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六章 太子殿下(第2/2頁)

不過好處是免其他稅。

所以總的來說種藩王的賜田並不比種士紳的差,甚至應該說略好。

理論上就這兩樣。

但實際還有三,也就是自己兼並的。

但這個不合法。

如果朝廷清查的話,這些土地是不算他們的,實際上也沒有多少是真正意義上兼並的,就是士紳詭寄的,畢竟他們的地不交稅。

至於剩下賞賜的鹽引之類不是常態,通常是拖欠俸祿的補償,而且說藩王鹽引擾亂鹽稅就誇張了,大明真正擾亂鹽稅的不是藩王手裏那些鹽引而是私鹽。還有就是些自己收商稅的權力,但那個也不是定例,畢竟皇帝都收商稅很艱難,更何況是這些除了招牌沒別的藩王,而固定的合法收入就是俸祿再加上賜田。

“但土從何來?”

九千歲說道。

“衛所。”

楊信笑著說道。

“衛所既有地也有人,這些衛所兵早已經不能打仗了,只是維持一個軍戶的身份而已,其他與民無異,甚至還不如民。

臣之前在鳳陽的墾荒陛下也都看到了,那裏不是養不活人,鳳陽臣的墾荒地最高畝產一樣到三石,總共墾荒到現在三十萬畝,去年向臣出售各種余糧達到十萬石。連鳳陽這種軍戶大量逃亡之處都如此,其他地方更不用說了,就連陳於階在遼東這種號稱不長莊稼的地方,畝產高粱都能達到一石。

桂王就藩衡陽,惠王荊州,全都是水田區,湖廣水田畝產三石以上的也有的是,荊州甚至能超過五石,瑞王漢中,漢中的地同樣也是畝產兩石以上的,既然這樣就近把衛所的土地給他們就是了。

地給他們。

原本軍戶除籍為民改為民兵。

一切依照民兵例,不同的是無錫民兵將地租給陛下,藩地上的民兵將地租給藩王,他們還是歸陛下管。”

他緊接著說道。

天啟和九千歲立刻明白了,這不是什麽藩地,純粹就是換馬甲的衛所改革。

軍戶民兵化。

但這對朝廷的確有利。

朝廷或者說天啟,不用再為每年給他這些叔叔銀子頭疼了,這些家夥在京城一樣每年花他大筆銀子,他們都有養贍田,幾十萬畝,實際上就是從稅收中扣出給他們。就藩後暫時倒不用太多,畢竟他們才兩輩沒有多少人口,不會像楚藩那樣一年就得十萬兩的,這樣如果給他們一塊實土就比給他們銀子強多了。

桂惠二王那裏不用說,他們的封地在湖廣。

那是真正富庶的土地。

然後把所有軍戶土地給他們,但軍戶仍然租種,每年兩成或者三成地租給他們。

軍戶會歡迎的。

因為過去他們交給更多,而且他們還得承擔很多義務,但這樣改為民兵後其他就不用管了。

民兵不是軍籍而是民籍。

當然,有歡迎的就有不歡迎的。

衛所將領不歡迎。

因為他們就是把軍戶當農奴把衛所土地當私產的,一旦劃給這些藩王他們就全沒了,但衛所將領沒有能力反抗,畢竟他們敢反抗,手下那些軍戶就把他們收拾了,而且文官也不會幫他們。

但是……

“衛所如今沒有這麽多地啊!”

天啟說道。

“陛下,您如今首要的難道不是讓三王就藩?

他們目前只有父子兩代,三處藩地原本都各有一個衛,那就先把這三個衛的轄區給他們,一個衛目前十幾萬畝總是有的,加上轄區的荒地開墾出來,二十萬畝以上不成問題,就算每畝收五鬥租還十萬石呢。

至於賜田另外算。

不過臣以為這些地方也很難括出多少田,一家百萬畝內最合理,但這個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而以衛為封地可以立刻過去,至於這三個衛撤銷以後地方上的駐防那個就不用考慮了,有這三個衛和沒有沒什麽區別。之前在戰場上衛所兵面對紅巾軍都是一觸即潰,打仗連農民都比不上,投降紅巾軍的比與他們交戰的還多。

再說有臣在無需顧慮這些。”

楊信說道。

他的意思是說有我在你不用怕你叔叔造反。

“這個朕先考慮一下。”

天啟猶豫一下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