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拒捕(第4/4頁)

“傷人者責打十杖,並且賠償傷者損失。而後有兩個選擇,第一,監牢一月。第二,義工六十天。”

“能不能不打?”

甘信道:“你們是大內的人,自然可以不打。不過為避免百姓不服。皇家報必須對外澄清他們三人的身份。也請郡主體諒民情。衙門做事力求公正,總要給百姓一個說法。不知道郡主要怎麽選擇。”門外翹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