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二章 人民審判官(第2/2頁)

這和歐洲不一樣。

歐洲審判那些君主都是以雅威的名義,君權神授的原則下,手按聖經就有權審判所有君主,這不是人在審判君主,這是神在審判君主。

但大明是真正以人民的名義。

甚至不是以昊天上帝名義,雖然以這個名義也可以,但這樣就又回到權力神授原則,而這是楊慶不希望看到的,再說也沒人代表昊天上帝,原本他倒是最合適,但他已經是皇帝的臣屬了。剩下總不能找個道士,道教那麽多派系至今還扯不清,事實上楊慶對他們非常失望,因為派系問題他們至今連昊天上帝的解釋都對他支持有限,再說就算最正統的張天師,那其實也是皇帝封的官,依然算是皇帝的臣屬。

所以只能以人民的名義。

好吧,獨立大法官閃亮登場了。

但不能叫這個名字,必須有一個更符合其身份定位的,比如說叫人民審判官,這個名字就很合適了。人民審判官,不負責審判人民,只負責審判犯罪的皇帝,同樣皇帝任命的法司官員無權審判皇帝,但有權審判犯罪的人民。

這就可以解決法官問題。

這個法官由四民大會聘用,四民代表投票找幾個人選,最好是那些知識淵博,真正德高望重的,然後再由他們以人民審判官的身份,組成這個專門審判皇帝的特別法庭。

這還不夠。

還必須得有起訴方。

甚至必須得有一個常設機構,專門用於監督皇帝,對皇帝的犯罪行為進行檢舉,過去的禦史也幹這樣的工作,但禦史只有進諫權,他們可沒權力起訴皇帝。這個類似獨立檢察官的職位,同樣被命名為人民檢察官,只負責監督檢舉皇帝,針對皇帝的犯罪行為向人民審判官起訴,但皇帝如果不犯罪,那麽他是無權對皇帝做什麽的。

這個兩個職位都常設,但只有在皇帝犯罪時候才有用。

至於平常養著就行。

四民大會還不至於養不起幾個人。

事實上這兩個職位很快就被那些工商業資本家歡迎,因為他們同樣希望在以後,能有一些真正對皇帝有威脅的人,能夠對皇帝進行監督,誰都明白禦史沒什麽卵用,禦史也是皇帝任命的。說到底他們已經真正開始考慮未來,考慮一個更合理,更完善的國家體系,一個能夠最大限度監督皇權,人民真正能有對付皇權的武器的國家體系。

現在的一切都只是因為楊慶。

是楊慶需要審判皇帝,所以才有了對皇帝的審判,這一切都只是他在幕後操縱的結果,但如果以後的皇帝也犯罪呢?

人民怎麽對付他?

這兩個職位就很有用處了。

真要有皇帝犯罪,就讓人民檢察官去起訴他,甚至不需要真起訴,只要讓皇帝知道,如果他不改正的話就會被起訴,甚至被審判,這種情況下哪怕為了面子,皇帝也會做出一些讓步的。只要讓步就行,只要能通過這種方式逼迫皇帝讓步,就意味著人民對皇帝有了真正的制約權,而不是像過去一樣,面對皇權只能被動地接受。

盡管這樣的制約仍舊需要實力保證。

但是……

已經解決了有無的問題。

這已經是進步了。

大明走到今天,不論是楊慶的有意引導也罷,還是民智開化,思想進步帶來的也罷,一個新的國家體系已經成了大勢所趨,只不過以前皇權始終還保留最後的遮羞布,但現在連這個遮羞布都被撕去後,變革的洪流已經被真正釋放。

這兩個職位只是開始。

真正的變革才剛剛拉開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