食收購。鹽商運糧到九邊換鹽引到鹽場支鹽,自己負責運輸到指定地域,這個運到哪裏是有限制的,運到之後的銷售不歸他們管,他們就是運過去,然後由地方官指定價格,由那些裏長都頭之類鄉村小官,負責根據每戶人數分。

後者拿糧食換。

也可以拿寶鈔。

這叫做計口授鹽。

朱元璋用一個大家長式的包攬一切精神,制定了一個讓鹽戶,吃鹽的百姓,都不會吃虧的鹽業制度。

但唯獨沒考慮主管這一切的官員利益……

都這麽玩官員怎麽撈?

然後他們一代代努力,最終給他徹底毀掉了。

現在的制度是鹽商去戶部交銀子領鹽引,拿著鹽引去鹽場自己找鹽戶收購,運到指定地方由地方官和士紳控制的土商三方議價,確定價格後賣給土商。

土商怎麽賣就完全沒人管了。

這樣官員們都有的撈,商人都有的賺,但鹽戶和吃鹽的沒人管了,不過他們也有自己出路,這個出路就是鎮南王的老本行,這也是明朝私鹽泛濫的原因。現在楊信肯定不會重建朱元璋那套,後者有能力維持這個制度是他敢把貪官剝皮實草,敢一場大獄殺無數人,沒有老朱魄力的鎮南王就幹脆在私鹽泛濫的基礎上,把私鹽全合法化吧!

誰都可以賣。

鹽引什麽的都取消了。

想賣鹽就去鹽場批發,哪個村莊覺得鹽商賣的鹽太貴,大不了自己村裏出個人去鹽場批發。

反正稅是加到了鹽價裏面的。

別說是江浙的,就是其他地方的商人也可以來批發,總之楊信只控制鹽場,鹽戶不準自己賣鹽,所有鹽全賣到鹽場,剩下就不關他們事了,拿著錢去糧店買糧就行。

這就是楊信的鹽業改革。

也不算觸動太多利益,反正戶部本來也管不著他了,揚州的鹽商們的確受到些影響,但他們終究有完善的運輸銷售渠道,他們優勢明顯,甚至這樣對他們來說也不算壞事,至少不用打點上上下下的貪官汙吏了。剩下就是各自憑真本事賺錢,有本事的一樣可以賺得盆滿缽滿,說到底過去的鹽商只不過是為朝廷那些貪官汙吏服務,要麽幹脆本身就是官商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