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八章 英年早逝

甄宓這番贊譽言出由衷絕非笑言,眾女見之便也相問,待甄宓出言解釋之後盡皆釋然,夫君所想之事果然新鮮有效,而劉毅報以微笑的同時心中也在暗暗稱贊愛妾的眼光。次日他在府中與陳群等提及此事時長文亦是一愣之後思考半晌方才得出其中的好處,不但予以頒行更還加上了不少的意見,將這些商家的善舉也大肆宣揚起來。

今日的雪勢有又比昨日有所減弱,變得斷斷續續起來,劉毅的提議則引發了陳群鐘繇等人更多的思考,本就心中有事要與主公相商可卻因這大雪而耽擱下來,待眾人今日例行會商後幾人便在堂中商談起來,原來二人所提的不是其他,而是要完善一下大漢的律法。

先秦之時百家爭鳴,乃是華夏思想史上一個燦爛輝煌的時期,湧現出了無數的人才,提倡以法治國的韓非便是其中之一,雖然他本人為李斯所嫉身死,可後者在治理秦國的過程中也不自覺的用上了此人的很多理論,六國之中秦是最為嚴刑峻法的,亦是他最為強大的原因之一!軍法嚴明可使得士卒人人用命,賞罰分明更使軍隊戰力堅強,而律法的森嚴亦可使百姓人人得其所,國家上下可以形成合力!

秦始皇掃清六合一統天下,之後秦之律法卻顯得嚴苛的有些過了頭,動輒便是大刑加身,久而久之百姓怨聲載道,嬴政在時方能依靠不二的威信強行鎮壓,可其人一旦身故他所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很快便分崩離析!繼之而起的漢高祖劉邦對律法也是極為重視的,不過在先秦的程度上和緩了許多,約法三章就使得關中百姓為其效力。

“殺人者死,傷者及盜抵罪。”約法三章的內容雖是簡單可卻為他贏得了民心,後更是擊敗了力拔山兮氣蓋世的西蜀霸王項羽,建立漢朝華夏大地再歸一統,不過隨著董仲舒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便開始了長達兩千年的治大於法的現象,漢唐宋元明清各朝各代的律法都在不停完善,可在實際操作之中很多儒家的禮、義其地位卻還在律法之上,且在這之中道德準則與人為的因素有時亦是淩駕其上。

嚴明的法紀可以使軍隊強大,一樣是國家強盛的基礎,這一點劉毅從來沒有半點懷疑,後世的他作為一個極其成功的商人對於法律也有著很深的研究(目的並不純潔),律法最基本的精神就是公平二字,此外最為需要的就是一個強有力的政權來保證他的實施!隨著幽州不斷的發展尤其是商事的興盛,亦有不少問題浮出水面,此時之前的漢律由於太過簡陋難以應對,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遏制發展的勢頭。

見陳群與鐘繇二人主動提出這個想法,劉毅心中欣慰的同時也在贊賞二人的勇氣,因為這些一旦有所疏漏便極有可能名譽盡毀,而對祖制的保守亦會使它遭受到不小的阻力,但眼下的形勢的確到了要明確律法的時候,三人商議之後覺得還是先從商事領域做起,這樣乃是有的放矢,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大氏族大世家的抵觸之心。

一旦涉及到具體事務,陳群鐘繇二人便再一次為主公的所學所折服了,聽他滔滔不絕的說起律法之事當真是如數家珍,一些想法與思路更是前人未有,不光僅僅在商事領域,包括刑名之學劉毅也有著很多高深的見解令人嘆為觀止,到了後來,這次會商已經從三人商談變成劉毅一人的演講了,陳、鐘二人不時發問,再得到解答。

這個景象並不奇怪,劉毅畢竟多了將近兩千年的見識,而法制這個東西是隨著人類歷史的發展而不停進步完善的,且帶有著極為明顯的地域特色與道德因素!比如後世的英美等國實行的就是判例法,成為英美法系,而華夏自古就有著各種律法的傳承,是為成文法屬於大陸法系,二者各有利弊,在華夏各個朝代的律法之中也深深的打上了儒家禮義以及家族宗法的烙印,完善的律法必須要符合社會的現實。

論起此處,其實劉毅早在燕郡之時便曾有過一些改良,但也十分的謹慎,畢竟此時的社會結構極為穩定,而律法關系到國家的基礎,縱使他心中有萬般想法也不得不考慮當時的現實情況,如今亦是一般。首先重農輕商的這個思想並不能大動幹戈,商人的地位只能想法設法彎彎繞繞的進行實際上的提升,這一點由於幽州商事的興盛已經有了較為厚實的基礎,此外它最為核心的部分便是契約,必須要有與之相應的詳細法則加以協調才能保證其更為平穩的發展下去。

此時契約的雛形早就出現運用了很多年了,不過大眾普遍認可的還是君子之間的信譽,所謂君子一言快馬一鞭,大丈夫無信不立都代表了這個觀點,可商人逐利又是難以改變的本質,因此在二者之間便形成了一個難以調解的矛盾,之所以有無商不奸這句話便是這個矛盾的產物,正因商人們與君子輕財重義的禮義有所不符才會造成了他們被當權者所輕視,地位難以得到提升,至少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