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62章 郭鵬回收鑄幣權

除去關中,在當時郭鵬所控制的區域之外,私鑄錢之風盛行於世。

民間貨幣繁雜,幣值不穩定,沒有信譽度,且交易困難,於是很多地方幹脆恢復了以物易物。

從青兗二州時代開始,郭鵬每攻取一地所做的事情裏頭等重要的就是取締當地的私鑄錢幣,然後宣布以一定的比例回收各類私鑄錢幣。

回收回來的這些鑄幣被兌換以自己所主掌的鑄幣工廠裏生產的標準五銖錢,以此更換市場上流通的錢,進行經濟上的統一。

軍事上的統一之後,郭鵬第一件做的事情就是進行經濟統一。

以屯田制所得到的雄厚糧食儲備為底氣,郭鵬把自己的標準五銖錢和糧食這種亂世硬通貨掛了勾。

他規定一枚五銖錢能購買多少糧食,不準隨意漲跌,以此為自己的標準五銖錢增加了信譽度。

有了硬通貨保底,大家都願意相信郭鵬的標準五銖錢。

於是郭鵬順利用自己的標準五銖錢取代各地大部分流通的各類私鑄錢幣,如減重五銖、剪邊五銖、侵輪五銖等。

郭鵬又下令自己的管轄區域內只能用標準五銖錢進行交易,不接受其他貨幣,以糜氏為首的強大的郭魏官方商業力量帶頭遵從,以標準五銖錢進行商業結算。

於是郭鵬很快就把各地私鑄的各類五銖錢徹底擊垮,確立了郭氏標準五銖錢的經濟地位。

郭鵬在擴大地盤的同時,也廣設各類工人集中工作的工場,不僅如此,郭鵬還恢復了漢武帝時鹽鐵專賣的政策。

自己的轄區內只有官方可以進行鹽鐵買賣,把控住這個時代的社會經濟命脈,使這些大規模的手工工場成為事實上的郭魏政權自己的國企。

不僅如此,郭鵬還設立了管理糧食、戰馬、兵器等其余各大勢力急缺的物資的對外交易機構,也將這些機構掌控在手,變成自己的國企,自己主導對外貿易。

每當他攻克一地,下令轄區內所有貿易必須用標準五銖錢進行結算的時候,地方私鑄的各類五銖錢是沒有任何抵抗力的。

收回來的所有私人鑄幣,包括西漢時期漢武帝所鑄的五銖錢,還有王莽所鑄的錢,這些郭鵬也不浪費,全部回爐重鑄,變成自己的標準五銖錢,重新進入流通市場,恢復流通,恢復經濟秩序。

在經濟統一的同時,郭鵬命令郭氏的法律團隊起草法律,公布天下,將東漢以來中央政府對鑄幣權並不太關心的政策予以取締。

郭鵬嚴令收回各地鑄幣權以歸中央。

不準任何地方政府機構、民間商業機構和個人私鑄貨幣,一經發現,從重處置,最輕也是幹苦力,五年起步,上不封頂。

如此一來,數年之間,郭鵬在攻取各地擴充地盤的同時,也將自己下轄的各地區的經濟秩序重新恢復。

於是中原地區和河北地區經歷戰亂之後被嚴重摧殘的錢貨交易商品經濟在郭鵬轄下逐漸恢復,甚至緩緩恢復到了黃巾之亂以前的狀態。

郭鵬也因此開始逐步下調屯田民的農業賦稅額度,使他們有多一點的余錢可以去消費,以此拉動經濟發展,擴充內需。

然後郭鵬逐步逐步的緩緩增發貨幣,增加貨幣的流通量,再將經濟增長所收獲的錢抽一部分用於基礎建設,改善交通和治安狀況,上馬水利、倉儲和城建等各項基礎建設行動,將轄地內的經濟狀況逐漸盤活。

由此,郭鵬小心翼翼的行動,使得郭魏政權下轄地區出現了政通人和的狀況,廣受贊譽。

在自己所能做到的範圍之內,郭鵬是願意對下層民眾盡可能的好,盡可能的讓他們的生活更好,盡可能的讓他們吃到更多的東西,盡可能的享受到發展的紅利。

能做到的,他都願意嘗試,都願意去做。

說到底,五銖錢通行數百年,天下人已經認同了五銖錢。

在天下紛亂、各個勢力各行其是各鑄私幣的情況下,尤其是在董卓鑄小錢毀滅關西經濟之後,使用標準足額的五銖錢的政府才是能得到信任的政府,才是有信譽的政府。

這一時期,別說董卓的小錢和東漢中央所發行的五銖錢,漢武帝、宣帝等西漢皇帝所鑄的五銖錢,甚至王莽所鑄的各種錢都有流通情況。

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的硬通貨,每個地方還有每個地方的私鑄幣。

有些大豪強擁有占地廣闊的莊園,藏有數量龐大的民眾,於是他在莊園內自己鑄造自己的貨幣,自己發行自己的貨幣。

他要求莊園內依附他的人民只能使用他鑄的貨幣,方便他更好的剝削,儼然就是一個經濟獨立自主的私人小王國。

東漢末年的貨幣混亂情況遠超今人想象。

政治上的混亂和軍事割據必然帶來經濟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