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終卷) 定鼎 第五章 江寧風潮(五)

夜間,林縛將高宗庭、宋浮、曹子昂、孫敬堂以及在樊城的敖滄海、葛存信、趙虎、孫文炳、唐希泰等人召來行轅議班師之事,返回江寧就定在十九日。

其時,宋浮又表示支持另立錢莊以行封賞之事,不過具體的事情還是要等到回江寧之後才能詳細議決,笑道:“萬壽宮以為能滋生些事非,倒不想主公連撥帶打,便將其勢完全的化解掉。廬江、弋江、秣陵以及明州都有大量的公田,倒是可以借這次機會,正式折入錢莊,再分散成小份田地,廉價地售給少田、無田之農戶,將有助於農事進一步得到恢復……”

林縛說道:“我想淮東軍以後軍銜以士官與將官進行區分,士官這次增月銀但不計賞,將官不增月銀則以錢股為賞,你們估算一下,大體需要多少,便以樞密院的名義代表淮東將臣向太後請賞去……”

林縛繼續詳細地說他的想法:“淮東軍眼下兵馬總計已有三十萬人,其中最為普通的戰卒計有二十二萬余人。我想著等廣泛的配田完成之後,就對普通軍卒實行役兵制,成年之丁壯,皆有義務入營伍戍邊守土三到五載,不過還照著舊例發放夥補,與舊制餉錢相當。而旗頭、都卒長一級的基層武官加上伍卒之首以及一些以匠術見長的工造官,差不多有八萬人,他們是我軍絕對的中堅力量,也是日後需要常備之武卒,我計劃著將他們都列入士官群體,行募兵制,服役十五到二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然而要使武卒常備化,給其月銀要能使養活妻小,我想著在這方面每年差不多要多增加一百萬淮元的開支,以後還可以酌情增加……

“這次獎賞軍功,主要還是集中在哨將以上的中高級將官身上。而傳統之鎮軍,裏面種種弊端,想必大家都不會比我模糊。峻法相律是必要的,但也不能單純以峻法嚴刑律之。我們有很多將領的家小都居住在江寧、崇州,制軍、旅帥的月銀也就四五淮元,都深感江寧、崇州‘居不易’。這也是我不打算將賞功一事往後拖延的一個原因,我不想在有人抵不住誘惑而貪贓枉法之後再揮淚斬故人……”

“所幸國公府另外調撥物資以恤將官家用之不足,不然江寧、崇州還真是居不易啊。”高宗庭也感慨一聲,“江寧米價還維持在一元五六角淮元的樣子,看來三四年間是降不下來了,家口稍多一些的,七八口人,每月吃米糧就要三元多淮元,油鹽醬醋就無從談起了……”

林縛對這些情況當然清楚得很,不然也不會在月俸之外,以軍票的形式,給淮東將臣發放額外的物資補助,就是要他們放心家小在江寧、崇州等地的生計問題。

雖說當世縣令正俸也不過四十余兩銀,與淮東旅帥月銀四元相當。但縣令赴任地方,有職田、官補等明面上的額外收入以及地方及下級胥吏的孝敬,使他們的實際收入遠遠高過正俸,除養家小、仆婢外,甚至還能夠供養私吏及私吏的家小。地方官員倘若心狠手辣一些,貪墨腐敗,搜刮地方,“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倒不是假的。而在營伍之中,將領扣押糧餉中飽私囊,或私設關卡勒索商旅,或吃空餉,甚至膽大妄為者,與盜寇為伍,劫掠地方也時而有之。

林縛要想吏治清明,軍隊紀律嚴明,就不能奢望手掌權柄,轄治成千上萬之人的文武將官能夠安心於叫花子一樣的年俸,就不能奢望他們的家人能甘於清寒的平民生活。文吏皆不論,當世對軍隊戰鬥力腐蝕最嚴重的恰恰也多集中在中高級將領身上。

林縛不會認為簡簡單單的說一下平等,官與民,寒與貴之間的鴻溝就真的填平了。

林縛現在所努力改變的,是取消賤戶、賤籍,使入歸入平民階層,而權貴階層與平民之間的鴻溝,顯然不是林縛想消除就能消除的……

淮東軍哨將以上的將官多達五千人,實際也是淮東此時最為核心的支撐力量。龐大的文官集團不說,締造新帝國之後,淮東軍哨將以上五千余員將官必然將成為功勛集團的核心勢力之一。在當世傳統之下,平民階層都還沒有一點的覺醒,怎麽能指望掌握權柄的功勛集團過著跟平民一樣的清寒生活?

徐州、閩東、江寧、上饒、荊襄諸戰皆大捷,要是邑土賞爵以獎軍功,自然也是這五千余員將官為主體。

林縛不會授實田,但以賞田功折入錢莊以行獎賞事,目的還是要相應的把將官的薪俸提高到一定的水準之上,也是要進一步加強淮東內部的凝聚力,只是順便消除消除梁氏所行之計的負面影響。

林縛掰著手指頭說起,說道:“以江寧之物價,老小七八口人,居易,每月食五六餐肉,得病能就醫,每歲能有新衣,子女能入學宿讀,遇急事能雇車馬……”林縛列數一些他以為淮東將臣及家小應該要達到的生活標準,問高宗庭,“這月用要多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