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這就很尷尬了

“你的想法還是不錯的。”

正當外面禦街上那些舉子,在防暴彈的毒煙和凈街虎的大棒下一片鬼哭狼嚎的時候,楊慶已經和坤興公主一起在接見張煌言了。

當然,公主繼續當擺設。

張煌言勇敢地面對他。

其實這時候張煌言並不大,二十多歲還不到三十,這個在兩都淪陷後面對無可挽回的局勢,卻依然抵抗二十年,最終被俘後不肯跪著死,坐著受斬首之刑的孤臣,應該算是一個真正值得尊敬的。至少他比黃宗羲,毛奇齡這些人強得多,甚至就是顧炎武這些人也無法與他相比。

他做到了至死不屈。

“我會取消錦衣衛的擬罪權,不過審訊權肯定要保留,大明又不只是錦衣衛一家,絕大多數衙門甚至如戶部之類都有參與審訊權,有時候還可以單獨審訊,單純審訊這一點錦衣衛沒有什麽可改的。但擬罪權就只能歸一家了,這一家應該是大理寺,其他包括刑部和都察院在內,都沒有對犯人的擬罪權,只有大理寺可以定罪。大明的司法制度肯定會改革,都察院專職檢舉,大理寺審案定罪,刑部管理刑獄,這才是最合理的。其他除了軍隊內部有軍法處單獨執行軍隊內部法律外,涉及民間的案件,都必須移交大理寺審訊來定罪並交監國核準。”

楊慶說道。

明朝所有衙門都有參與審訊權。

哪怕就是禮部,工部這些機構都一樣可以在皇帝下旨後,參與三法司的審訊,尤其是戶部,兵部這些,甚至可以和都察院單獨審訊。

這樣的例子並不少見。

君權時代制度沒有什麽規範,理論上皇帝說什麽是什麽,大臣齊心協力可以用制度的羅網限制皇權,但如果皇權鐵了心要無視制度,那麽大臣也沒什麽辦法的。君臣二字已經明確雙方關系,君對一切都有決斷權,他可以更改法律,也可以更改制度,大臣只能接受,除非他們造反,否則終究還是沒什麽卵用……

“而且我們還可以簽一個約法,就像上次的臨時約法一樣,用這個東西來明確這種制度,任何人,無論監國也好皇帝也罷都不能改變。”

楊慶笑著說。

“忠勇侯真有此意?”

張煌言驚喜地說道。

這無疑是大臣們夢寐以求的,有這樣一個東西,就可以拿來名正言順地約束君權了。當然,他也知道這個得看情況,畢竟皇明祖訓都快被無視了,但有總比沒有好,而且臨時約法的確開了一個好頭。

“但是……”

楊慶笑眯眯地看了他一眼。

“咱們不能只改朝廷的,要改就連地方一起,朝廷是大理寺,都察院和刑部三司,地方上也得三司啊!朝廷不能君主一個人說了算,地方上也不能主官一個人說了算啊,得取消地方主官的審判權,所有案子歸單獨設立的法庭管才行啊!”

楊慶說道。

“呃?!”

張煌言閉嘴了。

他倒是無所謂,他就是一個舉人而已,可那些地方官不幹啊!沒了審判權還怎麽發財?地方官員收入本來因為新政就少了一大截,雖然楊慶提高了補貼,但算起來依然沒有可以隨心所欲收火耗時候高。而且稅務司又分去了很大一部分稅收權,帝國銀行設立後,稅收在地方直接存銀行,戶部在銀行提款,同樣也讓地方官少了一條撈錢門路。現在就指著審案時候撈錢,如果再單獨設立法院,那些地方官還混個屁,難道真靠朝廷俸祿過日子?雖然楊慶增加補貼後,朝廷俸祿的確也能保證官員過上不錯生活。

但是……

難道當官就為了俸祿嗎?

簡直笑話,哪個當官的是奔著俸祿去的?誰不是為了十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去的?可以說這種改革地方官員絕對不幹!

“忠勇侯,咱們還是說錦衣衛吧!”

張煌言尷尬地說。

“你看,我可以改革,甚至可以改得堪稱完美無缺,可是,那些官員們敢跟著一起改嗎?既然連他們都不敢跟著改,那有什麽資格非要錦衣衛自己改革呢?”

楊慶說道。

他當然很清楚這一點。

所以直到現在他也沒提過在地方設立法庭分權,那些地方官員不可能接受,必須得到他的布局完成,把皇莊推行到所有縣,可以真正掌控地方時候才能推行,但現在倒是可以用來堵這些要法治的大臣嘴,你們要法治咱們就來真正法治,但你們自己先不想那就別廢話了。

“忠勇侯,五城兵馬司為何抓那些舉子?”

兩人正說話,解學龍氣急敗壞地走進來質問道。

楊慶淡然地看了他一眼。

“忠勇侯,那些舉子不過是欲向朝廷進言而已,公車上書自古有之,未聞有驅逐者,更何況五城兵馬司以毒氣棍棒加之?舉子進衙門尚且有權不跪,何故以繩索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