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2章 六百裏加急

交通越發達,訊息傳播速度越快,中央對地方的統治力就越強,這是毫無疑問的。

所以為了確保驛站可以充分有效的履行自己的職責,郭鵬專門在魏律中設置了驛站相關的法律。

驛長首先是要擔負主要責任的,驛長必須每年呈報驛馬死損肥瘠,呈報經費支出情況。

若有驛馬死損,驛長必須及時匯報,並且上報具體原因,等待朝廷相關人員前來查驗。

若私自減去驛站人員和馬匹,一旦被查出來,不僅要杖責、罰款,最高還要判處死刑。

任務分發不明確、不及時者,一旦耽誤了事情,直接追究到驛長身上,不管錯大錯小,驛長必須要承擔責任,接受懲處。

驛卒當然也不輕松,比起驛長的風險,他們也同樣受到煎熬。

他們在烈日之下,在寒風凜冽之下,在傾盆大雨之中,都毫無例外需要背著傳遞的訊息匆匆奔馳在驛路上,而且還不能耽誤日期。

從出發開始計算日期,抵達目的地之後再計算一下日期,匯總之後計入档案,沒有出錯則年終考核會受到嘉獎,出了錯就要等著挨罰了。

從驛長到驛卒都是吏的身份,不是官員,身份較為低微,工作則非常苦楚。

若非這個吏員的身份有一份較為穩定的收入,逢年過節還有朝廷下發的福利,那願意幹這個苦差事的人還真不是很多。

不過到底是為皇帝辦事,說出去也不難聽就是了。

在這樣的基礎之上,郭鵬規定了三百裏、五百裏和六百裏三種加急運送模式。

從慢到快,則代表著政務的緊張程度和重要性的不斷遞增。

要是發生了什麽小規模的蝗災啊水災啊旱災啊等等當地政府可以搞定的事情,則基本上選擇三百裏,只要讓中央知道就行了。

要是規模大一點,地方政府搞不定,需要中央介入的時候,那就要五百裏加急了。

要是發生造反、民變、敵人入侵等要流血犧牲的事情,則務必要六百裏加急送往洛陽。

基本上半個月到二十天左右,以洛陽為中心,六百裏加急需要遍及全國各個地方,包括邊疆。

當然,以這樣超高速的傳遞訊息,需要付出的代價也不簡單。

那就是完全不顧馬力、人力。

馬很難得到休息,人吃喝也在馬上,直到抵達預定驛站換人之前,人馬都不能休息,必須一直在路上奔馳,沿途不得有任何人阻攔,阻攔六百裏加急是重罪,要斬首。

而沒有騎兵三神器之前,這樣的事情是難以考慮的。

速度根本快不起來,馬沒累死人的腿都要給磨爛掉,訊息傳播速度極其有限,中央對地方的統治也更加艱難,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容易凸顯。

有了騎兵三神器之後,人馬合一,速度大大加快,配合發達的道路和水運道路,訊息傳播速度大大飛躍。

如此,三百裏五百裏和六百裏的加急制度才被確立。

盡管如此,六百裏的高速機動作為這個時代的頂尖訊息傳播手段,也需要付出馬的性命乃至人的性命。

基本上跑著跑著馬就口吐白沫體力不支,勉強支撐到地方就是摔在地上,這要是一口氣上不來,馬就累死了。

人也差不多,身體素質不夠強壯的驛卒根本不敢接六百裏加急的任務,因為這玩意兒真的是要命。

身體要是不夠強壯還要接下六百裏加急的任務,那搞不好東西一送到交給下一棒,人就和馬一起摔在地算上,直接就起不來了。

六百裏加急成功送到對於驛卒來說是大功一件,極易受賞升職。

基本上想做到驛長的職位,或者更進一步褪去吏員的身份進化為官,主管一個縣一個郡的驛站工作,那沒有最低三次六百裏加急的成功經驗是想都別想。

越往上走,需要積累的六百裏加急的成功經驗就越多,現在在各地驛站負責管理的人員,人人身上都有至少一次六百裏加急的成功經歷。

只是六百裏加急危險性真的很大,所以這種大規模消耗人力物力的快遞方式本身也很少被啟用,除非是大事。

此番交州事件事關國務,各方面的耐心都是有限度的,不能等待時間過長,來來回回一個月的時間已經是極限。

需要驛卒用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到洛陽,然後也需要皇帝快速處理完這件事情,然後再把命令送回交州。

太史慈便動用自己的戰時權限,要求啟動六百裏加急快遞,不惜一切代價用最短的時間把消息送到皇帝手裏。

水路並用,白天陸地趕路,晚上水路趕路,晝夜不能停息。

在這樣的情況下,九天之後,郭鵬就在洛陽得知了交州發生的全部事情。

因為是六百裏加急,情況緊急,所以需要他立刻處理,然後緊急送回去,留給他的時間很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