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一章 勒索(第2/2頁)

根據趙桓所下的聖旨,尚書省接著擬定了一份前任執政官以下官員,捐納金銀的具體標準。

經趙桓批準,開封府張榜公示:現在在京的前任執政尚書承旨內翰官員共有六人,每人各捐金二十兩、銀五百兩、彩段三十匹;侍郎給事舍人諫議侍禦正使承宣觀察使左金吾衛上將軍以上共有三十三人,每人各捐金十兩、銀四百兩。

不久,開封府再次張榜,催促城裏權貴豪富之家,趕緊到府交納財物,並警告說,如有膽敢藏埋,允許諸色人等舉報,將拿出十分之三的財物充賞,且先以官錢代支,其犯人依軍法處置,而知情不報者,亦與犯人同罪。

開封府尹王時雍和徐秉哲根據聖旨,多次督責鄭皇後(現在是鄭太後)的父親鄭紳,讓他趕緊交納金帛。

可鄭紳不願將金帛全都捐出,打算隱匿一部分,結果被人舉報。

趙桓得知情況後大怒,當即下詔,以隱匿金帛罪名,追毀鄭皇後父祖一切官職。

因為此事牽連,被撤銷官職者甚眾,開封府的具體幹辦使臣等,甚至被枷項,並號令於市。

為了震懾趙桓君臣,金軍攻陷潁昌府之後,金兵入城,到處搜刮財物,搶奪而去的金銀絹帛以及鞍馬等物,不可勝計不說,還在城內縱火屠殺三日,百姓罹難者無數。

此消息很快就傳回汴梁城,趙桓君臣立即加快了往城外運送金銀珠寶絹帛的速度,希望早點結束這場噩夢。

期盼金人早日撤軍的趙桓,給禦史台、大理寺與開封府下旨說:金人因金銀之數未能完成,督責甚峻,希望禦史台、大理寺與開封府加緊根治,對於逾期未繳納者,不論何人,即行逮捕法辦。

以王時雍、徐秉哲為首的金銀根括官們,於是以奉旨為名,在全城展開了嚴厲的搜刮金銀運動,不管是城裏權貴豪族,還是官至承宣使,甚至也不論婦人封邑至恭人與夫人,必須一律繳納金銀,否則,將人帶至開封府扣押,直至拿出金銀而後已。

趙桓還下詔,允許人們用金銀購買茶鹽鈔,議定價錢為,金一兩準三十二貫,銀一兩準二貫二百文。

趙桓更是三次給開封府下令,令其張榜公告。

第一次公告是:凡是諸州縣鎮來京出公差做買賣的,都要變現金銀,即日起盡快赴開封府交納,隱藏者並依軍法。

第二次公告是:所有京師天下富商大賈,應將所有店鋪居宅收入之金銀,盡快繳納開封府,並允許舉報,知情不報與之同罪,隱匿者並依軍法。

第三次公告是:自宰執以下官員,應將賜金與金帶,一並繳納開封府。

趙桓甚至下詔,將神霄殿裏的金寶輪,全部拆下來以充金數。

由此可見,為了湊足金銀之數,趙桓與他的大臣們,可謂絞盡腦汁挖空心思費盡了心機。

其實,對於從政治上如何處理宋朝,完顏宗翰與完顏宗望根本無權做出決斷,他們早已派人回上京,對此事向金國皇帝完顏吳乞買做出請示。

換而言之,到底該怎麽處理宋朝,得由完顏吳乞買做決定。

所以說,截止到目前為止,完顏宗翰和完顏宗望對趙桓君臣所做出的一切承諾,都是騙趙桓君臣的,目的無外乎是讓趙桓君臣配合他們勒索罷了。

另一方面,金軍可能是沉浸在那推積如山讓人眼花繚亂的寶物當中,直到現在竟然都還不知道水泊梁山已經出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