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秘密社會南海西樵巨盜區新(第5/12頁)

為了維持局面,廣東地方官府除派兵進剿外,也采取了種種防範措施,如令每艘渡船設勇四名,以為堵禦;凡客人搭船,必先搜檢。又有查禁攜槍之令,有入夜各街閉閘之諭,但是或毫無效果,或幹脆無人響應。如禁止攜槍,盜匪早有防範,不會因禁令而放棄,“是禁槍只可以禁良民,而不可以禁盜,適為盜成其專利而已”。入夜閉閘,為向來成例,劫案並不因此而減少。

至於渡船設勇,非但無濟於事,反而擾民。因盜匪“其聚夥常數百人,其器械皆新式快槍,其劫渡每用輪船,不需小艇,其一日常劫數船,不取一艘。以區區四名之額勇,無論其怯懦無用,即使其奮身捍禦,而寡不敵眾,已萬無能勝之理。又況勇之工食,由渡船供給,每一名年需百圓,此四百圓之數,以生意幾微之鄉渡,豈能籌此巨款。即使能籌,而又不能保其能禦盜,則不如寧納之於盜,其數尚少,而可以保安之為愈也。故大吏屢出誥令,嚴詞批斥,而竟無有應之者”。

論者以為,這些措施“實大吏之不通下情,不審時勢,當一籌莫展,無可設法之時,而故為是責難之舉,以為塞責耳”。並進而指出:“治法以本原為主,今日百政廢弛,工藝不興,商務不振,民窮財盡,迫而為盜,而官吏又無東西國警察巡捕之善法,徒坐視其擾害閭閻,釀成大患,竟無一策以處之,此實誰屍其咎哉。”[34]

在此情形下,廣東地方不僅成為盜匪橫行的世界,而且其活動日益上升到台面,雖然非法,卻已公開。區新、傅贊開劫掠新會縣瑞生當店時,“乘三人肩輿入村,督率攻劫,鄉團練勇,無一敢出”[35]。到1900年2月,區新、傅贊開等“日形猖獗,地方緝捕,莫奈伊何,匪等遂將一切行水,從容議妥,竟無有過而問之者”。西江桅杉排行與兩盜訂明,每年願納行水銀萬二千元,保至光緒二十六年底。其銀按月交清,地點或在省佛陳龍,或在梧州肇慶,屆時由盜示以所在,依期交納。據《香港華字日報》報道:

是日立約時,傅、區兩盜,各架紫洞艇一艘,後隨以小艇數十號,至小唐沙地方,彼此換約既迄,隨又與北江杉行在沙頭地方立約,每年共納行水四千元,先交一成,其余限至明年九月,分三次交楚。旋又有四會、滄江、廣寧、懷集等處杉行,亦與該盜立約,每年行水約一千二百元。盜等隨各給以憑據,小旗一枝,上畫獅形。其約內則聲明:嗣後如有被劫,不拘贓值多少,均由該盜如數賠償。

報館因而嘆道:

此豈各商人之帖耳輸服於盜哉,無亦以官失其權,盜得其義,與其向官問盜,而官不能為盜之讎,曷若以盜為官,而盜反得任官之責。坐是為叢驅爵,為淵驅魚,即一類推,而中國民情攜貳,上下解體,又何待外人召之餌之勞之集之,而始知其有無窮之患也哉。是則中國之大局興衰,可以決矣。[36]

第三節 勤王軍將

廣東盜匪勢力不僅能與官紳鼎足而三,在基層社會甚至一方獨大,引起在海外結成保皇會、謀求勤王救上的康有為等人的注意。

康有為與區新雖然同為南海西樵人,活動時代也相近,但兩人的社會身份相去甚遠,彼此毫無聯系。如果不是戊戌政變和勤王密謀,兩人之間不會出現相互需求的背景和條件,也沒有聯系的必要。不過,西樵既為孕育康、區兩人共同的社會環境,彼此也當有所耳聞。1898年底,在戊戌政變突如其來的打擊下,康門師徒經歷了短暫的憤激仿徨,受唐才常等湖南志士的催促,決心鼓動武力勤王。其行動方略,首先注重兩廣。廣東方面,由梁炳光、張學璟負責經營。此外,由於保皇會在港澳設立聯絡協調機關,以為總局,因地利之便,又有鄉裏地緣關系,對廣東格外關注。他們事先缺乏相應的準備,欲訴諸武力,只能利用現成的社會組織和武裝力量,民間秘密社會便是其首要選擇。

康有為解釋“大舉必從閩粵發難,以長江響應而掣中原之肘”的戰略構想時強調:廣東“各府縣皆有倜儻不羈之土豪,若能收羅而撫之,則此輩俱為我用”[37]。保皇會為勤王事宜編制的電報密碼中,便有“422現豪傑歸附者頗多”“427△△地大盜若幹人已收之”“428大盜會黨已運動七八成”,以及“676花縣巨盜”“678西江巨盜”等條目。[38]

據岑春煊後來的奏報,區新曾於1899年“受逆黨嗾使,潛行入京謀刺某大臣,事既不成,改易洋裝回粵,勾結會匪,偽立‘新廣東志氣軍’名目,語多悖逆,鄉愚被其煽惑,聲勢甚大”[39]。此說如果屬實,則區新與保皇會的聯系,自1899年已經開始。戊戌政變後,逃到香港的康門師徒在宮崎寅藏的激勵下,嘗試北上入京刺殺西太後和榮祿,有關行動一直持續到1906年。如果區新真的參與過此項行動,接洽聯絡之人很可能是萬木草堂弟子羅伯雅。羅字潤楠,廣東番禺人,“性豪俠,仗義氣,善結交綠林會黨”[40],“嘗與劇盜區新、傅贊開等往還”[41]。從此區新成為保皇會勤王戰略的一顆重要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