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計劃經濟與市場經濟(第2/2頁)

而且他們全都瘦骨嶙峋。

如果說纖夫只是機械性的累,灶戶就是勞累加腐蝕。

纖夫就像行屍走肉。

而他們就像一群不斷腐蝕中的行屍走肉!

“庶民最苦者灶戶!”

黃鎮說道。

楊信轉頭看著他。

“不是我說的,這是朝廷一位官老爺曾經說過的。

其實灶戶在太祖洪武年間,日子過得反而是最好的,那時候他們可以曬鹽得工本糧,每引一石,免一切賦役,煮鹽也有官府專門劃給他們的草場,這些草場可以自己墾荒。鹽場有官倉常年儲糧以保障灶戶,就連商人收鹽都得額外交一份銀子給鹽場以備賑濟,灶戶犯了罪都減等,哪怕應絞的也只是杖責。

唯獨不得私售余鹽。

在完成朝廷的本課之後,額外制的鹽也得給鹽場,還是按照鹽數給工本糧,不準私下售賣。”

黃鎮說道。

“就是國營鹽場雇工?”

楊信說道。

“也可以這樣說,灶戶們只管制鹽就行,制出鹽交鹽場官倉,通常有兩種倉,鹽商拿著鹽引去常股倉直接支鹽,他們的鹽引靠從邊鎮以糧食換取,邊鎮也就不會缺糧。灶戶不管賣鹽,他們就是制鹽交官,從官倉換取糧食,也可以自己墾荒種田打魚,不過需得先把正課鹽完成。完成之後就自己隨便了,願意繼續制鹽就作為余鹽繼續交官倉換糧,不願意就種田打魚。”

黃鎮說。

“那如今呢?”

楊信問。

“全是銀子了,鹽法兩百多年變了一次次,每次都是灶戶吃虧,到萬歷四十五年行綱鹽法,鹽商拿著鹽引找灶戶收鹽,灶戶自己賣鹽換銀子再用銀子買糧,原本的正課鹽改成交銀子抵償。有別的生計來源還好,沒有別的生計來源,只能靠賣鹽才能買米下鍋的灶戶,可有辦法和鹽商討價還價?官員上門帶著鐐銬催繳正課銀的時候他們可有別的選擇?

總之灶戶死活聽天由命了。”

黃鎮說道。

“這就是市場經濟了!”

楊信笑著說道。

“呃,這個詞倒頗為形象,一切以市場來經濟,但實質上是奸商和貪官汙吏經濟,從灶戶手中一兩銀子能買一千多斤,到京城就五厘銀子一斤了,不足四百裏翻五倍。這還是京城水路便利,而且還是在一些水運便利的鹽場收購,若是那些偏僻的鹽場一兩能買近兩千斤,而水路不暢的內陸四百裏能翻十倍。

知道淮鹽運到湖廣,官鹽的價格最多能翻多少倍嗎?

六十倍。

鹽場一兩一千多斤的淮鹽,在湖廣能賣到最高六分銀子。

而且最多摻三成的沙子。

不過若非如此,咱們也不會有這條發財的路子,他們翻五倍十倍六十倍的價,咱們翻三四倍就行了,而且咱們不摻沙子!要是都和太祖時候一樣,無論正課余鹽皆歸於官倉,灶戶交鹽就能豐衣足食,誰還冒著殺頭危險把鹽賣給咱們?市場經濟好啊,市場經濟才有咱們,沒有市場經濟咱們就得喝西北風了!”

黃鎮說道。

“被抓住呢?”

楊信問。

“被抓?誰來抓?從天津到苑家口,沿途所有關卡都知道我是販鹽的,但誰也不會抓的,給他們好處就行了,我把鹽運到官鹽翻十倍的地方翻四倍賣,拿出其中一倍打點,我照樣還是能賺兩倍利。大明朝的鹽十成裏面至少七成是私鹽,有引的鹽商在販私鹽,地方的豪紳在販私鹽,就連巡鹽禦史手下的官吏都在販私鹽。我這一條小船不算什麽,兩淮私鹽販子都如水師般幾百艘船組隊沖卡,朝廷的官兵根本不敢攔。你記住,官府根本不用理會,銀子到了暢通無阻,大明就沒有銀子打不開的路子。

但就怕同行,同行才是冤家。

什麽叫走私?

走私即無法無天!”

黃鎮拍著楊信肩膀說道。

這時候苗二已經登岸,他其實是這個灶戶莊子的聯絡員,雖然灶戶並不怕被鹽場官員知道,他們同樣也得給鹽場官員好處,但這種事情終究不是光明正大的,走私生意一個帶路的聯絡員必不可少,這種人也叫牽頭。

苗二職責就是帶路。

他那間破棚子卡在這條水道的咽喉位置,不過黃鎮是老主顧,不需要太多麻煩而已。

陌生客商就沒這麽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