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3章 原來如此

楊秋池離開現場,來到隔壁廂房,紅綾沒有再哭了,躺在床上眼睛直愣愣看著羅帳頂。宋晴、宋蕓兒兩姐妹在柔聲寬慰她。

楊秋池先安慰了一會紅綾,然後給他倒了一杯水。宋晴急忙在床頭坐下,小心地將紅綾扶起半身,紅綾接過楊秋池手中的茶杯,一口氣喝了半杯,感激地說道:“謝謝少爺。”

楊秋池接過茶杯,笑了笑:“你躺下睡一會,等我忙完了就來和你說話,好嗎?”

紅綾點點頭,第一次笑了,還是那樣的甜美,雖然臉上脖頸上還沾著不少血汙。

楊秋池端著那茶杯出了房門,回到兇殺現場,用磁性指紋刷和透明膠帶提取了茶杯上紅綾的指紋,與兇器上的指紋進行對比,完全吻合!

果然,紅綾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她偽造了現場並說了謊!

不過,另外的問題馬上又出現了:紅綾一個弱女子怎麽能殺死三個成年男人?她又為什麽要殺他們?而且,紅綾的雙手不是反綁著的嗎?後來還是那小丫鬟進來幫她解開的,雙手反綁還怎麽殺人?

第一個問題,紅綾為什麽要殺他們父子三人?

答案顯而易見,大少爺赤裸著身體還好理解,因為紅綾已經許給了他,要同房。小少爺李傑怎麽也赤裸著出現在這屋裏?顯然,他也想和紅綾同房!老爺已經被證明死前也是赤裸著的,當然,他也想與紅綾同房!

這就是說,這父子三人其實是準備輪奸紅綾,紅綾這才殺了他們!

那他們三人是否已經得逞呢?第一個發現現場的小丫鬟說當時紅綾是穿著衣裙的,從紅綾自己的敘說也可以證明他們三人沒有得逞,不過,楊秋池還是決定做一下檢測,用物證來證明!

他用棉簽分別提取了三人陰莖冠狀溝、包皮部位的粘附物,進行了性染色質檢查。

如果男人的陰莖插入過女性陰道,會粘上陰道鱗狀上皮細胞,貼片檢查鱗狀上皮細胞X小體的出現率,如果超過10%,就可以證明陰莖接觸過女性的陰道。

檢驗結果證明三人均沒有得逞,楊秋池這才長長舒了一口氣,如果紅綾被這三個禽獸糟蹋了,那自己真是萬死都不足以贖罪。

楊秋池恨恨想到,李承明父子三人竟然要輪奸兒子的小妾,作出這等禽獸不如的事情,就算沒有得逞,也是其心可誅,死有余辜!

紅綾面對強暴,奮起反抗,殺了這三個禽獸,屬於正當防衛,是不用負法律責任的,我國《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叫作無限防衛。

既然紅綾不用負刑事責任,那她偽造現場說謊幹什麽?有什麽可怕的,楊秋池為紅綾維護自己尊嚴的行為擊節叫好的同時,又為她的不懂法偽造現場而有些好笑。

楊秋池心想,你還別說,這紅綾小腦袋瓜還真不錯,這現場偽造得象模象樣的,連金師爺這樣的刑名高手都瞞過去了,如果不是遇到自己這現代來的法醫,要揭穿這偽裝,還真不容易。

楊秋池邁步就要出去讓紅綾說出真相,可他剛邁出了一步,就站住了,不對,自己記憶的是現代的刑法規定,誰知道古代刑法是怎麽規定的,是不是也規定殺死強奸犯不負刑事責任呢?如果要負刑事責任,那自己這一說出來,不就把紅綾給害了嗎?

楊秋池搞不懂了,還是先問問再說,問誰呢?金師爺?這老狐狸一定會懷疑自己問這問題的用意,或許就會懷疑到這案子上去,不行,不能莽撞,要先毀掉現場證據,把這案子坐成鐵案後再說。只有這樣,就算明朝法律規定殺死強奸犯也要負刑事責任,就算金師爺或者其他人懷疑是紅綾幹的,這案子也查不清了,紅綾才不會被牽連。

三思而後行!楊秋池現在已經越來越理解這句話的重要性了。

楊秋池做對了,中國古代法律對正當防衛的規定遠遠沒有今天的刑法規定的廣泛,對私權救濟是嚴格限制的。

由於婦女地位的低下,法律對婦女的保護也顯得格外的蒼白,《大明律》僅僅在“殺死奸夫”一節中規定的“凡妻妾與人奸通、而於奸所親獲奸夫奸婦、登時殺死者、勿論。”這也是賦予丈夫殺死奸夫的權利,這權力嚴格來說還不是正當防衛。

《大明律》在“犯奸”一節中,並未規定強奸罪的被害婦女有正當防衛權。反而強調“強奸者、婦女不坐。”也就是說,如果婦女被人強奸,受害婦女不用為這種犯罪承擔刑事責任,這已經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明朝婦女地位的極其低下,甚至連自己捍衛自己尊嚴的權利都沒有得到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