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問名(一)

初十日,馬大偉與張四娘成問名之禮。

……

鄧州入夏以來雨水頗多,但好在天公作美,近幾日多是晴天。

初十當天,又是一個晴朗好天。

六嬸又換上一套新做的緞面兒衣袍,還挽了個新髻,弄了只茯苓花簪插在頭上,甚是精神。走路更是昂首挺胸、步步生風,手上的絹帕都搖出花兒來了,和上一次去張家提請之時的毫無底氣完全是兩個極端。

能不精神嗎?上次去可是完全沒抱說成的希望,自然硬氣不起來。

可誰能想到,這看上去天上地下的兩家人竟然成了。雖是唐大郎親自出馬才說成的親事,但這兩家過禮走動可都是他六嬸子的活計,將來傳出去,他六嬸也是風光。

今天到張家去問名,六嬸自然要好好打扮一番,也好不墜了馬家的威風。

……

嫁娶六禮,可和唐奕拜師求學的六禮不同,並非六樣兒有著象征意義的禮品,而是實實在在的六道禮儀程序。

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

納采,就是之前六嬸提雁上門的那個過程。意在男方提請女方家長的意見,看看有沒有合親之意。

若女方家裏不反對這門親事,則男方會另擇吉日讓媒人再次登門,把女方的年齡、姓名,生辰八字寫在庚貼之上請回來,是為“問名”。

男方將女子的名字、八字取回後,要在祖宗靈位前進行占蔔。蔔得吉兆,再把庚貼在祖宗面前供奉幾日,看看有沒有什麽不祥之事發生。若一切順利,則備禮通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此為“納吉”。

下一步就是“納征”,男方命人帶上聘禮到女方家中正式求婚,也就是我們俗稱的下聘、下定或者定婚。

只有過了納征之禮,兩家親事才算真正定下來,不但受到百姓的認可,而且已經具有法律約束,任何人不得擅自毀約,不然是要吃官司的。

之後,再經過“請期”,也就是雙方協定婚期。

“親迎”則是男方把女方迎娶過門,到了這一步,才算是把媳婦娶回家了。

此六禮,也體現了古禮之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重要性。

從頭到尾,就沒有新郎新娘什麽事兒,都是長輩和媒婆主導一切。

更有甚者,新婚男女在洞房之前都沒見過面兒,娶回來的是美嬌娘,還是無鹽婦,只有到掀開蓋頭的那一刻才能知曉,跟壓大小沒啥分別。

哪像後世,自由戀愛不說,婚前還得“驗個貨”,覺得合適才做結婚的打算。婚事也只是兩家人見個面,吃個飯,就把什麽都定下來了。

更有的年輕青人一言不合就偷戶口本,強行把證領了。這事即使放到非常開明的唐宋,也得打死你個不孝子孫。

……

六嬸一早就到了唐記,唐奕和馬老三照例好酒好食的伺候。六嬸用過了早餐,唐奕又調了一碗豆蔻香茶讓六嬸消食。

喝完了茶,六嬸這才一搖絹帕出了唐記。唐記外面等著買生煎的眾鄰裏見六嬸打扮得花枝招展從店裏出來,不由打趣道:

“呦,六姑婆這又是曾著吃食了,不知道這回又是盯上了哪家小娘啊?”

唐記要為馬大偉娶親之事街坊們都是知道的,而且上次六嬸去張家提親被拒也傳得是滿城皆知。

倒不是他們刻意宣揚,而是城南那個愛嚼舌頭的徐婆子為錢二公子提請,正好與六嬸遇上,這婆子回去之後大肆訛傳,說什麽馬大偉豬油蒙了心,自不量力,還要娶張四娘子。

大夥兒雖不認為馬大偉是卑賤之身,但也覺得有些癡人說夢,好高騖遠了。

六嬸似笑非笑地撇了眾人一眼,罵道:“一群門縫裏看人的腌臜閑漢!怎地?老身就是去做媒的,而且親事已定,這就去問名,拿庚貼。”

大夥兒一愣,一人隨即笑罵,“這老婆子嘴上真是不修德,馬老三瞎了眼,怎麽請了你這婆子,再好的姑娘也被你嚇跑嘍!”

另有人則道:“六嬸子說話真不中聽,不過,大偉的親事這是有著落了?不知是哪家的小娘?”

六嬸白了那人一眼,恨聲道:“就不告訴你,迎娶之時,饞死你這閑漢!”

說完,一甩絹帕,一步三搖的揚頭穿人而過。

眾人一陣哄笑,全沒把六嬸的話當回事兒。

馬大偉再怎麽說也是傭戶,無房無產,就算娶,也不見得是什麽好人家的小娘。

……

六嬸還沒行出幾步,就見唐大郎追出店來,朝著六嬸叫道:“嬸子,給張伯帶個話兒,明日一早不用起火,來我這兒一同用過早飯就出城。”

眾人一怔,聽唐大郎的意思,六嬸這是去張家……

哪個張家?

不會是……

張四娘家吧?

……

唐奕無意的一語,反倒勾起了大夥的興趣,連忙追問守著大灶的馬老三,到底是哪家小娘。馬老三卻也賣起了關子,輕笑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