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天子 六

周武王的伐滅商王朝,並不是一種自下而上的推翻政府。它更像努爾哈赤之入主中原,是國與國之間的戰爭。當然,這個國與國,是帶有宗主國與附屬國的色彩,而不是完全對等。所以,滅商在時人看來,是文明落後的周人滅了正統的商人,就像大清兵滅了明朝,明朝人感情上很過不去,商朝人也是一樣。“反周復商”勢力在暗自醞釀,很多人估計在尋找紂王的遺子。

周人也一樣不安,擔心一覺醒來,商族殘余勢力與虎視眈眈的東夷人鬧出翻天覆地的意外變化,每日如履薄冰,甚至想著返回陜西鎬京去。於是,姜子牙提出了“愛屋及烏”的成語,要求:“如果你愛一個人,你就把他送到紐約——對不起是如果你愛一個人的屋子,也就連帶愛他的烏鴉。恨一個人的政權,就要殺光他的臣民。”姜子牙想實行種族滅絕政策,首先拿紂王的兒子武庚開刀。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旦”是個冷靜睿智的人,對老姜的叫囂嗤之以鼻:“我認為,想平靜風雨飄搖的現狀,必須盡早加快理論工作建設。”

“什麽意思?”

“諸位想過沒有,煊赫四方的強大商王朝,驟然間被我們‘小邦周’所顛覆,不只是商人驚恐,連我們自己也奇怪。那個被商王所禮敬膜拜的上帝哪去了呢?怎麽關鍵時刻掉鏈了呢?商人呼喚著上帝來幫忙,可是他老先生就像一個喝多了的看門人,怎麽搖門鈴也弄不醒他。怎麽回事呢?疑問之余,我們只能這樣告訴商人:上帝的庇護也不是無條件的,God only bless those who are deserved。你們不是口口聲聲稱上帝嗎?上帝已經遺棄你們了。我們顛覆了他的國家還不算,我們更要推倒他的精神支柱。”

周人於是創造性地首次明確了“天”的概念,用以對抗商人的“上帝”!天有自己的心思,就是天命,能治理好國家的人(比如周武王),自然就有了天命。在周人看來,天命不是沒有條件的,它只照顧那些“敬德”“保民”的塵世之王。商紂王之失去天命惠顧而亡國,就是因為紂王沒能“敬德、保民”,而我們名正言順接過大統,就是因為具有“敬德、保民”氣質。天命的概念從此兼並了商人的上帝,就像廣義相對論包容了狹義相對論。從此,中國人開始提天,而不再奉承上帝。一並出現的還有“天子”的概念,周王也從此獲得了“天子”的專稱。

這種以“天命”為中心,“敬德、保民”為兩個基本點的難能可貴的理論體系,確實比商人單純依賴上帝與祖先之靈撐腰的“鬼治主義”邁進了一大步。它引進了“德先生”和“民先生”這兩個嶄新的充滿生命力的概念。“德”的含義不僅僅限於講道德,它的甲骨文字型,就是睜著眼睛往前走的樣子,差不多什麽都包括了,跟後代那捉摸不定的“道”差不多,代表一切正確的東西。

周公旦把“天命”、“敬德、保民”這一套新思路向周武王匯報以後,武王登時感到豁然開朗,底氣十足。不再為自己以武力搶來天下而惶惑了,原來我們是承繼“天命”的啊!立刻祭拜祖先,告慰季牧師、周文王的在天之靈,以及遠祖後稷的魂魄,然後登上大周天子的寶位。

在大典上,陜西的那種“威風腰鼓隊”大約也做了獻技表演。此藝據說有四千年歷史,驟雨飛濺樣的鼓點,亂蛙蹦跳般的腳步,非常熱鬧,很像求雨的儀式。

既然商人失去天命,就要拿出證據。下面就是我要說的了,往紂王臉上塗鴉的運動開始了。周武王在《尚書》中開列了紂王六條罪狀,以解釋自己伐紂的合理性:

第一是酗酒;

第二是不用貴戚舊臣;

第三是登用小人;

第四是聽信婦言;

第五是信有命在天;

第六是不留心祭祀。

這些罪條其實都不嚴重,完全沒有後代人所形容紂王時的荒淫殘暴那樣,有的甚至用現代價值觀判斷,富於進步意義。比如第二第三條的“不用貴戚舊臣、登用小人”就很有代表性。這裏的“小人”注意不是後代意義上的“君子、小人”(道德概念),而是相對於貴族(貴戚舊臣)的出身低微的人,說白了就是“非高幹子弟”。紂王不錄用王族中的親貴和從前商王的舊臣之子,而是提拔錄用出身卑微之人,這是打破血統論,用今人眼光看來屬於進步的用人觀:是“唯才是舉”,打破了“用人唯親”。但在周武王看來是不能接受的過失,可見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任用出身低微的人而停掉親戚不用,會遭到親貴集團的蜂擁攻擊,甚至他的敵人都不原諒他。

從前商王武丁任用出身低微的“傅說”,也是一種“登用小人”。武丁迫於同樣的習俗壓力,被迫采取托夢的曲折形式,來提出錄用傅說。