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七一章 為人民服務(第2/2頁)

期間有做的不好的,所屬縣的百姓可以來找他,甚至向我告他。”

他緊接著說道。

“主公,何必如此麻煩,有什麽事情您下令,下面聽您的就行。”

一名軍官說道。

緊接著一片附和之聲。

“不,不,我們要搞清楚一點,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我們的目的是為了人民過得更好,但我們不是聖賢,難免也會犯錯誤,所以需要人民的監督,四民大會就是為了監督我們,避免我們做錯事的。”

楊信謙虛地說道。

手下們立刻一片崇拜的目光。

他們都是楊家的家丁,也就是楊信這些年自己家學校培養出來的,但就知識水平來說,也就相當於現代六年級,再高也很難了,不過軍事素質當然要高的多,目前在各縣及鎮鄉充當軍管會主任。

對楊信屬於狂信徒式忠誠。

但年輕,缺乏實踐,一腦門子的熱血,所以楊信只能再從昭義調一些熟悉政務的小官配合他們。

經過了三年時間後,昭義市這個純屬放養的民兵體系,倒是自己形成了一套管理模式,不過因為缺乏足夠的監管,基層官員們也難免有些不夠廉潔。當然,比起過去的朝廷官員們來說他們都廉價的像楷模,畢竟做的過分了容易被打黑槍,而且昭義市並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司法體系,司法更多取決於軍政官員的武力。

如果哪個莊頭惹起公憤,被民兵亂槍打死了,上級往往會采取息事寧人的處理方式。

這樣貪腐就很有限了。

但不是沒有。

而且時間久了肯定會加劇,所以這個體系也得改造。

但那些基層官員的辦事能力還是值得肯定,這樣他們與這些滿腔熱血的年輕人正好互補,在剛剛拿下的各地建立民兵體系同時主管政務,尤其是分田地這種大事。

而司法則是另外一套……

還是借著南京都察院,大理寺的皮,但明確為前者相當於檢察院後者相當於法院。

但人員也是家丁,這個不可能把那些禦史弄回來。

法律依照大明律就行。

這本法律就這個時代而言已經夠用的了,不夠還有大誥,前者是專門法律,後者是例判,當然,是楊信自己把大誥裏面部分符合自己心意的內容挑出,專門的精修版大誥。一手大明律一手大誥,這兩樣就足夠確保法律依據,不過他不能任命禦史之類的官員,所以都察院就是檢察官大理寺就是法官。

而治安則是軍隊。

專門有一個直屬瀛國公幕府的軍改編為公安軍,然後向各縣派駐公安營,各鄉派駐公安隊,實際上主要是為了鎮壓地主的反抗,保證各地的分田順利進行,畢竟難免會有地主對此采取不理智的行為。

這就是目前他對這片控制區的管理體系。

至於稅收,財政之類,這個由瀛國公幕府下屬各部負責,各部部長對他負責,包括軍隊也歸他幕府下屬參謀部負責,這樣他軍政一把抓,只有司法體系還披著朝廷的皮。然後再搞個四民大會,這樣民意機構也有,他就可以打著人民的旗號,在這片控制區作威作福了,以後再搶到的新地盤就抓鬮出四民代表加入四民大會,然後就一切順理成章了。

至於抓鬮……

抓鬮是最簡單也最有效的手段。

搞選舉的結果最後只能是有錢人說了算,那些老百姓哪懂那麽多,有錢人略施小計就哄住了他們,但抓鬮不會的,雖然有錢人也會收買那些代表,但好在楊信也沒真準備讓這個四民大會決定什麽。這個機構的目的只是讓百姓知道自己的權力,另外也是以此整合控制區,畢竟楊都督還只是瀛國公,他需要一個能從人心上整合這個控制區的東西。

四民大會就可以了。

四民大會代表著這片區域單獨形成了一個整體,使得百姓從心裏上開始從皇權統治擺脫出來。

但要說真發揮什麽作用……

話說英國人到最後,還不是得護國公說了算,教科書上吹噓英國人,但事實卻是護國公告訴議員們,他們有呼吸空氣的自由,至少在目前情況下,這樣的機構只能是象征性。

象征著人民一樣可以擁有權力,皇權不是高高在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