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 冠禮(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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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印度佛教盛行,而到了宋朝,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對大眾的強烈沖擊,主張要在全社會復興冠、婚、喪、祭等禮儀,以此弘揚儒家文化傳統。十五歲到二十歲男子若無期以上喪期,就可行冠禮。

行了冠禮就是成人,一可結婚生子,二可正式參加各種祭祀活動,三可幫族中事務,四可分得一些田地。

冠禮由歐陽的先生執掌,其實就是加帽子,換衣服的一種形式。只不過先生比較啰嗦:“我知你有鴻鵠之志,看不得論語三字經,中庸大學皆不入你眼。先生無他教導,切記你尚年幼,鋒芒太露遭人嫉恨。君子之禮可行廟堂,但行不得世間諸事。我賜你字:宏學。自己多多思量。”

“謝先生。”歐陽歐宏學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