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蹂躪民主

當民國2年正式國會尚未成立前,各政黨對於憲法起草問題意見頗不一致,大別之有三派:第一派是國民黨的主張,認為憲法的起草和制定,是國家主權攸關,當然是國會的職責。依《約法》的規定,國會成立後,應由國會選出起草委員編定,經參眾兩院議決。第二派是梁啟超等所倡導,而為當時十八省都督及共和黨、統一黨、民主黨所贊成,此派主張由政府組織憲法起草機關,以現在臨時參議院、各省都督、各政黨和總統府所派的委員編定憲法,提交國會議決;第三派為袁系的主張,認為現時政黨意見不一,政府設法由大總統直頒憲法起草命令,布告全國,以免政爭。正式國會成立後,由於國民黨在參眾兩院都獲得壓倒的多數,因此,國民黨主張便獲得勝利,兩院選出了憲法起草委員,成立憲法起草委員會。在這個委員會中,國民黨的委員占了大多數。

當憲法起草在進行中,袁世凱對於行將制定的正式憲法最引為深慮的是兩個問題:一是大總統任命國務員有沒有必需獲國會同意的必要;二是大總統有沒有解散國會的權力。袁認為過去一年多的經驗,內閣曾三次改組,每一閣員的任命胥經國會同意,議員則多方留難,因此,袁認為正式憲法中,應該取消國會同意任免閣員權和總統有解散國會權。

袁的這兩個問題自然遭到國民黨的憲法起草委員的猛烈抨擊,這時恰遇到二次革命,袁政府和憲法起草委員會乃發生更尖銳的沖突。2年8月中旬,起草委員徐秀鈞首被逮捕,並被解往九江槍決。8月27日政府復捕去國民黨籍之參議員朱念祖、高蔭藻、張我華、趙世鈺、丁象謙等五人,和眾議員常恒芳、褚輔成、劉恩格等三人。內中張我華、趙世鈺、褚輔成、劉恩格四人為憲草委員。其後褚輔成、朱念祖被解往宿縣,常恒芳解往安慶,趙世鈺等五人羈押於天津,至國會解散後始獲釋。褚輔成和朱念祖在袁死後,國會復活才與常恒芳同時出獄。袁解散國會後,更有徐鏡心被殺於北京,段世恒死於陜西。這是一頁非常痛心而悲壯的民主奮鬥血淚史,袁世凱為了議員們不聽從他的意見,而采取的暴行中,統計憲法起草委員被殺的有三人,被捕的有四人,實在是我國立法史上最慘的一幕。

袁世凱在憲法還在起草時,就使用卑鄙的手段以達到他個人予智自雄的目的。他心目中從不知民主為何物,同時他要求憲法符合他的意旨是假定他可以終身擔任總統,因為他所爭的不是國民的希望,也不是國家的需要,而是他在擔任總統時的方便!

民國初年的政治,很多地方令人泣笑皆非。前面已提到政黨的組成,好些人一身兼好幾個黨,好些人今天是這個黨明天便是那個黨。尤其是國會的議員,有價有市出賣,今天賣給甲黨,明天又賣給乙黨,於是有好事之徒擬了一份賣身契文曰:

“末員某甲,今以本身所買得之議員一名,賣與貴黨,連皮帶骨,一概不留。自賣與貴黨之後,任從貴黨為非作歹,本員無不服從。”

這個賣身契,實際說來仍是外行所寫,因為那些賣身議員,以賣一回最為笨伯,老猾的多是分作無數次賣,或同時兼賣五個黨,賣完之後一律脫黨,自名為厭棄黨爭。所以當時有人看了上面那份賣身契,竟連皮帶骨一齊賣,全謂為尚有良心,是三代以上的人物。據說賣身的人第一次收錢到手時,向掮客所作的第一句客套話是:“何必客氣!”於是,當時北京的應酬場中,只要有人說一句何必客氣,一定引起了哄堂。有人看到當時情景,憤慨萬分,曾感慨地說:“今日共和,賣國的價錢比從前便宜多了。”別人不解其意,問是何意。其人曰:“當前清時,有個英國人曾說:我們不必和中國打仗,就能把中國土地利權占盡,我們只要匯豐銀行一家就辦得到。因為你們中國的一個知縣官,只須八千兩銀子就能捐得到,這樣算起來,把全中國的州縣買盡,至多不過千萬元,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隨時可以拿出這筆錢來。如今,中華民國要選舉正式大總統,依選舉法,只須四五百張票,聽說每張票一萬元,買四五百張不過四五百萬元,這個數目買一個大總統,統理全中國,豈不比買全國州縣官要便宜得多嗎!”

當時的北京,議員們成了豪客,本來北京馬車不多,這時議員十之八九坐馬車,且多為自備馬車。舊時北京請客,尋常酒席不過八元十元,這時北京一席20余金以上,議員請客多在六國飯店、北京飯店、昌德飯店。議員納妾亦成普遍現象。至於八大胡同的熱鬧,也是庚子以後所未有。名花如姚蓉初、金小菊皆被人藏之金屋。俱樂部是洋玩意,北京本來沒有,這時卻極發達,遍處皆有俱樂部,作為政客們應酬和團結本黨的聯歡地方。上海的名花亦多由南來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