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招兵買馬

“就這樣,何日走無需告之,望早日回返,屆時在飛羽堂中我親自為富經理布菜斟酒!”

洪濤沒有依依不舍的習慣,更不願意搞送別那一套。對他而言,付出感情遠遠比付出財富、權利、聲望費勁的多,這也是天性,沒轍。

富姬也是個爽快人,拿了駙馬寫的密信和價值五百貫的銀鋌就離開了駙馬府,直奔南熏門內的龍衛營。

這裏是禁軍駐紮地,她去禁軍駐紮地做什麽呢,難道說洪濤的懷疑是正確的,富姬真與禁軍有交集?真是冤枉富姬了,她來龍衛營唯一的目的就是雇傭隨從。

在武俠小說裏經常能看到鏢局的名字,很多時候鏢局也是武林高手的聚集地。比如射雕英雄傳、神雕俠侶中都出現過龍門鏢局,位置在南宋臨安城內。

可以負責任的說,宋朝沒有鏢局,連類似鏢局的行業都沒有。在這方面水滸傳就寫得略微嚴謹,裏面沒提到過鏢局和鏢師,更沒有梁山英雄打劫鏢隊的戲碼。

那有人要問了,難道宋朝人不出遠門嗎?

事實上宋人很喜歡旅遊,尤其是文人雅士,沒事就到處瞎轉找靈感。而且宋代官員更換職務很頻繁,上任、卸任也都要穿州過府,那他們出門遇到危險怎麽辦呢?

第一就是結伴而行,大家夥一起走,被劫道的可能性就降低了。不要忘了,宋代的文人也是可以上馬指揮打仗的,營養又跟得上,不一定比劫道的弱。

有人說宋朝禁止民間持有武器,劫道的會拿著刀,旅客自然不會隨身帶刀,總不能個個都學過空手入白刃吧。

這個說法屬於一瓶子不滿半瓶子咣當的水平,宋朝禁止私人持有武器不假,但不是所有武器,而是不允許私人持有弩、甲、矛、旌旗、幡織這類軍隊的制式裝備。按照《宋刑統》規定:弓、箭、刀、楯、短矛,以上五事,私家聽有。

在清明上河圖的孫羊正店旁邊就畫有一家弓箭鋪,裏面既有匠人在制作弓箭,也有客人在試射弓箭。

如果宋朝禁止一切武器,那這間店怎麽會存在呢?總不能說它是專門開在繁華鬧市裏,給禁軍制造裝備的作坊吧。

水滸傳裏也有很多地方表明了宋朝是可以帶著武器出門的,但不允許持弩、不能穿甲、不能攜帶長兵器。大多數時候一根哨棒是標配,再講究點就來把樸刀。

什麽叫樸刀呢,這玩意挺有意思,它應該算宋朝百姓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具體體現。

政府不是規定不許私人持有長兵器嘛,百姓們幹脆就把長柄刀拆分成兩個部分,刀頭和刀柄。平時就拿著刀柄當棍子用或者拿著刀頭當單刀用,到了荒郊野外才把刀頭與刀柄組合起來,又變成長刀了。

除了結伴而行,富裕人家還可以帶著隨從一起走。意思也是一樣的,就是人多勢眾,增加犯罪成本,減少被劫的機會。

最後還有一種出遊方式就是坐船,在陸路交通不太方便的古代,沿河流坐船旅行也是一種主要的出行手段。慢是慢了點,還得繞路,但架不住安全舒適。

富姬如果直接去蘭州,也是後世的蘭州,順著渭水逆流而上,下了船往北再走百十裏路即可。但她要先去延安府找沈括,再走水路就太繞了。

好在從開封往西到京兆府、從京兆府向北到延州、再從京兆府西進蘭州都有官道,沿途每隔60裏到80裏設立驛站,雖然只有官員才可住,但多少也是個安全保證。

不過就算有官道,一個女人獨自跑那麽遠的路依舊很不安全,況且她隨身還帶著價值幾百貫的銀鋌,就更不安全了,所以要去找幾位隨行的同伴。

去城門口隨便結識幾位同路的客商富姬還不太放心,她當女官時也不是沒出過遠門,只是沒去過這麽遠、這麽偏僻的地方。按照她的經驗,同行者最好是知根知底且有幾分武力的人。

這個要求就有點難度了,會那麽巧就碰到這種同伴嗎?顯然是不太可能,不過富姬有辦法把不可能變為可能,她要去的龍衛營裏就能找到,或者說龍衛營的禁軍熟人能幫忙找到這種人。

當了十多年女官,就算再不喜歡社交,在宮裏也能認識幾個禁軍兵將,富姬就是來找他們雇人的。不要禁軍士兵,也沒那個資格,她想讓這些熟人幫著介紹幾位禁軍的退伍士兵,最好是打過仗見過血的老兵。

與一般的武人相比,這些因傷或者特殊原因從禁軍退伍的老兵戰鬥力更強、更熟悉邊關風土人情、也更安全。畢竟他們的家眷都在開封,出了問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既然是熟人,又有酒肉可以吃,富姬的請求很容易就得到了滿足。龍衛營的熟人在酒足飯飽之後,拍著胸脯表示不用等幾天,明日就會有3名符合條件的老兵去飛鷹社報道。要是不夠用的話就張嘴,多了不敢說,再弄來十個八個也是分分鐘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