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4章 立小功得微名(第2/2頁)

吃慣了後世各種美味佳肴的他,這個時代做工粗糙的食物,總覺得淡寡無味。而且這肉粥裏面,那不知是豬肉還是狗肉的可疑肉塊,還有一股子腥味,讓他幾欲作嘔。只是為了果腹,也為了不讓一旁殷切看著他們的店主人難堪,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還得稱贊好吃……

回到這時代後,黑夫最難適應的除了語言文字外,還有三點。

一是襠下沒有內褲風吹屁屁涼,叉開腿坐時一不小心就會露出下面黑乎乎的兇器,別提多尷尬了,不然你以為,這時代的人為何要雙腿並攏跪坐?

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兩件,沒辦法經常換洗,時間久了不管是別人還是自己,都有一股難聞的臭汗味。要知道,這年頭生產力低下,衣服可不便宜,人死的時候,甚至會把好點的衣服當做不動產寫進遺書裏……

第三嘛,就是這吃的了。

“要是能吃上一碗米粉,或者包子就好了。”

黑夫如此想著,舔了舔嘴唇。

但他知道這只是癡人說夢,雖然這時代磨已經在北方出現,但好像沒傳到南郡來,這就尷尬了。目前秦國去除谷殼的主要方式是舂,還有一種專門給犯罪女子設立的酷刑,也叫做舂,一天到晚都要舂米,可以想見這活計多麽勞累。

“等服完役回了家,我又有錢又有閑了,非要嘗試張羅點能滿足口舌之欲的東西出來。”黑夫不圖別的,只為了自己的五臟廟。

季嬰倒是很滿足,狼吞虎咽地端著陶碗,大口大口喝著黍臛,嚼著那些油膩膩的肥肉。在這時代,貧窮限制了大家的想象力,在普通人眼裏,富足的生活,就是能吃上肥肉(膏)和精米(梁)。

如此想來,黑夫回頭看看自己前世的二十多年人生,雖是屌絲,可放在戰國秦代,已經是個“膏粱子弟”了。

當然了,有了肉,豈能少得了酒?

季嬰一邊吃,一邊嘆息道:“要是有黍酒就好了,平日裏不許聚眾飲酒,往年只盼著正旦、臘祭,可以和鄉黨們喝一點,可如今……”

秦人過年所飲之酒,也是用黍米釀造的,稱黍酒。但據黑夫所知,平日裏百姓根本沒機會喝到,因為秦國禁酒之嚴,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從商鞅時起,因為釀酒浪費糧食,百姓喝酒後也容易膽大鬧事,於是秦國就故意把酒價提到了十倍!相當於後世對煙酒征重稅。這樣一來,在安陸縣城,能喝得起酒的,也只有官吏或富庶人家。

就連飯店裏也不讓賣酒,不然你以為,在其他國家的酒肆、酒家,到了秦國為何就變成了“食肆”?很簡單,這地方不賣酒啊!

你也許會說,不就是米酒麽?農家自己釀造有什麽難的?

然而,商鞅早就考慮到了這一點,秦國在《田律》裏明文規定,“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嗇夫、部佐謹禁禦之,有不從者令其有罪!”

於是百姓想喝口酒也只能偷偷摸摸,生怕被人告發,至於大堂廣眾下群飲,只有十月初一和臘祭這兩天被允許,過年嘛,總得讓人樂呵樂呵。

黑夫倒是對淡如飲料的小米酒沒什麽興趣,笑了笑不以為意。

就在這時候,他突然聽到後面一對看似商賈的人在談論事情。

“關中那邊來的人說,大王已發出檄文,出兵伐燕了!”

聽到這幾個關鍵詞,黑夫的耳朵不由得豎了起來!

……

PS:上一章正確答案是A,按照我大秦律法,答對沒有獎勵,答錯的罰在評論區留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