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章 東宮議事

文彥博在兩天後抵達了京城,他之前因為涉嫌行賄溫成皇後一事被貶為河南府尹,時隔數年,文彥博再一次被啟用。

不過這一次不是為相國,而是實任太子少傅,組建東宮議事,利用他老道的處政經驗、崇高的威望以及廣博的人脈為皇嗣趙頊順利繼承大統保駕護航。

文彥博果然名不虛傳,上任第一天就和知政堂達成了共識,確立了東宮議事的地位。

崇文館貴客堂內,皇嗣趙頊(趙仲針改名),東宮詹事範寧、太子賓客韓絳以及太子少傅文彥博圍桌而坐,聽取文彥博和知政堂的談判匯報。

“微臣和知政堂達成的第一條妥協便是,東宮議事是臨時機構,一旦皇嗣登位,東宮議事隨即解散。”

文彥博看了一眼三人,見三人都無異議,又接著道:“達成的第二條妥協是,知政堂不向東宮議事匯報,而是向皇嗣匯報,由皇嗣行使部分君權,東宮議事不是和知政堂平行的權力機構,而是皇嗣的輔佐參事堂,東宮議事不刻印章,但可以使用皇嗣的印章,轉回奏折批復。”

這時範寧接口道:“文少傅的意思是說,東宮議事並不是朝廷官署,只是一個臨時組合?”

“準確說,它只是一個臨時參議機構,不能獨立行權,必須以皇嗣的名義和知政堂參討,不過一些細碎的事情不一定要皇嗣知道,對方也明白,這是東宮議事的意見,只是以皇嗣的名義參與和對方討論,我們三人是皇嗣的影子。”

趙頊笑道:“這個變通倒不錯,我也認為把東宮議事作為權力機構有點不合法度,但把東宮議事作為我的影子倒也合情合理了,不過還是盡量讓我知道政務,我不能辜負皇祖父的重托。”

文彥博笑道:“這就是我要講的第三點,東宮議事由我們三人組成,其他官員為輔佐,但我們三人應該輪流為執東宮筆,主導東宮議事,然後東宮議事做出的決議,要交給皇嗣,並由執東宮筆進行解釋,皇嗣無異議,再轉發給知政堂,如果有什麽意見,也是由當期的執東宮筆負責和知政堂交涉,一個月輪一次,大家覺得如何?”

眾人都接受這個方案,畢竟天子沒有指定誰為首,那麽大家輪流當值,就是最好的方案,文彥博雖然資歷雄厚,但在這件事上,他卻沒有犯糊塗。

韓絳是北方士族的代表,資歷很深,而範寧是皇嗣心腹,還手握神武軍,他這個太子少傅雖然是一品官,但在東宮的地位還真不一定比另外兩人高。

範寧又笑道:“我再建議由太子洗馬範純仁和侍講蘇轍兩人出任東宮議事記錄官,另外左右春坊令和贊善大夫可以旁聽,可以發表意見,只是沒有投票權。”

範寧這個建議照顧到另外三名東宮高級官員的情緒,文彥博和韓絳隨即表示贊同,趙頊也同意了這個方案。

“最後一條,東宮議事的地點,我建議就放在崇文館,就是我們現在坐的地方,皇嗣可以參與、可以旁聽,可以有自己保留意見,甚至可以上呈天子,但不能否決。”

說到這裏,文彥博很歉意地對趙頊道:“關鍵是殿下還未成年,按照大宋例制,天子或者皇太子未成年,不能主政,只能由我們來替皇嗣做出決策。”

趙頊默默點頭,皇祖父讓他代行君權分憂,但又成立東宮議事,就是考慮到他尚未成年這一點,他也無話可說。

這時,韓絳問道:“假如知政堂不接受皇嗣的批復怎麽辦?”

文彥博道:“很多時候,知政堂也不願接受天子的批復,會朱封駁回,然後知政堂就要想辦法說服天子,實在說服不了就只能執行。我們這邊也一樣,知政堂不接受,也必須是朱封駁回,如果雙方意見相左,實在無法達成妥協,那麽只能報天子仲裁。不過我覺得這裏面知政堂就有了任意駁回權,皇嗣行權就沒有意義了。所以我希望能限制一下,一個月,天子最多只能仲裁三次,當月超過了三次,就不用再仲裁,知政堂必須執行,畢竟皇嗣行使的是君權,不是東宮議事的權力。”

“對方同意這個方案嗎?”範寧問道。

文彥博微微一笑,“知政堂要求一個月天子仲裁十次,但我只肯給三次,我估計最後雙方妥協,一個月仲裁五次。”

……

知政堂和東宮議事的談判最終在天子的幹涉下達成了共識,由韓琦代表知政堂,文彥博代表東宮議事,雙方在協議文本上簽字蓋章,終於達成了政務流程。

在最核心的不同意見主導上,雙方首先是協商尋找妥協方案,如果雙方無法協商達成,那知政堂必須服從皇嗣意見,但允許知政堂每月有六次向天子提交仲裁的機會。

中午時分,富弼和韓琦走出了知政堂,富弼嘆口氣道:“名義上是皇嗣的決定,實際上是東宮議事的決議,這明顯是分知政堂的權,我不明白官家這樣做有什麽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