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不平等的條約才叫條約!(第3/3頁)

再一次躬身應了之後,張之極便開口道:“那陛下指的條約是?”

崇禎皇帝嘿嘿笑道:“自然是年年來貢,歲歲來朝,英國國主必須接受我大明的冊封;大明派遣教官進入他們的軍中觀察指導,這是其一;

其二,開放通商口岸,允許我大明百姓自由往來,且我大明百姓不受其國法律管轄,就算是有人犯罪,也必須經由我大明官府的審判才能最終認定是否有罪,一切以大明律為準,這是其二;

其三,福壽膏這東西,英格蘭政府必須承諾每年包銷五千斤的數量,否則便是他們違約,而這些福壽膏只允許他們在英格蘭出售,不允許他們在其他地方出售;

其四,租借他們一個要害島嶼當做海軍基地,組建西洋艦隊,名義就是保護大明的百姓和商人正常的權利;

其五,拿下他們的礦產勘探權和鐵路修建權,道路修建權,港口修建權,如果他們支付不起這些費用,就拿下相應的收費權,或者讓蠻子們以關稅為保證,每年還貸,利息就便宜他們一些,九出十三歸!”

這些條件任何一個都不是什麽好條件,但是在崇禎皇帝看來卻是再正常不過了——原本的歷史上,大英帝國跟蟎清簽的條約也差不多就是這種水平,現在大明帝國跟英格蘭簽訂這樣兒的條約不是很正常?

只有不平等的條約才叫條約,平等的那叫合約!

突然想起來一件事情的崇禎皇帝忽然間又開口道:“對了,把倫敦一把火燒了吧,至於蠻子們自己重建還是由大明承包了重建都沒問題,總之要先一把火將倫敦給燒掉!”

張之極頓時一臉懵逼——火燒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