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小敗

……

燕雲地區的民族問題,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

這裏是生活著漢、契丹、奚、渤海等很多民族。

好的一面是,這裏的契丹人、奚人、渤海人漢化成度非常高,對漢族有非常高的認同,這為李衍徹底收服這些民眾的人奠定了基礎。

不好的一面是,在契丹、奚、渤海等民族漢化的同,生活在這裏的漢人也在胡化。

這一帶的漢人,由於在唐末五代時期就開始與少數民族長期相處,其後又在遼朝統治下生活了近二百年,他們的民族性格和生活習俗都已經發生了很深的“胡化”,即少數民族化現象,從而和中原漢族產生了巨大的差別。

因此,宋朝出於對“胡化”漢人的歧視,指其為“番”、“虜”。

而遼朝用科舉、任官和婚姻來使燕雲漢人忠於自己,但又不信任大多數“非我族類”的燕雲漢人,而將其置於社會的底層。

即便是到了金人統治燕雲地區的時候,也是在重用部分遼朝漢臣的同時,在政治上將幽雲漢人列於女真人、渤海人和契丹人等民族之後,排斥於統治階層之外。

遼、宋、金三個王朝都對燕雲漢人采取了既拉攏又排斥的作法。

可以說,燕雲漢人是姥姥不疼舅舅也不愛。

這就導致了,燕雲漢人不僅在民族認同上日顯孤立,且在政治態度上也沒有固定的傾向,並非傳統中認為的那樣“心向中原”,而是以利益為中心,選擇對自己有利的一方,在遼、宋、金之間往來叛附,政治態度非常靈活——先協助遼朝抵抗北宋,眼見遼朝大廈將傾就意圖附宋自保,繼而又出於對北宋政權的失望,投奔金朝,並由此導致了金宋間的戰爭,然後沖當先鋒打南宋。

所以,不能以為燕雲地區的民族問題,只是契丹、奚、渤海等民族的問題,這裏的漢人同樣有問題。

而這個問題的解決之法,自然不是拉攏排斥,而是民族大融合,這是經過歷史證明的可行之法。

所以,趙鼎給李衍出了“民族大融合”之策,許貫忠和樂和等人又不反對,李衍便將此事交給趙鼎全權處理,並任命趙鼎為雲中路安撫使。

趙鼎得了雲中路安撫使之職後,立即在大軍的護送下走馬上任來到了寰州城。

與趙鼎一塊走馬上任的還有二百多名李衍親自精挑細選出來的能官幹吏。

這些人也在大軍的護送下分別前往朔、寰、應三州。

一到寰州城,趙鼎就替李衍頒布了五條政令:

一、賜新收復州縣曲赦。

所謂曲赦,就是單獨赦免一地或數地之罪犯——除了違抗李衍的命令和謀反者以外,其余罪犯,無論罪之大小一律赦免,立即釋放。

另外,各州縣要對他們量才而用,使之各有所歸。

二、蠲除科率,即免除新收復州縣的各種苛捐雜稅,對貧乏饑餓之民,以官粟賑濟(就是分糧),勿使百姓流離失所。

三、甄擢賢才,對於新收復各州縣,那些懷才抱藝,湮沒在民間的各類人才,或者素被鄉裏所推薦而沒有試用者,還有那些因忠直而得罪權貴或者被權貴排斥者,以及因失誤而獲罪的官員,不分漢人、契丹人、奚人、渤海人,都要加以甄別擢用。

四、徐雲仗義獻城,擢升寰州通判,授予神頭男爵,其余獻城者,均有豐厚封賞。

五、中華民族乃文明禮儀之邦,有著悠久的歷史,從遙遠的古代起,中華各民族人民的祖先就勞動、生息、繁衍在中華大地上,共同為中華文明和建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而貢獻自己的才智……

……

就在趙鼎等水泊梁山的官吏著手朔、寰、應三州的經營和建設的同時,韓世忠終於帶著大軍來到了遼西京城下。

爾後,韓世忠就傻了眼——嶽飛已經到了兩日,並且已經跟守軍交過一次手了。

換而言之,按照李衍下的命令,韓世忠等人都得受嶽飛節制。

其實,嶽飛的參謀長孫革曾勸過嶽飛先打兩座縣城等一等韓世忠,也就是,將這個都統制之職讓給韓世忠。

可嶽飛連想都沒想就拒絕了。

嶽飛道:“非是嶽飛貪戀這統統制一職,而是遼西京關系到大都督能否在這雲地站住腳,豈可用此來做人情?”

於是,嶽飛一意孤行,在第一時間來到了遼西京城下,並很快就與混進遼西京中的時遷取得了聯系。

時遷通過弓箭傳出來消息說:“之前西京城中的遼國官員,有贊成降金的,有贊成降宋的,還有主張死守等待天祚帝派大軍來救援的,爭吵不休,不過西京留守蕭察剌,於四日前突然一改之前的含糊其辭,立場鮮明的站在死守等待天祚帝派大軍來救援一方,並親手殺死了主張降金和降宋的領軍人物,然後將城中的戰馬強行收集到一起,又招募了一萬契丹族義勇,組建了皮室軍,目前城中有步軍五千、騎兵一萬,兵甲齊全,糧草足夠全城人吃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