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遊散

裴該和卞壸齊心協力,共度時艱。不過卞壸主要精力都放在治理縣事上,想要重肅綱紀,再造官府之威;裴該則正好相反,主要為了壯大自己的實力,在此前提下,法律法規啥的都不重要,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反而在破壞官府的權威,在撬卞壸的墻角。

就在陳家七千斛糧食入賬——名義上是他的私賬,其實仍然交給卞壸統一管理——地契也交割完畢之後,裴該便又召來一人,問他:“事情探查得如何了?”

祖逖就光管練兵,卞壸諸事親歷親為,累得人都瘦了一圈兒了;而裴該要負責的事情既繁雜,很多事,身為刺史的他又不方便直接出面,必須委人辦理,因此深感麾下人手不足,被迫要向祖逖商借。在江東時,他也曾經向祖逖借過馮鐵,跟著馮鐵學過一陣子弓術,但馮鐵雖然貌似很能打,心思卻不夠縝密,不可賦予重任。

其實要說能打,裴該現在身邊還有一個甄隨呢,問題瞧甄隨那大老粗,也不可能派他做什麽隱秘的事情啊,他頂多從旁協助,提供武力支援而已。所以裴該把祖逖留下的五百兵都交給甄隨等部曲統帶,讓他們好生訓練,同時也命令他們協助卞壸管理縣城治安,監督城防工事的修建。

這回祖逖臨行前,裴該跑去借了一個人,此人姓高名樂,本是渤海郡蓚縣人,雖然世代務農,但身量很高,足有八尺,生得是膚白眼細,總斜眼向人,一看便非善類。他是前些年石勒等抄掠冀州的時候,舉族南遷避亂,途中被裹脅進敗軍之中,當了草寇,隨即被路過的祖逖收服,收為部曲的。裴該向祖逖商借一個心思敏銳,辦事周密,最好有做賊天賦的,祖逖就把高樂推薦給了他——高樂確實做過賊啊。

且說祖逖召來高樂,問他“事情探查得如何了”,探查的目標,就是淮陰縣城裏唯一的一家糧商。

高樂稟報說那家糧商的底細,小人都已經探查了個一清二楚,根據使君的謀劃——“彼有一子,年方十七,別無他欲,唯獨好賭。請使君之命,是否設個賭局,誘其入彀?”

裴該想了一想,輕輕搖頭:“太緩了……”而且——“卿本為賊,奈何行騙?”那不是你的長項啦。當即密授機宜,讓高樂去問甄隨要點兒人手——但千萬不要那個粗胚摻和,免得誤事——找機會綁架糧商之子,然後以勒索錢財為借口,想辦法悄無生息地把糧商也控制起來,暗中奪取他的產業……

“其後那糧肆便交由汝來打理,等一切上了正軌,再將其父子……”說著話伸手在喉嚨上比劃了一下——“千萬不要驚動旁人,只說他全家遷往別縣,汝是專門請來維持淮陰產業之人。可能辦到麽?”

高樂想了一想,說劫持人質、奪占店鋪,乃至謀害店主等事,這個我熟,保證不會出錯,但——“小人不會經營,只怕誤了使君之事。”裴該說你先辦好前面的事情再說,我找找看有沒有人能夠拉來幫你經營糧鋪的。

裴該現在是有錢也未必能夠買到糧食,但想必這家縣城裏的百年老店,應該購糧的門路不少,所以才要悄無聲息地鳩占鵲巢,以作為自己籌措糧秣的一個新的來源。而至於交給誰來管糧鋪,倒真是蒼天保佑,很快便有人主動送上門來。

秋後不久,裴氏就派人送了兩萬斛糧食到淮陰來——一半是裴該丹湖產業的營收,另一半則是東海王家的私人資助——而且送糧的不是旁人,正是丹湖莊頭路德路陸修。

這路德也是個有野心的家夥,本以為傍上了東海王家,可以先上下其手,大發一筆橫財,再借著王府的勢力,說不定還能撈個官兒做——我也是讀過書的人啊,不該一輩子當平頭老百姓哪。可誰成想先是王府的產業歸了裴家,接著裴家家主還離開江東,渡江北上了……路德經過反復思忖,最終把牙關一咬,我去跟隨“主公”,撞撞大運看吧!人若想出頭,就必須得冒險,無風無浪而想成功者,除非上天眷顧,星宿下凡!我估摸著自己沒有這樣的命……

於是借著押糧過來的機會,表示願意跟隨裴該,鞍前馬後的伺候。裴該就問他:“可懂經營、生發?”路德一拍胸脯:“小人父親也曾做過生意,進出貨物、算賬等事,都是拿手的。”裴該說好,我反正也沒人可用了,不妨就試著相信你——你去幫忙高樂管糧店吧。路德微微皺眉:“若是主公的產業,小人自當竭誠經營,但這糧肆……”

裴該笑道:“雖還在他人名下,遲早都是我的,汝又有何可慮?”借雞下蛋不可能長久,隔個一兩年,肯定要找個機會,把糧店名正言順地歸為刺史本人的產業啊——“若經營得好了,我保汝一個官做。”他空白支票也不知道開過多少張了,都不用過腦子,熟極而流,張嘴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