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街邊謀殺案(第2/2頁)

很可能是兇手拖拽屍體的時,手掌粘附到了死者脖頸大量湧出的鮮血,然後他在墻壁說扶了一下,留下半個手掌印,又把粘附血跡的手掌在墻壁是擦試了幾下。

要是能提取到兇手的指紋就好了!

蕭家鼎馬上蹲下身,舉著燈籠察看墻壁上的那個血手印,經過仔細觀察,他很是失望,因為這血手印所在的地方,長了斑駁的青苔,根本就沒有辦法看清楚上面的指紋,只能看出一個大致的手印的外形。而那些擦試痕跡,更是連手掌的外形都辨認不出來,更不要說上面的指紋了。

手掌印在古代是有辨認價值的,衙門讓犯人畫押,就是把手掌印在紙上,將來比對手掌的外形以作確認用。很顯然,這樣的手掌印最多只能作為排除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有同一的證據,因為具有相同手掌大小人太多了,不象指紋那樣有同一性。不過也大致可以作為一種不準確的證據來使用。

蕭家鼎檢查了屍體的手腳,發現手部已經出現了屍僵,同時,身體背部也出現了屍斑。腋下還有一些體溫,綜合判斷,死亡時間應應該是兩個時辰(四個小時)左右。也就是說,是天黑之後不久。古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一黑,街上基本上就沒有什麽人了,特別是這種比較偏僻的街道。所以有人被殺也沒有人發現。

勘察完畢,讓仵作過來用拓印的辦法取下了那半枚手掌印。在仵作對屍體進行檢查的時候,蕭家鼎反復觀察那半個手掌印,又用自己的手掌印比較了一下,發現手掌印很纖細,特別是手指,比較修長。——難道,兇手是一個半大的小孩或者是一個女人?

不是有一句話叫做:“惟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這兩種人都是不好惹的,不過,畢竟勢單力薄,這兩種人要想行兇殺人,特別是使用刀子,那難度要比男人大得多。所以,蕭家鼎並不認為兇手是半大的孩子或者女人,因為很多的男人的手掌也是比較纖細修長的。

這時,仵作勘驗完畢,向蕭家鼎稟報說死者除了脖頸部的那一處很深的砍切創之外,沒有別的傷痕。證明死因就是脖頸血管和氣管被砍斷而死亡。這個沒有超出蕭家鼎的預測。

蕭家鼎讓仵作處理屍體,讓戴捕頭派人對案發現場附近的住戶和商家馬上進去調查詢問,看看有沒有聽到什麽異常的動靜或者看到什麽可疑的人。

與此同時,蕭家鼎問了發現屍體的更夫,這更夫嚇得臉色蒼白,到現在都還在發抖。蕭家鼎問起事情經過,更夫說他當時路過這裏的時候,正好小便急,便到街邊撒尿,便看見了這具屍體。蕭家鼎馬上把他的手拿起來看了看,手不太幹凈,應該是沒有清洗過的,拿到鼻子下面聞了聞,沒有聞到血腥味,可以初步排出是更夫賊喊抓賊。這種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所以蕭家鼎首先要排出更夫的嫌疑。

接著,他又詢問了丁肇的妻子。得知丁肇接到衙門來人的傳信,說讓他馬上去衙門,有重要的事情要處理。蕭家鼎聽了忙問是誰傳信的,丁肇的妻子說她很少出門,跟衙門的人不太熟悉,不過穿的是衙門皂隸的服裝,那人說了這件事情之後,便說要去通知別的官員,就騎馬走了。等到丁肇出來的時候,那人已經離開了丁家。蕭家鼎又問那人長得什麽樣子,丁肇的妻子說他去開門,來人就在門外說話,並沒有進來,而那時候天早就已經黑了,看不清那人的相貌,身材比較瘦小,臉有些黑,眉毛很濃,說話的聲音有些沙啞。牽著一匹官馬。因為州府衙門的官馬都是引進的大宛的高頭大馬,比益州當地的蜀馬要高大一些,速度很快,而且屁股上有專門的衙門官馬的烙印,所以比較容易辨認。

從此人牽馬來看,應該是州府衙門的人。蕭家鼎馬上讓戴捕頭派人前往州府衙門核實這件事情,看看到底有沒有緊急公務要商議,如果真有,那傳令的人又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