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4章【不黨、不私、不賣、不盲】(第2/2頁)

“真的?”胡政之對此表示懷疑。

周赫煊道:“我們可以簽下協議,只要二位覺得有違辦報方針,以後隨時都能辭職走人。”

胡政之和張季鸞對視一眼,都有些意動,卻又猶豫不決。

終於,張季鸞還是沒經受住不黨、不私、不賣、不盲那八個字的誘惑,咬牙道:“我幹了!”

胡政之沉默半晌,也說道:“算我一個吧。”

周赫煊當即說:“初期辦報費用5萬銀元,少帥出4萬,擁有60%的股份。但他只能分紅,不參與報社的管理和經營。我出1萬銀元,擁有20%股份,擔任報社社長一職。兩位以勞力入股,分別擁有10%的股份。胡先生任經理兼副總編,張先生任總編輯兼副經理。由我們三人共組社評委員會,研究時事,商榷意見,決定主張,輪流執筆。最終稿件由張先生負責修正,若是大家意見不同時,投票以多數決定,三人意見各不相同時,以張先生為準。如何?”

這個安排,即是胡政之負責經營事務,張季鸞負責稿件內容,周赫煊擔任名義上的社長。

胡政之和張季鸞聽了大為放心,因為他們也有報道的決策權,而且最終決策權還交給了張季鸞,不怕這份報紙被張學良所控制。

少帥為什麽肯答應?

當然是被周赫煊給說服了,報紙想要獲得影響力,就必須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就算張學良以後做了啥錯事,自家的報紙罵起來也沒那麽狠,而一旦張學良做了好事,自然是要大力宣傳贊美。

比如很快張學良就要籌建中華希望教育基金會,這可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大公報》拍起馬屁來都不帶臉紅的,到時候全國人民都知道張少帥熱衷教育事業。

至於《大公報》能不能辦好,周赫煊毫不擔心。八字辦報方針一出,絕對贏得社會贊譽,更何況他還有個大殺器。

文繡和溥儀鬧離婚,必須留給《大公報》當獨家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