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以奸論

宋蕓兒很敏感,眼看楊秋池神情凝重,便疑惑地問道:“怎麽了?有什麽不對嗎?”

“是有點問題,如果起火點在北邊臥室,而王典史的書房在南面,兩者相距那麽遠,這雲愣殺死了王兆利王典史,應該就近在書房點火,怎麽會跑到那麽遠的臥室去呢?”

“對啊!”宋蕓兒也回頭看了看,“也許他想從北邊翻墻逃走,所以順便在那邊點火了。”

“既然要從北邊逃走,怎麽又拐回來從南面大門跑出來被巡邏民壯抓住呢?”

宋蕓兒也傻眼了,心想這倒是個問題,不過表面不想認輸,仍舊強詞奪理道:“也許他到了北邊才發現不好翻墻,又跑回來從大門出去吧。”

楊秋池沒有和她再爭辯,沉思了一下,搖了搖頭:“想不通,只能調查之後才知道。”

常福說道:“老爺,可能來不及調查了。”

楊秋池一愣,隨即想起江知縣說的,這幾天恐怕執行死刑命令就會下達。如果是這樣,那調查的時間的確不多了。

不過,剛才發現的那也只是一種不大合乎常理的情況,還不能說雲愣放火殺典史案就是一起錯案,離錯案的標準還差得遠呢。

現在該怎麽辦?調查?找誰調查?雲愣嗎?他是案犯,為了減輕罪責,肯定會有很多有利於自己的說法,如果他抵賴不認,甚至可能會說是被人冤枉的,沒有別的證據,難道根據他的口供就停止死刑行刑,進行全案重新復查嗎?他楊秋池還沒瘋狂到這種地步。

再說了,這案子定了死罪,明朝的死刑案件都是經過刑部、大理寺復核之後報皇帝勾決禦批的。有的重大案件還可能要經過三司會審之類的,要想翻案談何容易!

剛才的也只是一些不太合乎常理的疑慮,很多案子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疑慮的。

所以,楊秋池決定不再去想這件事了。

回到內衙,楊秋池和兩個小妾還有白素梅他們幾個說笑了一會,又到下午升堂問案的時間了。

在雲板清脆點擊聲中步出內衙,過二堂轉後堂上暖閣,在一片升堂“威武”聲中穩穩坐在公案後面。

宋蕓兒她們幾個小丫頭又跑來躲在後堂聽審。今天縣太老爺要審的狀子金師爺已經放在了公案之上,並已經草擬好判詞。

下午聽審的百姓更多,因為上午楊秋池這新知縣請土地爺幫忙審案等有意思的事情已經風傳了全城,所以下午來聽審的百姓更是裏三層外三層,將大堂天井擠了個水泄不通。連衙門外大街上都站滿了人。

不過,下午的案子卻有些郁悶,先是幾個欠債不還的。也看不出有什麽情有可原的情況,楊秋池便按照金師爺草擬的判詞直接下判,該打板子的打板子,該強制執行的強制執行。三兩下就審完了。

後面一個是臨縣為了躲避差役而逃到本縣的民戶,被查出來扭送官府的,也按金師爺草擬的意見打了一百大板,派官差解送回臨縣。

圍觀的老百姓看得津津有味,可楊秋池審得瞌睡都來了,這些小案子真沒什麽勁,可縣太老爺的案子大部分都是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命案之類的真正大案,那恐怕幾年也難遇到一件。去年王兆利王典史被殺案據說是清溪縣好多年來第一起。

後面的都是些借貸、鄰裏糾紛、吵架打架等等,更加瑣碎,楊秋池審得連哈欠都差點打出來了,金師爺草擬的判詞又是有理有據,挑不出什麽毛病來,照著判詞下判就完了。不過楊秋池想到人家打一回官司也不容易,這才強打精神一個一個審下去。

古代老百姓沒有現在人那麽多權利意識,差不多也就行了,比較懂得忍讓,所謂舍利取義,而且又比較畏官,就算心裏有什麽想法也不敢亂說,怕挨板子,所以下午這案子審得也就很快。

日已西斜的時候,審到了今天的最後一起案件,楊秋池舒了口氣,心想好不容易輕松了。

按照儒家的傳統觀念,訴訟是不可提倡之事,所以對訴訟有特別限定,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日期才可以起訴。這俗稱“放告日”,明朝的時候一般為三六九放告,即每月的初三、初六、初九、十三、十六、十九、廿三、廿六、廿九為放告日。所以,今日升堂審案子後,可以休息休息兩天了。

楊秋池拿起今日最後一份狀子看了看,是一個納妾亂倫案訴訟。這倒引起了他的一點興趣。

細細一看,是一個鄉村的裏長姓包,告同村被告侯重娶妾之侄女。這被告侯重是一個山村的土財主,有一個小妾叫宋三娘,這宋三娘有一個親生侄女叫宋怡瞳,被這侯重看上,就把這宋怡瞳納為小妾。結果,這裏正認為長幼亂序,曾經規勸過,這侯重置之不理,包裏正便一紙訴狀把他們給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