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逃人案始末

所謂逃人案,就是指古時候大戶人家的下人或者奴仆逃跑,獲取個人自由的過程。

在封建社會,丫鬟和奴仆對主人家是絕對的人身依附關系,當初賣身到主家的時候都簽了賣身契,屬於主人的私產。若是做錯了事,任打任罵,只要不出人命,也沒有人管。

遇到沒人性的主人家,奴仆和丫鬟們是實在經受不住非人的折磨,就會逃亡變成流民。不過,因為明朝實行的是嚴格的戶籍制度,想獲取自由卻不容易。

在這個時代,過裏要通關文憑,住店要路引。沒有有相關的手續,像這種逃人通常走不過百裏就會被人捉住。對於這一點,曾經逃亡萬裏的周楠實在是太清楚了,按說這案子也沒有什麽好擔心的。

聽到那個書吏說起這事的時候,周楠心中還不以為然,甚至笑主家傻:案子是那麽好報的,屁大一點事也請衙門幫忙,嫌手頭的錢多沒地方燒包?衙門向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這案子若是破了,衙役辦案的茶水、鞋襪你總得出吧?縣丞那裏也少不得給一份,算下來三五兩銀子跑不脫。而以現在的人市場的人口價格計算,一個普通丫鬟也就二三兩銀子罷了。殺頭生意有人做,虧本生意可幹不得。難不成,逃跑的這個女子生得國色天香,主人家非要得之而後快?

帶著這個疑惑,周楠定睛朝手上的卷宗看去,原來和他預想的不同,失蹤的這個婦人並非普通大戶人家的小妾、丫鬟,而是梅家的兒媳婦,單名一個素字,平常被人喚著素姐。

她並非是良家女子,而是罪官子女,據說她的父親以前本是一個京官,後來懷了事,忤了朝廷,被判了斬刑,家人充軍的充軍、發付教坊司為奴的為奴。這個素姐三歲的時候就進了教坊司,在十四歲那年,恰好梅大公子遊學京師,見她可憐,就出錢贖了身,娶其為妻。

按說一個公子哥兒娶一個教坊司的女子為妻好象不太合適,不過,素姐當年年紀小,尚未破身。而且,人家好歹也是官宦子女,身份也算過得去。世人對她甚是同情,梅家娶了這麽一個女子不但不覺得丟人,甚至還面上有光。

只是,這素姐也是可憐,嫁給梅公子不久,剛回到安東縣夫家不幾日,丈夫就死了。於是,她就成為一個寡婦,在梅家一住就是十年。

在寡居的這些年中,素姐倒是遵守婦道,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在家侍奉公婆,盡到了一個兒媳婦的本分。可是,就在四天前,素姐在後院洗衣裳的時候突然不見了,估計是上了路過的船只逃跑了。

原來,明朝的安東縣城中河流水道縱橫,大有蘇州城中小橋流水人家的味道。大戶人家的宅院多是臨水而居,圖的不過是洗刷、取水和交通方便,各家都有自己的小碼頭。

若是素姐有心逃跑,只需跳上小碼頭上的一條船,劃了槳,輕易就能離開安東。

見兒媳婦失蹤,梅家的人也急了,尋了幾日實在尋不到人,只得報到安東縣衙裏來。今日恰好史知縣不在,接手這件案子的是歸縣丞,然後就著落到周楠這個班頭助理頭上來。

看完卷宗,周楠摸了摸下巴,就問:“這個梅家究竟是哪個梅家,衙門沒上門去錄口供嗎,這狀紙和口供也不甚翔實,根本就看不出來,還需上門去問問才好。”

那個書吏突然笑了笑:“周楠你真要上門去問案?”

周楠點點頭:“要想查出此案,還是要問問當事人才穩妥。不然光憑這幾頁紙,我又能知道什麽。就算那素姐站在我面前我也認不出來,要怎麽去找?”

書吏:“周楠,別人去得,你可去不得,我勸你還是打消這個主意。”

周楠大奇:“還請教。”

書吏面上帶著嘲諷的神情:“咱們安東縣還能有幾個梅家,梅家兒媳婦素姐就是當年你失手打死的梅大公子的遺孀。周楠,你說梅家你去得還是去不得?”

周楠心中頓時一驚:冤家路窄,這可麻煩。是啊,梅家是的梅老頭乃是水上人家出身,靠著承運貨物,這才積下偌大家業。淮安府什麽地方,淮鹽產地,國朝經濟動脈大遠河中轉樞紐,天下財富和權勢匯聚之地。據說,梅老爺子少年時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漁民,幾十年間就成為地方一霸,手頭必然聚了一群半黑不白的人物。自己和他有殺子之仇,這個時候送上門去,那不是茅廁裏打電筒——找死。

實際上,到安東縣,冒充周秀才身份一切都很順利,自己現在又進了衙門,總算有一個穩定的工作可以養家糊口。在官府裏混上幾年,以自己現代人的見識,大的前程沒有,一個師爺什麽的還是有可能的。雖然身份卑賤,可還是老丈人說得好,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胥吏說起來難聽,可卻是要在地方上幹一輩子的,好好混,未必不能成為地方一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