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六章 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拿了我的給我還回來

“你想把他們一網打盡?”

曹文詔疑惑地問道。

跟著楊信這一路,他已經有點適應自己把兄弟的套路了。

這個家夥最喜歡幹的就是點火,先把火燒起來。

或者說抓一個人,無論這個人是不是無辜的,都先抓起來,然後把一個最大的罪名扣上,擺出一副要擴大化,搞一場大獄的架勢,逼著地方上的世家大族跳出來。

因為他是錦衣衛,而且是真正在皇帝那裏受信任的錦衣衛,所以正常手段無法對付他,彈劾也罷檢舉也罷,就算地方官員出面都沒用。

地方官又管不了錦衣衛。

哪怕都察院最多也只能彈劾他而已。

但彈劾他毫無意義,九千歲那裏直接就扣下了。

調動軍隊最多虛張聲勢,但只要他玩硬的那就得讓步,因為敢用軍隊武力阻擋錦衣衛就是公然造反。

哪個地方官和軍隊將領也不敢。

最終走投無路的地方世家要麽掏銀子哄著他,要麽就是采取非常手段,鼓動民變,偽裝盜匪,刺殺,總之就是這一類非法手段。但這種手段一用那原本無罪也就有罪了,同樣原本只是偽造口供的訛詐,也就變成證據確鑿的辦案,最終那些世家大族也就該抄家了。

很顯然他又在給廣寧這些世家大族挖坑跳了。

“軍戶制度為何糜爛?”

楊信看著王化貞的背影問道。

“軍戶養不活自己。”

曹文詔說道。

他也是軍戶,而且是最底層軍戶家族,否則也不用出來當募兵謀生。

“軍戶為何養不活自己?按照朝廷的制度,以遼東為例,每正軍一名授田五十畝,納子粒六石,就算畝產低一些,每年一份屯田收獲五十石糧食,上交六石之後也能剩下四十多石。更何況余丁同樣也有地,按照國初制度余丁墾荒永不起科,哪怕後來開始起科也只是畝收一鬥,這個標準的確比民田高,但相比起那些需要交最多七成租的佃戶,一鬥並不算多吧?”

楊信說道。

明朝軍戶授田標準各地是不同的,但遼東軍戶就是一個正軍五十畝。

也就是說一個軍戶家庭就五十畝地,交六石糧,而這個軍戶家庭剩下的成年男人稱為余丁,余丁自己墾荒,最初朱元璋定的永不起科,也就是無論開墾多少永不交稅。到宣德時候就把他踹一邊了,重新核定是這種田地一畝一鬥,這個標準遠超民田,但仍舊足夠養活余丁,因為這是塞外,有的是荒地,只要願意開墾幾乎就是開墾不完的。

而真沒有地可開墾的,官府兩個余丁給五十畝。

這樣一個五口之家的軍戶為例,五十畝是必須的,然後他家肯定還有一個成年男人,後者還有二十五畝,最低就是七十五畝。

在營服役期間妻兒有月糧。

當然,數量很少。

少的差不多也就能養耗子。

但無論如何,遼東這樣的地方,一個五口之家的軍戶理論上仍舊足夠養活自己。

七十五畝啊!

就是種一季麥子怎麽也能收一百石糧食。

交六石正田加兩石半余丁田的,最終就是交八石半,扣除種子,養牛的費用,剩下依然足夠全家衣食所需。

但是……

“咱們就以一個五口之家算,父母,一對夫妻,一個小孩。

首先良田肯定全歸世職軍官,普通軍戶種的肯定是薄地,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就算普通軍戶有良田,軍官也會想辦法奪去,就算軍官的原本是下田,他也有辦法變成良田。無非就是把原本通往普通軍戶田裏的水渠改自己田裏,這是各地通行的做法,誰敢跟他們理論直接就行軍法了,甚至這改渠道還得受害軍戶參加呢!

最後膏腴之田全歸軍官。

只有那些他們不稀罕的才歸普通軍戶。

而遼東上上田才能達到一石以上畝產,上田勉強一石,但普通軍戶得不到這些,能得到的也就是些中田和下田,這些薄地畝產平均起來正常年景也不過五鬥而已。五十畝也不過二十五石,去六石還剩十九石,種子以每畝四升算去兩石,還剩下十七石。

再算余丁田。

二十五畝余丁田也不會是上田。

上田不可能留著等余丁去開墾,中田都沒有,余丁田幾乎全是下田,畝產三四鬥算好的,咱們就還是按照五鬥算,產十二石半,扣一石種子,交兩石五鬥,剩下九石。

總計二十六石。

一丁吃最少七石半,兩丁去十五石,一個小孩至少三石半,十八石半,剩下還有不到八石歸兩個成年女人。

實際上已經有吃不飽的了。

女人比男丁吃的少不了多少。

這還不算穿衣,生病,天災之類的。

但若真是如此,也不是不能撐住,畢竟我說的是勉強吃飽,但實際上哪有真正吃飽的,況且平日瓜菜之類都是要吃的,誰家還不挖野菜湊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