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訪談節目】(第2/3頁)

“嘿,咋不是相聲?”

“這要把我們涮著玩兒啊。”

“別吵吵,大善人周先生親自給你播節目,你們瞎鬧騰什麽?”

“對對,快聽周先生說話。”

“……”

收音機裏還在繼續:“今天我們要聊的話題,跟前幾天的中原遊藝場開業風波有關。在此,我們專門請到北大法律系主任、清華法學教授黃右昌先生。黃教授你好,跟聽眾朋友們打聲招呼吧。”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黃右昌。”黃右昌的聲音很平和。

周赫煊說:“大家可能對黃教授還不太熟悉,我來介紹一下吧。黃教授是晚清神童,12歲考取秀才,17歲中舉人,23歲留學歸國參加戊申部試,一舉奪魁。如果科舉沒廢除,那也是位狀元爺。”

“周先生說笑了,我可不敢稱狀元。”黃右昌謙虛道。

兩人的對話,讓收音機前的聽眾肅然起敬。

袁三兒樂道:“嚯,今天可運氣好,前清的狀元爺都來錄廣播了。”

“你別廢話,先聽狀元爺怎麽說。”旁人立馬呵斥。

周赫煊又說:“另外,我們還請到當天的幾位當事人和目擊者。大家都打一下招呼吧。”

“我先來,我先來,我叫宋慧群,那天我在百貨公司買東西,我看得清清楚楚……”

“咳咳,具體情況稍後再說,施小姐該你了。”

“大家好,我叫施劍翹。”

“我叫盧有福,是中原公司的職員。”

“很好,我先麻煩盧先生,請你把那天事情的經過再復述一遍。”

“我當時在賣東西,有位太太看中了法國進口的皮包。那些華人巡捕有七個,站在櫃台前邊聊天兒,我當時也沒在意。等我回過頭來的時候,就看到他們在偷皮鞋,是最高档的洋貨皮鞋。我就攔著他們,讓他們付錢,結果他們就把我推倒了。我的同事過來幫忙,他們就打人,還沖天上開了一槍……”

“宋女士,說說你的情況。”

“你再不讓我說話,我都快憋死了。我當時逛了樓頂花園下來,就看到那幫兔崽子打人,打人就不提了,居然還說什麽‘穿著這制服,就代表日本天皇’。日本人多可惡啊,這些狗日的華捕,好好的中國人不當,偏要去做日本人的狗。我就氣不過了,抓住他們領頭的,就讓他們賠禮道歉。嘿,小兔崽子還不肯,差點我給推翻了。幸好老娘馬步站得穩,不然……”

“咳咳,宋女士您先歇會兒,讓施小姐說說當時情況。”

“我沒什麽好說的,就是看華人巡捕欺負店員,我就沖過去幫忙,抽刀打暈了一個。”

“那盧先生,你能說一下後續情況嗎?”

“那些打人的巡捕屁事沒有,事後又跑來中原公司撒野,還調戲我們的女店員。我們去告訴經理,經理讓我們安分點,誰再惹事就開除誰。那天我下班的時候,突然就被巡捕給抓了,硬要說我偷了東西。我整天都待在百貨公司,哪有時間偷東西啊?明擺著是要報復我。他們把我抓到巡捕房,二話不說就綁起來毒打,整整關了三天,只給我一碗水喝。把我都餓暈了,才拖著我扔在路邊上。幸好有好心人幫忙,不然我連命都沒了。等我回到百貨公司,經理說我偷東西,手腳不幹凈,又無故曠工三天,就把我開除了。我發誓,我真沒偷東西啊,誰偷東西誰全家死絕。我就想不通了……”

“嗯,很好,我們已經了解整個事件經過。下面有請黃教授,請用法學的角度來分析這件事。”

“據我了解,中原百貨公司找日本領署抗訴過,日本領署也受理了,這些都是符合法律流程的。但讓我想不明白的是,為什麽日本領署不處罰涉嫌偷竊、傷人、滋事和無故在公開場合開槍的華人巡捕。根據租界法律,就算是巡捕,也不能隨意開槍。如果違反這項規定,那最輕的處罰也是開除警職。再來說傷人滋事,據我了解,百貨公司被砸毀數個櫃台,損失在1000元以上,數位店員被打傷,還有一位顧客被流彈所傷,那些巡捕並未賠償,也未受到任何處罰,這都是違反租界法律的。日本領署更是沒有報知租界法庭,更未依法審理此案。只私自關了涉案人員幾天禁閉,就全部無罪釋放,這簡直就是在踐踏法律。如果我是法官,這些涉案巡捕至少要羈押一個月以上,並且賠償相關損失。至於開除職務,那是巡捕房的事……”

聊完此次事件,周赫煊開始帶節奏,說起全國各地租界的巡捕違法事件。

黃右昌還比較理性,宋慧群就顯得十分激動了,把自己這些年見到的一樁樁醜事都講出來。什麽貪汙瀆職、坑蒙拐騙、敲詐勒索……說著說著就破口大罵。

收音機前的聽眾,明顯被宋慧群鼓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