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6章【私賣煙土】

杜月笙做事不僅漂亮,而且還很迅速。

僅僅只用了三天時間,張達民便被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抓獲,然後移交給上海地方法院審判,罪名是偷盜財物、販賣煙土。

南京國民政府初期,對吸食和販賣鴉片並未完全禁絕,而是把這個當做一項重要稅收來源。其規定有三:第一,禁止進口外國鴉片,內地鴉片須有合法執照的公司收購,零售經銷商也要上交印花稅;第二,吸鴉片的人也要辦執照,否則就是違法抽大煙,而且煙民的稅收比普通人更重;第三,由政府創辦戒煙所,嚴責民眾戒煙(這條屬於扯淡)。

也即是說,杜月笙、黃金榮和張嘯林合辦的三鑫公司,壟斷上海鴉片生意,從法律上講完全屬於正規合法的,只不過需要征收重稅。

由於社會上反對意見很大,“鴉片公賣”政策在1928年夏天就停止了。三鑫公司的業務也從公開合法,逐漸轉為地下非法,實際情況沒有任何改變。

更搞笑的是,杜月笙還是上海禁煙委員會三大常委之一。

讓上海最大的鴉片貿易頭子,擔任上海禁煙委員會常委,這項任命頗有些黑色幽默的意味。

如今三鑫公司已經準備“結束”非法業務,轉而涉足“醫藥”領域,專門生產嗎啡等“藥品”,說白了就特麽一制毒工廠。前上海警備司令、現上海保安處處長楊虎(常凱申的拜把子兄弟),專門負責保護三鑫公司的生意,公司需交給中央財政部長一定回報(1932年定為每年300萬美元)。

注意,這些錢是交給財政部長宋子文,而非交給中央財政部,是不走政府公賬的,全都被某些人私下瓜分了。

每年300萬美元的花紅,這還只是分給官員們的,利潤簡直要嚇死人。

不管如何,杜月笙這個禁煙委員會常委,抓一兩個私賣煙土的罪犯,再名正言順不過。至於其中有沒有冤屈,只有鬼知道,反正人贓並獲,所有罪犯都一口指認張達民為主謀。

張達民先被送去戒煙所關了幾天,他的兄弟姊妹拒絕支付戒煙費用,於是又被戒煙所趕出來,扔到上海公安局關著等待法院審判。

……

阮玲玉家。

何阿英無比感激地說道:“多謝周先生,你可幫了大忙,終於把那個天殺的張達民抓走了。”

周赫煊笑道:“伯母,你可不要亂說。張達民是法租界巡捕抓的,又被上海公安局緝毒隊接管,跟我完全沒有關系。”

“對對對,沒有關系,”何阿英假模假樣的扇自己兩耳光,賠笑道,“你看我這張嘴,盡說些糊塗話。周先生是大學問家,哪裏會做這種事情?”

阮玲玉坐在旁邊不說話,靜靜地看著周赫煊,心裏又敬又怕。讓她焦頭爛額的張達民,被周赫煊幾句話就送進監獄,在她看來實在太恐怖了。

“阿阮,你陪周先生先坐坐,我該去煮飯燒菜了,”何阿英朝女兒擠眉弄眼,又對周赫煊說,“周先生,晚飯就在家裏吃吧,也沒有什麽山珍海味,委屈你了。”

“無妨。”周赫煊笑道。

等何阿英離開客廳後,場面突然安靜下來。阮玲玉不太喜歡說話,屬於比較悶的性格,被人欺負了也都選擇逆來順受不吭聲。

周赫煊順口問:“最近在拍戲嗎?”

“嗯,”阮玲玉點頭應道,“正在拍一部短片,名字叫《自殺合同》,是華北電影公司和大中華百合公司合拍的。”

周赫煊又問:“華北公司和大中華公司快合並了吧?”

“好像下個月合並,”阮玲玉說,“一起合並的還有民新公司和上海影戲公司,等《自殺合同》拍完,新公司聯華影業就要開張。”

周赫煊笑道:“等聯華影業成立,你就要榮升台柱子了。”

“哪有,”阮玲玉不好意思道,“真正的台柱子是金焰,聽說羅老板花了5000元簽字費從明星公司挖他。”

金焰是中國電影史上的第一位影帝,被譽為“民國電影皇帝”。事實上他並非純粹的中國人,而是朝鮮人,父親被日本特務毒死後加入中國國籍,30年代出演了大量反抗侵略和壓迫的進步電影,後來還一度被列入國黨的通緝名單。

周赫煊拿出《神女》的劇本,對阮玲玉說:“你把這個交給羅明佑,就說我會親自負責這部電影,請他挑一位合適的導演。”

“周先生怎麽不親自把劇本遞給羅老板?”阮玲玉問。

“我明天就要離開上海了,”周赫煊無奈地笑道,“羅明佑是個愛玩的少爺,合並組建的新公司下個月開張,他如今人卻在香港。說是要跟董事長匯報進度,我看啦,估計又到哪裏旅遊去了,我根本找不到人。”

“那好吧,劇本就放在我這裏。”阮玲玉小心地收好。

用過晚餐,何阿英還想留周赫煊過夜,不停地朝女兒使眼色。在周赫煊拒絕後,她又讓女兒出去陪周赫煊走走,說是一起逛上海灘的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