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昏君

“就叫南洋公司!”

得到了新坐騎的皇帝陛下緊接著就把鄭芝龍最想得到的東西給了他。

“公聚而司之,是為公司,此南洋公司由朕與眾卿合股,朕出一半股本,剩余一半眾卿各自認股,委之南安侯負責經營,公司將由朕授權壟斷同南洋及西洋的一切海上貿易,並可自行組建水師艦隊,可自行決定是否對授權區域內的番邦開戰,可以在所有屬國認為合適的港口建立貿易站,甚至於公司屬地,擁有在授權海域緝捕海盜的權力。”

緊接著他又說道。

“陛下,若與紅毛人發生沖突呢?”

鄭芝龍問道。

這家公司是他夢寐以求,雖然他是大明第一大海商,南洋公司的組建,看似奪走了屬於他的海運控制權,但是,他之前的控制權是私鹽,是他靠著手下那些打手,靠著給那些官員大佬們當提款機,靠著朝廷多事夠不到天高皇帝遠的他那裏,總之這種種並不保險的優勢獲得,實際上只要朝廷一紙公文,或者哪個大佬想搞他,就能把他逼得由堂堂朝廷命官,光宗耀祖的爵爺,一下子攆回海上當海盜。

這真得很簡單。

都不用太高級別的,戶部一個尚書就能玩死他。

但南洋公司卻讓私鹽變成了官鹽。

甚至還是哪怕首輔也不敢動的皇鹽。

這是一種很公平的交換。

他是付出了鄭家的船隊,但卻換來與國同休的政治地位,換來了鄭家的公侯萬代,和這比起來那點付出就不值一提了。

更何況他還獲得了對抗荷蘭人的堅強後盾,他的主要敵人實際上一直都是荷蘭人,雖然他的主要合作者也是荷蘭人,但隨著荷蘭東印度公司不斷擴張,雙方之間矛盾也越來越嚴重,之前金廈的海戰就是雙方第一次真正地對決,最終依靠著官方身份帶來的優勢他贏了,把荷蘭人逼得只能向他低頭。

但那場勝利已經過去了十幾年時間。

早過保質期了。

尤其是雞籠硫磺礦和金礦的開發早已讓荷蘭人垂涎欲滴,也就是說荷蘭人終究還是會和他翻臉的,在從皇帝那裏知道了荷蘭人的真正實力之後,他早已經感受到了巨大的壓力,這種情況下他迫不及待需要一個更強大的合作者,幫助他對抗荷蘭人,而現在楊豐給了他整個大明來作為後盾。

那他當然求之不得了。

“南安伯,朕說得很清楚,南洋公司有自行決定對番邦開戰的權力,只要你們覺得有必要那就打好了,而南洋公司是受到朕保護的,如果有誰欺負到南洋公司的頭上,那麽他就得準備好承受朕的怒火。”

楊豐說道。

明白了。

鄭芝龍完全理解了。

南洋公司可以在授權的海域內做任何想做的,只要能賺錢估計就是當海盜搶劫,皇上也不會管的,甚至學荷蘭人攻破某個番邦小國把人家國庫洗劫一空,把人家男女老幼抓起來當奴隸,那也是在授權範圍內。而公司自己的艦隊負責提供武力保障,但當遇到公司艦隊對付不了的問題時候,那麽大明帝國的水師也就該出動了,這就可以了,荷蘭人再強大,那也終究是遠涉萬裏重洋而來,欺負那些小番邦的確沒什麽問題,但和大明這樣的龐然大物對抗還是誇張了點。

“還有一件事情。”

楊豐說道。

“南安侯,接下來你得想辦法從天方,或者波斯,天竺一帶大量購買馬匹,必須是種馬。”

他緊接著說道。

他已經實在無法繼續忍受那些蒙古馬了,大明的軍馬必須開始阿拉伯化,否則的話他還怎麽繼續開疆拓土,大明周圍可不光是一個建奴,蒙古各部也不光是只有一個漠南蒙古,還有漠北和漠西各部,尤其是準噶爾部已經開始了崛起,而再向北俄國人的殖民腳步也踏進北海,波雅科夫的遠征隊早已經攻擊過黑龍江流域。

楊豐可不想大明騎兵都騎著蒙古馬迎戰哥薩克。

“陛下,海運馬匹死亡率可是極高。”

鄭芝龍提醒他。

“無所謂,只要能把種馬運來就行,天方馬太遠,天竺馬就可以,給孟加拉一帶的天竺總督王公們高價,比如說給他們些鏡子鐘表寶石之類交換,只要他們做這種生意,那就不要在乎成本的問題。”

楊豐說道。

馬瓦裏馬還是可以的,小卷耳朵們萌歸萌,但用作戰馬那真沒得說,那肩高都超過阿拉伯馬了,先來一批馬瓦裏馬改良本地馬的品種,以後海運事業發展起來了,再繼續不斷往這邊弄阿拉伯馬甚至歐洲馬,最終培育出自己的軍馬品種,總之只要不繼續騎那些大號驢子一樣的蒙古馬就行了,後者的確耐粗養,可就騎著這東西,大明也搞不出拿破侖胸甲騎兵啊!

未來他可是要帶領著大明胸甲騎兵橫行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