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華麗與實在(第2/2頁)

所以,這個案子既然已經報送到了執衣蕭家鼎這裏,那就是說,經過了縣尉的手的,也就必然經過了這位鄧縣尉的執衣邢旭忠審閱。但是,他的意見不會出現在草擬判詞上,因為他只是縣尉的私人助理,他寫的案件處理意見,只呈送鄧縣尉一個人看,並不寫在判詞的批閱欄裏。因此蕭家鼎沒有看見他的意見。

邢執衣面前木然,似乎沒有發現蕭家鼎在瞧他。

蕭家鼎收回了目光,望向刑房的兩個徐司法和董法佐:“兩位有《永徽律》嗎?”

“有啊,在刑房裏。”

“麻煩拿來一下。”

董法佐趕緊的跑回去拿了來,送到蕭家鼎面前。

蕭家鼎沒有接,道:“麻煩你把你們對這個案子處理的法條依據找出來我看看。”

董法佐趕緊翻了起來,很顯然,他對這部《永徽律》的內容並不是很熟悉,而這種糾紛鬧到衙門來的也比較少,不是常見多發的案子。但是他也太不熟悉了,從頭開始找,名例篇、衛禁篇、職制篇這樣一篇篇翻下去。費了半天勁也沒有找到,急得一腦袋毛汗。

旁邊的徐司法並沒有幫忙找,但是看得出來,他也有些心虛,因為他也不知道這條文具體規定在哪裏。

來之前蕭家鼎已經翻閱了相應的法條,知道在哪裏,他之所以不說,便是想看看這兩個刑房的負責人的法律知識如何。現在看來,的確不怎麽樣。

蕭家鼎道:“要不,去把承辦的書吏叫來吧。”

董法佐忙答應了,匆匆跑了出來,很快,他帶著一個一臉橫肉的男子回來了,說道:“他叫吳東海,這個案子是他承辦的。”

吳東海滿臉的不耐煩,瞧了董法佐一眼,道:“怎麽了嘛?”

董法佐大聲道:“蕭執衣讓你把你判決這個案子的法條依據找出來。”

吳東海哼了一聲,老大不耐煩拿過《永徽律》,開始翻看。

他對《永徽律》的不熟悉甚至比那董法佐還要不熟悉,幾乎是從頭一條一條只慢慢看著找。嘴裏還嘟噥著說:“他媽的,我記得在哪裏看見過,怎麽找不到了。”

徐司法瞪眼道:“你怎麽搞的?怎麽沒看法條就判啊?”

“我看了的啊……”

“看了怎麽找不到了?”

“我……我記得是這樣規定的啊……”

蕭家鼎心中暗忖,如果是事實認定上的錯誤,那他應該對法條比較熟悉,應該能很快翻查到這個條文,可是,現在他竟然找不到,說明他對唐律真的很不熟悉。

對事實認定上出現問題,只要排除別有目的,那一般都是因為對證據的采信出了問題,以至於事實認定出錯。這個因人而異,每個案件,不同的審判者側重點不同,審理認定的事實都可能會有一定的差別,特別是民事案件。這個沒有什麽讓人擔憂的,但是,如果是對法律不熟悉,那麻煩就大了,只能說明這是一個不稱職的審判者。

眼前這位吳海東,只怕就是這樣的情況。

因此,蕭家鼎冷冷道:“在第十五卷廄庫篇第二百零六條。”

吳東海表情非常的尷尬,趕緊地翻到了這一條,匆匆看了一眼,道:“沒錯啊,就是這麽寫的來著:‘諸犬自殺、傷他人畜產者,犬主償其減價’”

蕭家鼎生氣了,對於這樣一個沒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不會客氣,冷冷道:“這個案子,是這種情況嗎?”

“怎麽不是啊?牛傷了馬,不就是這種情況嗎?雖然說的是狗,但是其他牲畜也是應該這樣同等對待啊。”

“我沒有問這個,我問你,這個案子,案情是怎麽樣的?”

“兩家的牛和馬在放牧的時候打起來了,結果牛把馬給用角捅死了。”

“你剛才念的條文,是本案的這種情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