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革舊鼎新(二)

在正式的征夷大將軍下賜之前,平手汎秀首先命令屬下的奉行們指定了一系列的法令草案,準備適時逐漸公布出來,作為未來的執政方略。

首先,為了告訴萬民戰國亂世的終結,以及新時代的到來,將“檢地”、“士農分離”、“四民身份制”、“人掃令”、“刀狩令”、“喧嘩兩成敗”、“問注評定實行”、“築城廢城令”、“海賊禁止”、“盜賊捕付”等諸多事項寫為了書面條文。這些其實並不算是新東西,近畿、關東地方的居民大多已經接觸體會過,西國、九州、東北相對守舊但也該有所耳聞。

現在要做的是以中樞政權的身份,抓住施政的主導地位。

全部的法令,集中於三個方面。

首要的第一個方面,是仔細清查各地的人口和土地具體數目,消除隱匿瞞報的情況,然後基於這個數目,才能安排合適的賦稅徭役,或者相對應的其他義務,既要避免地方實力掩藏實力暗地坐大,也要防止壓迫過重引發民憤。

所有統計出來的戶口,如有可能的話,一律按照類似“士農工商”的劃分方式入籍,有不同的管理辦法。不過身份並非永遠不變,定期的“取士”活動會吸納少量精英到統治階級,而農、工、商滿足一定條件允許自行報備變更。大體固化但又留下微小上升渠道的社會,才能更加安定。

至於公卿和僧侶的漏洞有意暫時擱置了。

預計至少需要三五年時間,在直屬勢力範圍內完成普查統計。外樣大名領地的執行情況恐怕還不能報以樂觀。到時候平手汎秀打算適當使用一些灰色的手段,鼓勵對瞞報現象予以揭發,查出來之後一半收公一半獎勵給舉報者。

其次第二方面,是要禁止爭鬥。無論是外樣大名之間調集兵力互相攻打,還是基層武士私底下打架鬥毆,性質都是一樣,以“喧嘩兩成敗”的宗旨處置。

意思就是一旦發生流血事件,先不問青紅皂白,兩邊各打五十大板。然後再調查具體的原因。責任更大的一方會追加更多處罰,但另一方也未必會收到補償。因為一旦訴諸武力,就算本來有道理也變成沒道理。

唯一的例外情況就是,如果己方城池、屋敷受到攻打,那麽可以在墻壁範圍內予以還擊。所以同時規定各家大名不得私自增築城池,而且已有的都有接受檢查,看看是否有必要存在,以及當地大名是否有財力維護。

一切的爭端,唯有按規定遞交給平手家派下來的“問注評定”人員,才是王道。要文鬥,不要武鬥。

這個政策絕對不是新鮮事,任何稍微有點集權想法的君主顯然都會禁止私鬥,指定訴訟裁判機構。其實室町幕府也有,只是他們先天不良,直接讓各地的實力派大名擔任中樞職務,相當於讓明星球員兼職裁判,後面是越搞越亂。

所以平手汎秀一早就決定了“藩主不得參與輔政”以及“地方代官與中央奉行互相獨立”的原則。

最後的第三個方面,就不是面向具有合法身份的外樣大名,而是要清剿那些趁著亂世在法外之地逍遙享樂的宵小之輩了。針對的是呼嘯山林的大盜惡黨,與來去無蹤的海寇水賊。

這些人有的日常劫掠商賈,勒索百姓,那還算好。有的成了規模,甚至私設關卡,定額收取“保護費”,已經有了最基礎的政權雛形,不少現在看起來正兒八經的戰國大名就是靠這個慢慢發家最終才洗白的——那是由於室町幕府過於衰弱,完全控制不了地方。

如今既然要“革舊鼎新”,這些未必有多少民怨,但嚴重影響了基層政權運作的“有活力社會團體”,勢必要連根拔除。

平手汎秀給出了兩條路:要麽接受招安,打散聯系編制到各地部隊裏面去,要麽放下武器,當個百姓以種田捕魚打獵為生。否則就只有大膽來戰,與正規軍比一比誰更厲害更能打了。

……

這幾項尚未正式公布的措施,詳細寫成文書,交給了正在奧羽坐鎮的平手義光,然後二代目向當地的諸多勢力,傳遞了其中精神主旨,以此作為對他們的要求。

原本厚厚一沓文書,被汎秀暫時命令為《天下靜謐令草案》的。

結果可能是由於名字太長,被知道內情的人們簡稱為《泰平令》了。然後細川藤孝覺得這實在過於粗鄙不文,建議改為《偃武令》。

聽聞此事平手汎秀表示很欣賞,“偃武修文”一詞乃商周時期的典故,寓意深遠,且帶吉兆。而且一般沒文化的人搞不明白是啥意思,顯得逼格滿滿。

最終義光在八月十七日那天,於仙台附近的東昌寺,會見了奧羽地區二十九名代表,對領地進行了劃分,宣布諸般禁令。

背靠著近畿、北陸、關東、東海地區的五萬軍隊,沒有允許任何人持有反對意見,全都被迫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