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1章 嚴厲的郭瑾(第2/2頁)

於是程昱再次大顯身手,僅僅三天,就拷問死了五十多個私鹽販子,利用從他們嘴裏掏出來的情報,構建出了一條一條的犯罪網絡訊息。

很顯然,這是一起官員腐敗帶動商人腐敗,雙方協作一起挖國家墻角的惡性事件。

由於鹽專賣的收入對於目前的魏帝國來說依舊比較重要,郭瑾認為無論如何不能寬恕這些人,拒絕了刑部提出的量刑建議。

他下令把這些私鹽販子的領頭者全部處斬,連帶家人也一起處斬,以儆效尤。

販賣團夥可以免死,但是連同家人一起發配為苦力,前往平州、漠州、雲州和交州等地進行苦力勞動,大赦天下與他們無關,他們從生到死都是苦力,不得寬恕。

一口氣懲戒兩千多人及其家眷,波及上萬人,規模很大,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但是為了防止鹽政敗壞,形成對民間的威懾,郭瑾堅持要執行如此嚴酷的懲治方案。

對下遊執行者的懲戒結束了,對上遊發起者的懲戒才剛剛開始。

整個鹽務司從上到下被臨淄營摸了個透,然後開始對鹽務司犯官和犯事商人的大肆抓捕。

司隸校尉統領範圍內的交給司隸校尉的法卒們逮捕,外地的則交給地方警隊進行逮捕,押送到洛陽交給法卒處理。

一石激起千層浪,犯罪人數最多的河北地區鹽政官員幾乎被一掃而空。

有些人消息靈通,知道這一次皇帝是來真的,絕無活命的機會,於是試圖逃跑。

但是在魏帝國嚴格的地方網絡之中,他們紛紛被抓獲。

也不是沒有聰明的,手腳最靈活的一個甚至已經跑到了海上,乘船避難,試圖逃亡,結果被臨淄營協調水師出動戰艦跨海抓捕,一樣給抓了回來。

這部分官員和商人沒有一個得到寬恕,全部處斬,家人被剝奪權利發為苦力,遇赦不得歸。

從興元五年三月到興元五年六月,三個月的時間,鹽政系統被郭瑾整理了一個遍,清洗官員人數達二百三十七人。

他們的全部土地被沒收,收歸國有等待進行再次分配。

這還不算,郭瑾覺得對於那些貪小便宜購買私鹽的人也要加以懲戒,處以一定數量的罰款,以此震懾平民百姓,告訴他們誰敢買私鹽就要付出代價。

棒子不敲到頭上就不懂得畏懼,居然敢買私鹽擾亂市場,不懲戒一下他們就不知道律法的威嚴!

貪小便宜是人之本性,郭瑾則認為,如果貪小便宜的懲戒比小便宜本身帶來的利益要重得多,那麽自然也就沒什麽人敢於去貪這個小便宜了,所以懲戒是必須的。

對此,朝中部門官員覺得這有違郭鵬時期定下的寬仁為政之道。

他們覺得如果要懲戒平民,未免波及面太廣,而且容易引起民間的恐慌。

這恐怕會帶來一些讓地方官員感到頭疼的事情。

比如民間聚眾鬧事集體抗議什麽的,這會讓官府感到十分頭疼,難以妥善應對。

郭瑾則認為不是這樣的。

他召開了國務會議,在會議上措辭嚴厲。

“太上皇開國之初,國朝百廢待興,民眾窮困,亟待休養生息、藏富於民,經太上皇十三年勵精圖治,四海升平,百姓殷富,現如今,早已不是開國之初的境況了。

孤以為,亂世重寬容,弛世用重典,當今天下,早已不是亂世,盛世初現,正是應當用重典治理天下之時!而不是持續用寬容仁政無限制的寬恕民間犯罪之人。

先漢文帝景帝時,用黃老學說,行無為而治,與民休息,固然為先漢積累國力,但武帝初,政令不出三輔,豪強遍地,遊俠叢生,民間豪俠說一句話,比官府還要有用。

官員就任,第一件事做的不是體察民情,而是去拜見當地豪俠,以求庇護,如果與豪俠為敵,豪俠甚至會當街殺人,屠戮官員,這樣的景象,難道是你們想要看到的嗎?

與民休息固然有用,法度更不可亂!無時無刻,都要展現朝廷的存在,無時無刻,都要讓萬民知曉,誰,才是說話算數的那個人!給孤推行下去!不得有誤!”

郭瑾大手一揮,強制要求地方官府執行自己的命令,皇帝詔令四散而出,從洛陽向各地方傳播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