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哈馬祖爾攻防戰(下)

這不是結束,甚至不是結束的開始,但畢竟這是開始的結束。

――溫斯頓丘吉爾,1942

瑪雅文明的籃球文化一直為人所津津樂道。在同一時期其他文明還在為青銅冶煉的合金比例和稻谷種植方式殫精竭慮的時候,瑪雅文明卻率先進化出了單純用於娛樂的職業化活動。

瑪雅籃球與現代籃球從本質上並沒有什麽區別,只是在器材和規則上略有差異。瑪雅籃球場地是一個長寬為五十乘二十的矩形場地,兩邊是垂直的石壁,墻壁上各安放著一個石制籃框。籃球的質地分為兩種:橡膠球用於訓練,石球用於正式比賽因為比賽時的對手不是自己人,所以要換成殺傷力比較大的。

瑪雅籃球的規則很簡單,允許隊員用身體的任何部位將球送到對方籃框裏去,也允許對方用任何部位去阻擋。比賽時間無限制,直到一方隊員全部失去戰鬥力為止,所以每一場比賽往往會演變成大規模鬥毆。有人曾經提出疑問,認為籃球這個詞不夠準確,這項運動更接近於橄欖球或者無限制散打。這個詞的翻譯一直到今天都仍舊有爭議,本書姑從舊譯。

無論這項運動的名字叫什麽,都改變不了它血腥的本質,幾乎每一場比賽都會有人死亡或重傷。瑪雅人對於這種野蠻血腥的運動十分癡迷,即使是在哈馬祖爾這種審美觀畸形的城邦,籃球比賽同樣受到熱烈追捧。據考察,瑪雅文明圈已經有了具備聯賽雛形的籃球比賽,每一個城邦都擁有一支或兩支籃球隊,他們會定期前往其他城邦參加比賽。每一支球隊的隊員數量都很驚人,通常在三十到四十人左右,因為這項運動對於人員的消耗實在太大了;而且一旦他們在客場不小心贏得了比賽的話,四十人的隊伍規模可以確保至少三分之一的隊員能從觀眾的圍攻下生還。

大英博物館裏至今仍舊存放著一份關於瑪雅籃球聯賽規則的瑪雅文文獻,文獻已經殘缺不全,上面記載著精密的積分制:勝者得三分,打平各得一分,敗者無分。如果客場球隊在前往比賽城邦途中發生意外,比如被猛獸或毒蛇襲擊,而無法參賽的話,主隊得兩分。

瑪雅籃球最讓人尤其是NBA球隊股東們覺得不解的規則是:勝利球隊一方的隊長在比賽結束後要被殺死,屍體擱在金字塔的頂端直到徹底腐爛變成一具骷髏。

共和歷2790年,一位NBA球隊的老板在接受探索頻道采訪時表示:如果對失敗一方的隊長做出這樣的判決,我完全贊成,而且也十分想那麽幹,那些該死的廢物沒有一丁點兒的存在價值!但瑪雅人為什麽要把勝利一方的隊長處死?他們如果不想要他,完全可以把他賣給其他球隊換一大筆錢嘛

平心而論,這位球隊老板的說法已經接近了問題的實質。瑪雅人處死勝利者的目的,正是為了轉會。

根據瑪雅神話,羽蛇神和太陽神同樣喜歡籃球,他們會派出美貌的少女精靈去籃球場搜集死去的籃球好手靈魂,並把他們帶到天上的訓練場地訓練。末世之時,羽蛇神和太陽神的兩只球隊將進行決賽,這些天國的好手靈魂們將會為各自的神靈而戰。因此瑪雅人殷切地希望自己的英雄能盡快回到天上,這樣可以填補神界球隊空缺,增加板凳厚度,以取悅神靈,好使人間風調雨順,合家平安。

後來一支北遷的印地安人把瑪雅神話流傳到了北美、加拿大地區,後來又被阿拉斯加的愛斯基摩人帶去了北極圈,那些不幸的愛斯基摩人後來遭到了維京海盜的洗劫。那些北歐野蠻人並沒有深刻地領悟到這個神話中關於體育精神的精髓,他們只是覺得這個設想不錯,於是就按自己的喜好作了調整,把籃球手改成了勇士,逐漸形成了北歐瓦爾哈拉神話。

這一學術研究成果遭到了斯堪的納維亞諸國的一致抵制,而中美洲國家則持樂觀其成態度,甚至還考慮追究斯堪的納維亞諸國的版權責任。但他們最後還是放棄了,因為著作版權只有五十年期限,而且他們也找不到編造這個神話的瑪雅人。

所以當攸侯喜指揮官的投石機擊中哈馬祖爾的體育場時,其效果相當於擊中了一個火藥庫,觀眾們的情緒被那枚石彈徹底引燃,騷亂的浪潮席卷了整個城邦。

在這片騷亂中唯一還保持著清醒的,只有以守衛隊長為首的二十幾名瑪雅戰士。他們在第一時間集結在了城市入口,然後看到了城外密密麻麻的殷商陣列。

殷商軍團同時也發現了他們,全副武裝的殷商戰士拔出短刀,向前邁上一步,同時大吼。他們有幾千人,對方只有二十個,勝負根本沒有懸念。

守衛隊長手下的表情都顯得很驚恐,眼前的龐大武裝集團前所未見,而那些閃耀著金屬光芒的巨大機械更透著神秘與恐怖瑪雅人最大的武器也不過是一百五十公分的竹槍罷了,投石機的概念遠遠超過了他們所能想象到的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