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九章 我是不是算惡貫滿盈

楊信當然聽到了方從哲的話,實際上韓爌在裏面他也知道。

他就是故意挑釁。

他就是讓這兩個老家夥,替他或者說天啟,向東林黨宣戰,後者要麽認輸屈服,要麽咱們就接著鬥,看你們有什麽本事,如果你們敢造反那我們敬你們是條漢子,如果沒這膽量就老老實實接受一個強硬的皇帝……

這就是戰書。

下完這份戰書,他就直接離開皇宮返回自己家。

黃英的管家婆依然盡職盡責。

除了還不許他半夜摸上床之外,其他已經完全像個女主人,把這座楊宅管理的井井有條,反正裏面也沒幾個人,楊同知又不喜歡養一堆奴婢,至於防範他摸上床的手段,依舊是帶著那兩個小女孩一起睡。

而她弟弟這時候已經去了讀書的書院。

雖然他拜方希哲為師,但後者那時候已經教不了他,就把他轉而推薦給自己朋友開的書院,大明這時候遍地書院,平均開每個縣都能攤上不只一座。不過他身份仍舊是方希哲關門弟子,所以方希哲的那些弟子仍舊會在科舉這一途上照顧他的。秀才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了,舉人這個不太好說,但好在隨著楊信和九千歲的飛黃騰達,就是他考不中也一樣有官做。

九千歲正大肆劃拉親信。

包括他那個侄子也已經進京,並且得到了錦衣衛世職。

九千歲也在培植勢力。

他作為司禮監掌印,同樣也已經兼了提督東廠,不過在盧受手下東廠反而很弱勢,實際上這個臭名昭著的機構這時候很沒存在感。

東廠權力很小。

甚至連抓人的權利都沒有。

真的。

東廠太監沒有抓人的權力。

至少那個太監本人真沒權抓人,有權抓人的是他帶的手下,他可以下令給那些手下抓人,但他自己沒有抓人的權力。

因為他手下是錦衣衛。

實際東廠連固定編制都沒有,他們也沒有自己的監獄,東廠某種意義上說只是皇帝任命一個太監,然後這個太監帶著幾個親信小太監,領著一批借調的錦衣衛偵緝抓人。

抓完也得送錦衣衛詔獄。

所以東廠抓人實際上就是錦衣衛抓人,只不過下命令的不是錦衣衛掌印而是提督東廠的太監,所謂的東廠番子,其實就是從錦衣衛裏面調了一批人而已,只不過調哪些人由太監挑選。既然是錦衣衛那麽抓人也得要駕貼,至於抓了人以後東廠也沒有自己的監獄審訊,還是得送到錦衣衛的詔獄裏,只不過太監過去主持審訊,東廠自己有監獄那是九千歲幹的。

所以這個臭名昭著的機構,實際上某種程度上是依附錦衣衛。

至於誰強這個也很簡單。

就看廠公和錦衣衛掌印誰在皇帝面前受信任了,廠公更受皇帝的信任,那他說話掌印就得聽著,比如像九千歲這樣的,甚至田爾耕都得當爹伺候,反之如果錦衣衛掌印更受皇帝的信任,那鳥不鳥廠公就得看他的心情了,畢竟雙方根本沒有統屬關系。

而駱思恭恰恰是個可以不鳥廠公的。

他掌控錦衣衛幾十年了。

這期間廠公換了好幾茬,他當然有資格不鳥廠公。

所以在他的時候東廠一直沒有太強存在感,畢竟真要抓人的話他自己就下令了,用不著廠公去邀功,再說就憑他把錦衣衛詔獄管理到長草的水平,恐怕也難得抓個人。但還必須說明一點,哪怕是九千歲的時候,廠衛抓人依然要駕貼,而廠衛抓人不用駕貼恰恰是崇禎時候。廠衛可以抓人之後回去補簽,這是崇禎開始的,哪怕天啟時候也沒有,因為最早這麽幹的錦衣衛是崇禎元年,然後遭到刑科給事中薛國觀彈劾。

但崇禎選擇了支持錦衣衛。

徹底毀了這個制度的人也是崇禎。

他在崇禎五年下旨,部分特殊的機密案件不用簽駕貼,先把人抓起來再說。

而在嘉靖之前別說得簽駕貼,錦衣衛還得把案件詳細資料附上,刑科給事中看看這個案子的案情,覺得這個案子的確該抓人才簽,嘉靖繼位之後錦衣衛才不用抱一堆案情資料,就跟找經理簽字的小職員般,去找刑科給事中簽字。

但仍舊必須簽駕貼。

這就是大明朝臭名昭著的廠衛抓人詔獄審訊制度。

一句話。

東廠也罷錦衣衛也罷,崇禎之前文官刑科給事中不簽字,誰也沒有權力抓人審訊。

相反到了咱大清,的確沒有東廠錦衣衛了,但京城範圍內步軍統領衙門朱票自己發,想抓誰就可以抓誰,那可比廠衛自由多了,但提到明朝就廠衛特務統治緹騎四出,絲毫沒人關心這中間還有個不簽字就抓不了人的文官,而這個文官的任命是吏部提出人選,皇帝交內閣討論確定的。

並不是皇帝直接任命。

而九千歲很明顯想振興東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