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未來很殘酷

可是殺誰呢?總不能隨便抓個人就殺了,那樣會影響孩子們的認知。必須讓她們明白,殺人可以,但得有充分理由,不能想殺誰就殺誰。

最終還是高翠峰無意中的話讓洪濤找到了合適的誅殺對象,礦霸!

這是一種類似後世不白社會的組織,他們原本也是礦戶,因為本事不濟或者時運不濟,開礦掙不到錢,於是就改為提供人力資源服務了。

說白了吧,就是忽悠流民簽假合同真賣身契到礦上來幹活兒,然後從礦主這裏拿到一部分錢、再從流民身上拿一部分工錢。

流民很多都是大字不識一個,簽錯了契約都沒地方告去,去了也告不下來,還得被這些礦霸揍一頓,只能忍著。礦主根本沒損失,他們才不管你從哪兒來、為什麽來,簽了契約就得完成,其它的一概不管。

按說礦霸和洪濤也沒半毛錢關系,礦石上帶不帶鮮血都是礦石,只要能按時湊夠礦課就可以。高翠峰也沒有鏟除礦霸的意思,相反,他還要和這些黑不黑、白不白的組織打交道,免得這些人成為對立面。

但洪濤覺得這些人裏肯定有手上沾了人命的,既然這樣抓來宰了也不是啥壞事兒,把他們的罪行和孩子們說明,也不會影響孩子們的是非觀,還為當地鏟除了一害,好像也是雙贏嘛。

當然了,礦霸的家庭就忽略了。他們既然選擇了這份工作,那就要承擔隨之而來的風險,總不能說只許你禍害別人家庭,不許別人禍害你吧。

如何分辨誰罪大惡極、誰手上沾滿了鮮血的工作由高翠峰負責,把人抓回來的任務自然交給了黃蜂。

看來他們都完成任務了,孩子們也順利完成了第一次實踐。效果嘛,洪濤覺得很不錯,只有四個孩子沒敢動手,相當不錯了。

“讓她們刷一個月廁所、洗一個月衣服!”王大很像電影裏的紅小將,滿臉都是興奮,一點看不出來對同類的憐憫。

“這是許先生的決定,還是你們的意見?”洪濤沒說這麽處罰對與不對,反倒是比較關心來由。

“……是我等私下定的,許先生只做仲裁。”王大挺得意,連先生都得聽自己這些孩子的,官人說的道理確實好用。

“這事兒不太合理,你告訴我,王五、王十二、王十三、王十七是你何人?”但洪濤的反應出乎孩子們的意料之外,沒有誇獎正常,駙馬府的規矩就是做對了是本份,不獎。但還遭到了批評,顯然就不太對了。

“是……兄弟姊妹。”王大好像有點覺悟了,回答得不太硬氣。

“對嘛,兄弟姊妹之間怎麽能互相看著做錯事而洋洋得意呢?榮譽不應該建立在別人的缺陷上,更不能在團體中互相踩壓、詆毀。我教你們本事是讓你們互相幫襯、互相扶持去與外人鬥的,團結才是力量。競爭必須有,可是得分清目的和方式。記住,你們首先是兄弟姊妹,然後才是陛下的臣子和國家的一員,順序不可搞反。處罰的事情回去你們繼續商量,然後把結果告訴我。王五,你是個男子漢了,為何還沒有十八的膽量?”

洪濤希望這些孩子心狠手辣,卻不希望他們太過自私,假如兄弟姊妹之間都互相看笑話,長大了以後也不會有大出息。必須要學會如何在團體裏獨立,並保持團結合作。

當然了,錯就是錯,那四個不敢殺人的孩子並不會因為其他孩子的錯誤而變成正確一方,該批評還得批評。

王五是這群孩子裏歲數最大的男生,剛剛過了十二歲生日,發育的挺早,高高大大的,看著比別的孩子都要年長好幾歲。

其實這些小童到底幾歲洪濤也拿不準,這時候也沒有出聲證明,只能依靠慈幼局的記載。說實話,那些記錄的可信性真不高,保不齊王五才是王大呢。

在這個問題上洪濤比較懶,根本不去細究,甚至連每個小童的生日都不問,直接指定了她們的出生日。男孩子全是元日、女孩子全是中元節,因為生日和節日在一起過省事兒還好記。

“大姐和二姐一人一刀就已經把人殺死了,為何還要再費力氣?官人不是說過,愚蠢才是最大的錯誤,我和大姐說要像殺豬一般從屁股上下刀,可是她不聽!”可能是因為身體比別的孩子都強壯,王五對王大的領導也最不滿意,總是有意無意的挑戰權威。

“她不聽是她的錯,但你拒絕執行就是你的錯了,用自己的錯誤去對抗別人的愚蠢,這也是愚蠢。好好想想,下次再遇到這種事兒時該如何做。去吧,該吃午飯了,晚飯之前必須把你們商量之後的結果報上來。”

王五確實比其他孩子成熟一些,但洪濤就是不讓他當孩子們的老大,逼著他去忍耐內心的渴望。什麽時候他能采取別的辦法聯合其他孩子一起對抗王大的錯誤,什麽時候才有可能當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