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章 完善征兵制度(上)(第2/2頁)

因此,馮雲山要吸取教訓,不能再赴滿清後塵。

待其他大臣們走後,馮雲山將總參謀部的一幹人等留下,又將伍崇曜留下當成翻譯,珍重宣布道:“朕準備對討虜軍加以改革,完善總參謀制以及帝國的義務兵役制。毛奇將軍,便由你來給大家介紹下普魯士現有的兵役制度。”

毛奇早就得到交代,此刻壓抑住自己的興奮,站了出來,用純正的英語道:“尊敬的陛下,各位將軍們,我的故國普魯士,原本最早實行的是雇傭軍隊制,以殘酷的刑罰為手段逼迫士兵作戰,後來在拿破侖時期遭遇慘敗後,便進行了改革,以普魯士容克貴族為中堅力量,以自由、平等、博愛為激烈,喚起普魯士國民的愛國熱情和獻身精神,打破殘酷刑罰制度,重新振興普魯士。以沙恩霍斯特的軍事思想為中心,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並在此基礎上建立適合普魯士國情的武裝力量體制,這便是常備軍、後備軍和國民軍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

伍崇曜留將毛奇的話翻譯過來,並主動問道:“毛將軍,何為普遍義務兵役制?”

毛奇解釋道:“普遍義務兵役制,便是規定所有公民均須先在常備軍中服兵役三年,後在後備役繼續服役兩年!不得通過納稅或是捐錢免服兵役;其他行業有特殊貢獻或是捐錢較多者,可以只服現役一年,但須在後備軍中完成五年的總服役期限。在實行普遍義務兵役制的基礎上,普魯士立法確立了常備軍、後備軍和國民軍相結合的武裝力量體制。常備軍由尚在訓練的士兵組成,士兵服現役三年後轉入後備軍繼續服兵役兩年。常備軍擔任野戰任務,編成獨立的團、營。後備軍,由第一類後備軍和第二類後備軍組成。第一類後備軍與常備軍共同執行野戰任務。第二類後備軍在戰時執行警備任務,以便常備軍和第一類後備軍全力以赴進行野戰。國民軍在敵入侵時保護交通線。實行堅壁清野、配合常備軍作戰。參加者為17——50歲所有未加入前兩個軍事組織的男子。”

馮雲山知道,這種武裝力量體制,將普魯士貫徹寓兵於民、平戰結合的原則、便於三者相互配合,既利於常備軍和第一類後備軍排除後顧之憂,實施機動作戰,又增強了軍事潛力。這對小國寡民的普魯士保持較強的軍事實力和潛力是十分有利的。對於國大民多的中華帝國,雖不至於全部要效仿這樣做,但至少邊疆的省份要借鑒才行,否則便會像滿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