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鹽(第2/2頁)

“臣以為鹽乃朝廷命脈,自從準許商人開買余鹽之後,朝廷的鹽錢每況愈下,收入減少的很厲害。”

“臣以為鹽政到了改的時候了,厘定鹽場,清查官吏,嚴懲倒賣私鹽的鹽商,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曹一夔說到這裏,有些激動的道:“那些鹽商於國何功?卻廣置田地,家資巨富?”

朱翊鈞聽到曹一夔說到這裏,突然笑了:“那你說說,那些鹽商究竟有多富?”

“回皇上,臣不知道。”曹一夔沉吟了片刻,沉聲說道。

朱翊鈞點了點頭,雖然曹一夔說不知道,但是朝廷上下都知道鹽商富。只不過這事不能提,你一提,必然有大臣跑出來陳述鹽商的功勞等等。

對於大明的鹽法,朱翊鈞有過詳細的研究,可以說被鹽商給玩壞了。

明初的鹽法是鼓勵商人輸運糧食到邊塞換取鹽引,給予販鹽專利的制度,又稱開中。開中之制系沿襲宋、元制度,但明代多於邊地開中,以吸引商人運糧到邊防,充實邊境軍糧儲備。

商人們為了賺錢和方便,開始在邊疆囤地種田,以減少運費,這就產生了一個新的名詞,叫做商屯。明初商屯東到遼東,北到宣大,西到甘肅,南到交址,各處都有,其興盛對邊防軍糧儲備以及開發邊疆地區有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