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荒野求生(第2/3頁)

感覺一陣微風從臉旁輕輕吹過,空氣中帶著春天裏特有的青草的芳香,還有一絲洪荒時代的味道,而洪荒時代是危險的!

現在蕭逸就感覺到了一絲危險,變得特別敏感的直覺告訴他這絲危險就來自身後方,猛地轉身,銳利的目光一掃,赫然發現在離河岸不遠的灌木中,一只潛伏在哪裏的黑色動物正虎視眈眈的看著自己,一邊看,還一邊流著口水。

狼,絕對是狼,以前經常逛動物園的經驗告訴蕭逸,勻稱的體型,修長的四肢,頭腭尖形,顏面部長,鼻端高出,耳尖且直立,還有哪綠油油的眼中射出的寒冷、饑餓和瘋狂的目光都在告訴他,這絕對是一頭狼,一頭吃人的狼!

腿在顫抖,胳膊在顫抖,心臟也在顫抖,見過狼,可沒見過籠子外邊的狼,巨大的恐懼迅速籠罩了全身,短寸的頭發都根根立了起來,甚至剛喝飽水的胃因為強烈的恐懼感都開始產生了痙攣……

恐懼,是人類的一種心理活動狀態;而在強烈的恐懼下人通常會有兩種表現。

一是。變得懦弱,徹底放棄抵抗,把生命完全交給別人處置,這就是為什麽在戰爭中有那麽多的俘虜寧可老老實實的被殺戮、活埋也不選擇抵抗逃跑的原因。

二是,變得強悍,巨大的恐懼會激發出人性中兇悍的一面,人類的祖先原本來就是在洪荒時代中噬毛飲血的拼殺,不嗜血的人類早就被殘酷無情的大自然淘汰了,所以在人類的血液裏流淌著比野獸還要瘋狂的因子。

具考證,原始社會早期的人類女性不會嫁給沒有殺過人的男人,因為在那種惡略的生存環境中,只有最強悍的男人才能活下來,嗜血殺人一度是男性娶老婆的硬性指標。

現在,蕭逸就處在第二種狀態中,巨大的恐懼刺激出強烈的求生本能,身體中從祖先那裏遺傳來的嗜血、勇猛的因子開始覺醒,讓他那雙微紅的眼中開始發出瘋狂的光芒,血液中殘存的酒精和靈魂深處爆發出的勇氣讓顫抖的雙腿重新變得堅定無比。

冷靜下來後,蕭逸迅速開始分析雙方的力量對比,對方是一只很少見的純黑色巨狼,比自己以前在動物園見到的幾乎大了兩倍有余,不過它卻受了傷,腹部上有一個血淋淋的傷口,看來不久前被什麽利器重創過。估計跟了自己一路了,因為還不了解獵物的情況,所以狡猾的黑狼沒有貿然的發動攻擊,可饑餓卻驅使它一路跟隨自己。不能跑!絕對不能跑!在空曠的原野上,人是無論如何也跑不過狼的。分析著眼前的利弊得失,蕭逸縝密的思維開始發揮作用。

狼剛熬過冬天,瘦骨嶙峋而且帶著重傷,自己雖然變小了,身體卻毫發無損,身體狀況上蕭逸勝。

狼有鋒利的牙齒和爪子,而蕭逸手無寸鐵,只有身上穿的破爛衣服和右手的木棍,裝備上,狼勝。

狼有豐富的獵殺經驗,而自己平時也很喜歡體育運動,上學時也數次接受過軍訓,雙方算是平手。

算來算去,蕭逸覺得雙方是五五開的勝率,不過人類的智慧會幫助他取得最終的勝利,智慧才是人類最強大的武器!

人在思考,狼也在思考,狼的戰術是緊緊跟著獵物,慢慢壓迫,追逐,讓獵物在恐懼的逃跑過程中喪失掉最後一絲力氣,然後用鋒利的牙齒給獵物補上最後致命的一擊;發現獵物變得警覺後,黑狼向前走了幾步,意圖施加更大的壓迫感,狼性亦狡!

“既然不能跑,那就只能拼了,來吧,畜生!看誰才是真正的猛獸!”蕭逸咬著嘴唇低吼著。

決鬥的場地很重要,要想限制惡狼速度上的優勢,就得選一塊對自己有利的場地,如果沒有對自己有利的,那就找一個對雙方都不利的地方,抵消對方的優勢。

“而河邊的泥地就是現在最好的選擇,泥水裏,人行動不便,你個帶毛的畜生更行動不便,完全可以限制狼撲躥的速度,而在水裏自己還有著身高的優勢,”看看身邊最深處達到一米左右的河水,蕭逸心中有了定數。

還有就是武器,刀子是沒有,大塊的石頭河邊也沒有,橢圓的小鵝卵石?那純粹是開玩笑。手中堅硬的木棍成了唯一的武器,不過一會肯定是近身肉搏,一寸短,一寸險!

“哢嚓”,果斷的踩折木棍,手中只剩下二尺長的一段,露出還算鋒利的木叉缺口。

身上的衣服也全脫了下來,“暴露了怎麽辦?去******吧,命都快不要了,還要什麽臉?”

把破衣服布條全纏在左臂上,又緊緊的打了個死結,這就是蕭逸的計劃,一會用左臂來吸引狼的攻擊,就可以保護咽喉等要害,然後用右手的木叉攻擊狼受傷的軟腹,剩下的就看誰命大了,看著不遠處的惡狼,蕭逸開始慢慢退到水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