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大明朝的政治規則(二)

接過周楠遞過去的審訊記錄,史知縣大大地打了一個哈欠,也學他的樣子提起筆在上面飛快地寫起來,一邊寫,一邊念道:“鹽道安東知事所知事石千石壯告安東縣衙典吏周楠一案,人證物證俱不足為憑,此案本縣不予受理……”

接著又說了一大通聖人有雲,君子當寬以待人,嚴於律己,裏仁為美的話,算是將這篇官樣文章作完。

石千石算是看明白了,今天這個史知縣是一意要包庇周楠這個貼心豆瓣。自己大動幹戈跑來縣衙一場,鬧出偌大動靜,最後就這麽灰溜溜地離開,念頭實在不通達。

當場就拍案而起,喝道:“史知縣,姓周的犯的是我鹽道的法,你答應也好,不答應也好,本官都必須將罪犯帶走。別忘記了,我鹽道有執法權,這是我所的拘牌。本官秉公執法,任何人不得阻攔。知縣若是不服,大可告到淮安府都轉運使司去。”

聽他這麽說,眾衙役心中頓時一凜,心叫周師爺這次怕是要糟。

原來,鹽道乃是部省級衙門,地位高不說,還直接歸中央管轄,地方上對他們也沒有管轄權。因為要緝查走私,維護國家鹽政,淮安城中的兩個鹽道衙門都有自己的兵丁和監獄,有獨立的司法權,可不經地方官府緝拿、審訊、判決罪犯。

鹽道和地方各行其道,互不幹涉,這次石千石如果按照這個制度強行帶周楠走,大家也沒有辦法。就算史縣尊有心替周楠出頭,也得按照程序,先行函去轉運司,打一番口水官司。

問題在於,這個過程有點長,在這期間,周楠落到石千石手頭的前景肯定不太樂觀。

“這個,這個……”史知縣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周楠見他沉吟,心頭大急。這個史傑人的性子他最明白不過,做官做人都糊塗,一遇到問題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喜歡找麻煩。說好聽點是無為而治,說難聽點就是沒有擔待。

自己也算是他的心腹,換別人是他史傑人,必須會死保,否則冷了下面的人心,誰還肯替你效力。可是,這個上司好象沒有這個意識。

當下,周楠就冷笑道:“真是笑話了,石知事口口聲聲說這是你們鹽道的官司。據我所知道,你們知事所平日裏只負責查緝私鹽、組織運輸,什麽時候管起地方治安了?莫說昨夜的案子乃是石知事對我的栽誣陷害,就算有,也輪不到你來管,你們知事所的手也伸得太長了點吧?”

“今天你插手我縣治安,明天是不是又該下鄉征丁征糧,後兒個是不是還得來主持縣試科舉了?如此,朝廷在我縣設一個鹽道知事所就夠了,還要縣衙做什麽?對了,巡檢司是不是也該取消了,大河衛的操江將士是不是也好換你你石大人的人?如此,你視我家縣尊為何人?”

史知縣聽得心頭一凜,是的,他是不太理俗務。可是,如果任由知事所的人來縣衙抓人,傳出去,名聲掃地不說,自己這個縣太老爺的威嚴也蕩然無存了。

他喝道:“石知事,周楠說得是,這事本縣已經判決,你休要胡攪蠻纏。”

石千石本周楠一通呵斥,冷笑道:“史大人,我知事所和縣衙已經打了十多年交代,何必為這個小賊傷了兩家的和氣,你可得好生思量。”

不等他說完,周楠厲聲喝道:“石千石,你什麽身份?一介武夫,不入流的從八品小官,也配和我家縣尊平起平坐,口呼大人,還插手縣中政務,國朝百年從未有過如此咄咄怪事,不快快退下!”

他這話說得很有技巧,其中涉及到明朝的文武之別和各級部門機關互相制衡互相牽制的政治規則。

明朝自來有非進士不得為官,非翰林不得入閣的規矩。

也就是說,你若想做官就得去參加科舉。正因為官職得之不易,對於自己的科舉出身,文官們都頗為自得。在他們眼中,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

不是科舉入仕的,通通都是不正經出身。特別是在明朝中期以來,國家承平日久,必須實行文官制度。

如此,武官的身份地位就低得不象話了。到明朝末年,一個正二品的武官見了巡撫,竟然要磕頭請安。巡撫看你不順眼,一言不合殺了也就殺了。

石千石一個從八品的武人,見了正七品史傑人按道理應該恭恭敬敬地喊一聲“縣尊”或者“大老爺”你一口一個“大人”也未免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吧?

還有,明朝的政治機關、部門和部門之間相互牽制,相互制衡,彼此看不順眼,互相拆台對立才是常態。如此,皇帝才放心,朝廷才會放心。若是兩個部門親如一家,搞成兄弟單位,朝廷只怕心中就會犯嘀咕“你們好得穿一條褲子究竟想幹什麽,圖謀不軌嗎?”

如石千石這種跑另外一個政府部門指手畫腳,如果史知縣還積極配合,那才是犯了明朝官場的大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