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中樞之人果然了不起(下)

於是給事中陳懋劾廣東一幹官員其縱寇殃民,又道,若是遇到地方寇亂,便一味招撫,並許與官爵,豈不是宋時宣和舊事重演?此風不可長,此例不可開,當重處一幹地方官吏,為後者戒。

一篇彈劾折子洋洋灑灑三千來字,簡直就是殺氣騰騰。

這個陳給事中折子中大概意思是說,李文彪謀逆作亂,乃是誅三族的大罪,朝廷自該派大軍征剿。嶺南民不服王化,當給他們一點教訓,如此,畏威才能懷德。

現在廣東那邊的官員倒好,竟提議招撫,還許於高官,這簡直就是開了個極其惡劣的先例。

試想,如果造反都可以被原諒,甚至封官。天下郁郁不得志的人何其之多,如果他們一想當官了就起兵造反,反正朝廷最後都會招撫了事。這就是所謂的“想當官,殺人放火受招安。”那麽,我大明和宋朝又有什麽區別?

依陳給事中看來,不但不能招安李文彪,朝廷還得追究廣東地方官員丟城失地之罪。

內閣收到陳懋的彈劾折子之後抽了一口冷氣,丟城失地這個罪名好大,按照《大明律》這個可是死罪。別說丟掉城池了,當初的薊遼總督因為在外敵入寇的時候,為避敵人鋒芒固守城池,都被關在天牢裏一年多,差點丟了性命。南粵的事情如果嚴格按照律法來辦,也不知道要殺多少官吏。

廣東位於抗倭第一線,在浙南一片糜爛的形勢下,粵東北乃是前線物資的運輸通道。如果將當地官員一網打盡,譚綸那邊還怎麽打?

況且,若說是丟城失地,自倭寇入侵以來,丟掉城池的人多了。追究下去,豈不是要殺得人頭滾滾,豈不是要將東南的官吏換個遍?

內閣的閣老們協理陰陽,著眼全局,考慮問題的思維方式和一般人自然不同,也知道如果都依陳給事中的,東南局勢立即就會不可收拾,自然不肯叫陳給事中亂來。

問題是,科道言官是獨立於行政的一套系統,閣老們拿他也沒有辦法。

陳懋一心要把事情搞大撈取政績和名聲,你又如之奈何?

廷議了幾次,大老們拿陳懋也沒有辦法。

這個時候,關鍵就是皇帝的態度了。

大明朝的皇帝就起地位來說,相當於後世的憲法,是一個仲裁者,並不插手實際的政務。

嘉靖也覺得陳給事中此舉頗為偏激,若放任他在朝堂上亂鬧也不是辦法。畢竟,福建戰局才是當今最重要的大事,便下旨說一切為大局為重。東南一地已然糜爛,當鎮之以靜。地方流匪作亂,固然要以王霸之道剿殺,但也要輔之以教化。不教而誅,謂之虐。

既然皇帝也有意招撫,那就沒什麽好說的了。但不甘心的陳給事中這個時候將了天子一軍:據臣所知,李文彪裹脅了上萬百姓,若要招撫,都需妥善安置。臣大約估算了一下,至少需要一年時間。以每人每天五十文錢的消耗計算,每月就得用銀兩萬,一年二十萬。請問,這筆錢誰來掏?還請陛下發內帑宣撫之。

嘉靖一聽,心中直想罵娘。繞了半天,怎麽繞到朕頭上來了。合著國家一有事,你們就打我內庫銀子的主意,朕又要你等何用?

他嚴重懷疑這事是科道和朝臣聯合起來給自己設的一個圈套,想的就是騙他的錢。

氣急敗壞之下,嘉靖就說了一句,陳給事中言之有理,李文彪不能招撫,廣州一應官吏丟城之地也要追究,朕準了,批紅吧!

這下,內閣傻了眼,廣東一幹官員急了眼。

在前一段時間,廣東那邊的陳情表雪片一樣飛來京城,求情的求情,走門路的走門路。

科道也知道陳懋惹了大禍,如果這事真辦成鐵案,六科和禦史台可就是犯眾怒了。

於是,各部公卿聯手將皇帝所批的折子壓下來。

這就是此事的背景,周楠當初在西苑隨駕的時候也知道其中的詳情。

在他看來,這事其實不大。表面上看來,陳懋站在道德和祖宗家法的高度上,揮著大棍打人。可規矩是人定的,要改也不難,關鍵是皇帝態度。

現在嘉靖可不敢站出來,一出頭,那就是要花錢的。只要安置流寇的經費想到轍,這事也不難解決。

周楠這個法子說穿了就是以工代賑,招撫李文彪流寇之後,可將他們轉為礦工去開銀礦。工人們一應衣食皆從工食中開支,開采的白銀可解送福建以為軍資,解決譚綸軍費匱乏問題。

這事若是在以前辦,因為廣東地方豪強勢力極大,人人都想分上一杯羹,阻力巨大,自然無法實行。

可現在,地方官因為要被朝廷追究丟城失地之罪惡,腦袋都要掉了。如果朝廷以國家經營銀礦為他們的保命條件,想來地方勢力會妥協的。

此事若做成,廣東官員地方勢力保住身家、福建前線得了軍費、李文彪部得到妥善安置、顧言順利完成朝廷的派遣,一舉四得,何了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