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羊馬垣前(第2/3頁)

只不過劃這玩意兒終究與走夜路不同,很難互相牽引,前後相繼,一旦快慢不等,撞到乃至於糾纏在一起,那便無計可施了,故此正式上路的時候,晉軍還是點起了火把照明。對面胡軍陣營中自然能夠瞧見,然而一則哨兵多疲累、懈怠,二則也沒有料到敵人會來得那麽快——除非騎馬,然而騎馬更不可能走泥路了——因而當消息報至劉嶽中軍,他還沒來得及編組防禦隊伍呢,晉軍便已殺到了營前。

莫懷忠舉刀長嘯,晉兵齊齊發一聲喊,便即棄排而上實地,然後用長矛挑開鹿角、柵欄,以弓箭射殺哨兵,一湧而入——胡營中當即大亂。

對於戰鬥而非械鬥而言,組織力極其重要;組織力強,堅陣而戰,雖千人而可敵萬;若無組織,即百萬大軍也可能瞬間崩散。胡軍因為根本料想不到晉人會出城來攻,故此大多卸甲而眠,擔任警戒的人數極少——且都往往隨便找一個背光的角落在打瞌睡——倉促間很難組織起來,就此被晉軍見人殺人,見帳燒帳,一直殺到了劉嶽的中軍。

好在劉嶽也是胡漢驍將,反應力是很快的,指揮力亦可圈可點,他知道大勢已不可挽回,也不管各營了,只是盡量召集匆忙起身的士卒,拱衛中軍大帳。莫懷忠沖鋒在前,一心想要斬下大將的首級,然而砍翻一層還有一層,殺得滿身是血,被創多處,卻始終距離大帳二十步遠,難以寸進。眼瞧著四下聞聽鼓聲而聚攏過來的胡兵越來越多,深知再耽擱下去,恐怕難以全身而退……

終究他才帶出來不足千人而已,而劉嶽麾下將兵近其十倍,即便跑散了半數,剩下半數也不是那麽好殺的。他想起來臨行前裴該的關照,說:“此舉只為挫動敵勢,隳其士氣,並非最終決勝,卿絕不能貪功,當知進退。能殺胡便殺胡,能破胡便破胡,若情勢不妙,須急急退回,勿得延挨,以免無謂死傷。”

故此莫懷忠聚集士卒,又發力猛突了一次,迫得胡兵結陣自保,不敢對攻,這才呼嘯一聲,反身殺出胡營,在同袍弓矢的掩護下登上木排,順利撤回了城內。

這一仗,胡軍折損不下五百,營帳多被燒毀,趁機遁走的也有不少——因為劉曜所謂的十萬大軍,其中有不少是歷年硬擄來的晉人丁壯,既然得了機會,又哪有不逃的道理呢?劉嶽欲哭無淚,卻不敢隱瞞——營中火光,相信就連城北都能瞧見啊,怎麽瞞得住——只得等到天明後,親自去城北向劉曜請罪。

劉曜大怒,當即下令褫奪劉嶽一切職務,將其罷為小卒——當然啦,以他們倆的關系而言,這肯定只是臨時舉措,不久後還會把劉嶽升回去的——改以呼延實領兵,防堵大荔城東。

不過此消息傳來的時候,這一日的攻城戰也正式打響了,按照約定,由虛除部去攻城北的羊馬垣。

伊余是真不願意拿本部騎兵去撞那些小矮墻,本想先讓胡漢步卒頂上的,孰料前一日劉曜只是繼續填壕,並未發起正面進攻。既然如此,也無先例可援,該拿羊馬垣怎麽辦呢?

所謂羊馬垣,原指牲畜不得隨意進城,只能暫時牽系在城墻之外,為此而臨時搭建的一些遮風的矮墻,後來發展成為城防工事的重要組成部分。羊馬垣並非是完整的一道垣壁,最多不過五丈寬,錯落排布,還留下很多出入的空隙。其作用之一,是可以與城上交互射擊,從不同的角度殺傷來犯之敵;作用之二,是保護城壁——只要有羊馬垣在,攻方就不可能把梯子架上城墻了。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羊馬垣比建構在城外的堡壘更加難攻,因為既無法包圍,又隨時都可以得到城上弓矢的掩護。伊余如今知道,晉人有弩,平地射擊,力勁且準,是己方馬弓很難對抗的;前幾天沖過一回,又知道晉人有矛,可自矮墻上斜斜伸出,有若拒馬,戰馬沖上去就是一個“死”字……

他實在想不出什麽好主意來了,只得臨時向劉曜商借了很多長矛,想用來對抗晉軍的矛兵。然而連沖了兩回,卻仍然損失慘重,鎩羽而歸。

漢末劉熙所做《釋名·釋兵篇》中說:“矛長丈八尺曰矟,馬上所持,言其矟矟便殺也。”當時的丈八,約等於後世的四米三。同篇中還說:“車戟曰常,長丈六尺,車上所持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長丈六尺……亦車上所持也。”這都是當時矛類武器的普遍長度。

然而在徐州軍中,用以拒馬的步兵長矛卻突破了這個數值,接近兩丈,也就是後世四點八米。《考工記》中有雲:“凡兵無三過其身。”裴該根據後世統計數據也知道,矛最長不過五米,也就是相當於三個正常人的身高,倘若超過這個數字,那就徹底難以掌控和運用了——故此依其極限而制,專以克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