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案件(第2/2頁)

歐峰顯然在捕快中很有威望,到了縣衙朝大家隨便一介紹,大家都朝歐陽招呼。歐峰也效率,馬上收集信息,和當班捕頭開始商量派人出去。

歐陽離開衙房,到處一轉就了解了縣衙的格局,外面是公堂,左右側有衙房、班房和文房這樣的辦公設施。再裏面是縣官的住宅。並沒有規定縣官一定要居住在縣衙之內,不過大部分官員還是比較願意居住在縣衙內的。一來方便,二來當官的大家都不願意委屈自己,前任留下的房子、布局差不了。三者來說,難說什麽時候就升官或者平調,沒必要在當地留下產業。

按歐陽分析,這飛賊根本就沒離開衙門附近範圍。一個小縣出了這樣的事,臉生的首先被懷疑,出去外面還不如縣衙這裏安全。一來燈下黑,二來還可以知道事情進展,甚至還可以知道有沒打算付贖金。如歐陽看過的綁架勒索案的卷宗知道,最麻煩不是流匪,而是有內賊,警察一舉一動都被他們看在眼裏,這樣的綁架案一般都是以警察失敗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