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升級

在二十一世紀,抗議行為不管是在哪個國家,都是受限制的活動。

別以為二十一世紀的美國就是真正的自由,在美國想要舉行這種活動,同樣要在法律框架內進行。

雖然聯邦沒有公布任何一部專門適用於遊行和集會的法律,但各州基本都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這種事的地點、時間、形式、目的、實際效果和社會影響等等都有所約束。

在華盛頓,需要提前三天申請“許可證”,在紐約、洛杉磯、波士頓這些地區,需要提前36小時提出申請,不管是在那,都要有明確的負責人,並且還需要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以避免發生損壞公共設施的賠償。

之所以要提前申請,是要給警察留出足夠的預警時間,每一次抗議活動都會有大批警察負責安保工作,他們既要維持現場秩序,還要保護示威者安全,更重要的是要控制事態在可控範圍,矛盾不至於擴大激化。

十九世紀的美國法律還不夠完備,所以還沒有針對這方面活動的規定,因此李牧和特威德才能輕而易舉的發起抗議。

這種抗議肯定是沒有警察維持秩序的,紐約市政府門前雖然有執勤的警察,但三五個人相對於數百名抗議者來說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為了防備抗議者沖擊市政府,亨德森甚至把市政府工作人員組織起來,在市政府門前組建人墻。

兩撥人都有很明顯的政治訴求,一方要求特威德辭職,最起碼要給個說法,另一方支持特威德,要求對面的抗議者馬上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矛盾是如此尖銳,根本沒有調和的余地。

於是簡單的喊口號逐漸演變成謾罵,矛盾開始逐漸升級。

亨德森找的人是紐約黑幫成員,這些黑幫成員平時就無法無天肆無忌憚,現在有市長的支持,氣焰更是囂張。

李牧找的人也不差,紐約是個移民城市嘛,很多新移民不遠萬裏從歐洲來到紐約尋找機會,他們大多都擁有一副強健的身體,同時絕對不缺乏冒險精神。

人群中還混著十幾名去過古巴的槍手,這些人在古巴依附著李牧,過的日子就像是太上皇一樣,古巴總統見了他們尚且要客客氣氣,更不用說紐約的小混混,他們根本就沒放在眼裏。

於是謾罵逐漸升級為對抗,兩撥人在市政府門前互相推搡,各不相讓。

終於,也不知道是誰先打出第一拳,推搡瞬間升級為群毆。

打群架這種事吧,不管是牛仔、冒險者、還是小混混,都是有豐富經驗的,相對來說,牛仔和冒險者們的實力要高出一籌,基本上完爆那些在城市裏橫行霸道的小混混。

畢竟牛仔和冒險者更多時候要靠自己的能力解決問題,所以他們基本上都有一副強壯的身體,手上是有真功夫的。

城市裏的小混混不一樣,他們更多的時候是依靠人數優勢以多欺少,真正動手的機會並不多,而且不少小混混有不良嗜好,他們酗酒、濫交、吸食毒品等等,這樣的人平時看起來人模狗樣,真正動起手來就是癟三。

所以鬥毆的場面基本上是一面倒,經過最初的僵持後,小混混們開始潰敗,於是到處是牛仔和冒險者們在追打小混混,往往只要兩名牛仔和冒險者摁住一個小混混,小混混就不得翻身,而一名牛仔或者冒險者面對兩名小混混,尚且能不落下風。

這樣一來小混混們就比較慘,他們是真正的人仰馬翻雞飛狗跳,或許是一名小混混被打急了,隨手掏出一柄匕首,順手就捅進了一名冒險者腹部。

那名冒險者難以置信的抓住小混混的手,不讓小混混把刀抽出來,然後單手拔出一把手槍,頂在小混混的腦門上扣動了扳機。

呯!

淒厲的槍聲在城市幽閉的環境中格外刺耳。

槍聲仿佛就是信號,很多人的反應都很快,不管是打人的還是被打的,一瞬間大多抱頭趴在地上,只有一些愣頭青還在不管不顧沖鋒。

遺憾的是,這些愣頭青才是真正的抗議參與者,那些訓練有素的,基本上都有特殊目的。

一名混混首先抽出槍,對準一名牛仔大聲威脅:“退後,我不想傷害你,趕快滾開——”

牛仔的反應也不慢,而且態度更堅決,那名小混混的話還沒說完,牛仔的手鬼魅一般的從腰間槍套上拂過。

呯呯、呯——

這次是三連擊,兩槍正中小混混前胸,最後一槍打在小混混腦門上。

混戰再一次爆發——

還好,大多數人的武器使用的都是黑火藥子彈,市政府門前很快就被硝煙籠罩,雙方都看不清對方的人,於是槍戰爆發的很快,結束的也很快。

當硝煙散去,地上橫七豎八的躺著三十多個人。

“上帝,你看看你們都幹了些什麽——”一名傷者已經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